在这个年代,时常会有位于一线的伙计在行动中牺牲,这些属于看得见的,但还有许多卧底死于不明不白中,有些死后连尸体都找不到,只能立个衣冠冢。
这些还算好的,最倒霉的是什么?被自己人当成匪徒打死,这才是真的惨,最后还会被当做功劳报上去,成了自家人的垫脚石。
所以在听见袁浩云私自带人行动后,彭sir才会火急火燎的赶来,因为在他埋了条暗线在交易房里,这条线除了他跟港岛大sir李树棠之外,再没有别的人知道。
而袁浩云又是出了名的龙卷风,所过之处寸草不生,那些匪徒非死即伤,反正只要不把手里的子弹打光就不算完。
看着周围满地狼藉的环境,还有横七竖八躺着的匪徒尸体,唯一幸运的是,这些死去的人里并没有自己的伙计,虽然有几个受伤了,但只要活着就好。
然而当他看到躺在厨房门口,不断流着鲜血,浑身抽搐着的匪徒首领时,顿时怒从心来,但这时候最要紧的是看能不能把这人抢救过来,而不是发脾气。
“快!帮他止血,催促下救护车那边,看他们什么时候到,一定要把这人给我抢救回来!”彭sir几乎是用吼的。
收到命令的几名伙计连忙掏出急救包上前给那匪徒首领止血,到了这个时候,彭sir才扫视着四周,寻找着袁浩云的身影,最后在角落里发现了他。
除了袁浩云之外,还有另外几名陌生的面孔,唯一比较眼熟的就是那个正在帮袁浩云包扎的,彭sir越看越眼熟,总觉得自己好像在哪见过这人,一时半会却想不起来。
终归是自己的爱将,见袁浩云受伤了,彭sir暂时按捺下了心中怒气,决定这次先放他一马——等他伤好了再骂!
常欢早就发现了彭sir的到来,只不过忙着给袁浩云包扎,没有上前打招呼,没办法,这里所有伙计之中,就数他的急救技术最好,虽然袁浩云这人的性格讨厌了点,但总不能置之不理吧?
将绷带打了个结后,常欢站了起身,接过宋子杰递过来的湿巾擦了擦手后,朝着彭sir走了过去。
啪的一声敬了个礼后,常欢道:“湾仔警署重案组常欢前来报道!”
“常欢?”
听到这个名字,彭sir终于想起了常欢是谁,难怪他总觉得这人眼熟,前段时间港岛警队最出名的人士,在那段时间里,常欢这名字比一哥的还响,只不过,他怎么会在这?
“你们这是?”
“适逢其会,我跟几个伙计听说这边的点心不错,过来聚餐,没想到就碰到了这种事。”常欢无奈的耸了耸肩道。
看着他一脸无辜的表情,彭sir一下子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吃个饭都能遇到这种大阵仗,再联想到常欢那漂亮的履历,他心里突然冒出了个想法,怪异的看了眼常欢后,悄悄的往后退了步。
眼看着这里的事情已经完结,楼下也传来了救护车的声音,常欢知道自己该离开了,再留下去也没意义,眼前的彭sir显然没有跟他多说的想法,这就是不想让他插手这个案子的意思。
虽然都是重案组,但一个是总区的老大哥,一个只是分区里的小组,两者的权利根本不可同日而言,加上根据彭sir最近的线报,距离找到目标藏匿军火的老巢已经不远了,他才不想跟人分润这份功劳,即使他很欣赏常欢。
“彭sir,这里应该没我们的事了吧?可以走了吗?”
彭sir点了点头,巴不得常欢赶紧离开,不然这里的事情传出去,湾仔的那个肥婆莲指不定会有什么想法,自己虽然也是个警司,但可玩不过那肥婆。
得了首肯,常欢等人立马一溜烟的跑了,很快就不见了人影,就好像背后有人在撵他们一样,让彭sir有些摸不着头脑。
直到袁浩云幸存的搭档阿龙凑到彭sir耳边说了几句后,彭sir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难怪这些湾仔的家伙跑得那么快,这里死掉的匪徒,有一半是死在他们手里的,不走留着背锅么?
等彭sir知道真相的时候,常欢他们一行人已经跑出去老远,在一红绿灯处停下脚步后,看着身后并无紧随而来的人,常欢跟宋子杰他们都笑了起来,跟陈晋,庄子维还有陈志杰这三个新来的伙计,关系一下拉近了许多,并肩作战永远是增进感情最快的方式。
大家都不是第一天当差了,知道杀人后肯定得写报告的,虽然他们只是适逢其会,但还是避免不了这道手续,杀的人多了还会被拉去做心理辅导,常欢就曾经历过,那些乱七八糟的问题简直让人烦不胜烦。
现在回去后虽然依旧得写报告,毕竟是开了枪的,得给上面个交代,但比起写杀人报告要好得多,就让总区的那帮人去烦恼吧。
笑过之后,陈晋看着常欢,突然很严肃的说道:“常sir,我想加入你的队伍!”
“啊?”常欢先是愣了下,但很快就反应过来,对陈晋伸出自己的手道:“欢迎之至!”
虽然不明白陈晋为何放弃了对他的挑战,但能免去这道程序,常欢自然是高兴的,他也不怕陈晋反悔,加入后还想跑?开玩笑!
只有陈晋自己才知道,他一开始的确是想挑战常欢,但在尝试过被常欢以一手之力压制得无法起身,以及见识过他那神乎其技的枪法后,陈晋就明白,这场比试不用比,他就已经输了,明知打不过还要硬撑,那不叫坚持,叫欠揍!
三个应约而来的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