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十一烧菜忒好吃了,留下来吃晚饭你绝对不亏。”
姜外公眼睛都笑成了一条缝,一副保证你吃到就是赚到的样子。
“那行,姜叔,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王建笑呵呵应下。
菜么,不都是一个味。
姜叔说得这么好,估摸着是食材好,肉多吧。
静平县靠山而建,地势以山地梯田居多,农户们单靠种田是没有多少收入的,因此大部分人家生活都比较拮据,也不可能顿顿都吃肉。
王建潜意识里觉得饭菜好吃,那就是肉菜多,分量足。
家里人多,姜十一的手艺又好,所以每次菜都烧得特别多。
今天烧了八菜一汤,基本上都是家常菜,荤素搭配,色香味俱全,但是闻起来就已经让人垂涎欲滴。
姜颜把灶台里的柴火抽掉,捡了几个个头适中的红薯洗干净,用锡纸抱起来扔进火灰里闷好,这才拍拍手去吃饭。
姜十一伸手把碗筷放到她面前。
“哎哟,还是十一在家幸福,大半个月,我这眼睛都望穿了,终于等到你们回来了。”
姜外公坐在主位上,笑得异常开心。
“外公,十一要上学。”
怎么可能天天待家里给他们做饭了。
姜颜白了她外公一眼,不过家里人的嘴巴,都让姜十一的手艺给养刁了。
除了姜十一做的饭菜,其他东西咬在嘴里如同嚼蜡。
“外公,要是你想吃,就到县里来,我放学了给你烧。”
姜十一从柜子里拿出姜外公珍藏的烧酒,给他倒了小半杯,又给王建倒了大半杯。
“呵呵,还是我十一孝敬。”
姜外公呵呵笑起来,拍了拍姜十一的肩膀。
这孩子,真的太乖巧了。
王建看着一桌子菜,除了那两三个肉菜,其他的也就一般的家常菜吧,但是为什么不管是品相还是味道,都是那么的吸引人?
这小子果然有点东西啊。
“来来来,小建呐,尝尝十一的手艺,绝对好吃到让你找不着北。”
姜外公给他加了一筷子炖烂的猪蹄。
王建连忙捧着碗接过来。
色泽鲜亮,半透明的皮质凝胶,像是果冻一般猪皮包裹着q弹的蹄筋,香味扑鼻。
“谢谢叔。”
王建笑呵呵的道谢。
见姜外公已经开吃了,这才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口。
啧,感官被浓郁的肉汁香萦绕着,软糯弹力十足的蹄肉咬进嘴里,这是一瞬间,就让人满足地发出一声喟叹。
太好吃了!
王建满脸红光,正想开口夸奖,却见一家人无声无息,一言不发,所有人都闷头奋战在餐桌上。
只听得见碗筷杯盘相撞的叮叮咚咚声。
眼看着一大盘猪蹄以秒速在减少,很快就要见底,王建立马放下一身矜持,加入抢菜大战。
他伸出筷子夹想盘子里最后一块猪蹄,一双筷子却横叉到他面前。
姜十一闷着头像是没看见他一般,镇定自若地把最后一块猪蹄夹到姜颜的碗里。
王建:“......”
虽然他是为姜家工作的打工人,但是姜外公邀请他吃晚饭,他现在就是姜家的客人。
有这么跟客人抢吃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