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奔腾了多久,马背上的颠簸让方小可实在难以承受,但为了能够节省念力,唯有忍耐下去。
顺着马蹄印一直追踪女人的讯息,幸好这片土地是荒漠,能够有效的记载印痕,终于在太阳快要落山之时,方小可到达了一座陌生的城市之中。
与先前的小镇不同,这座算得上是一座真正的城市。
四周环绕高高的墙壁,都是用坚硬的岩石堆砌而成的,城门口的大门也是大气磅礴,城门之上“南皇都”三个字尤其醒目。
“南皇都?这里就是南皇都?!”
一下子,方小可终于明悟到,自己竟然穿越到了两千年前,南北两大部落大战的时期!
怪不得呢,自己的语言与这里相差甚远,两千年前的人们,说话都是这个样子的啊。
不仅如此,方小可还注意到,守城的士兵是跟自己一样肤se和身材的正常东方人,不同于野蛮人那种天生强装而且粗鄙的模样。
这么一来,他的心中对南北部落的认识更加明确,随即下马,牵着缰绳往城中走去。
守城的士兵见方小可并非野蛮人的模样,便没有上来询问,直接通过。
南皇都在两千年前,也只能算是一个普通的南部落城市而已,所以看管并没有那么严。
城市之中,随处可见古装剧里的小贩和商铺,大街上人来人往,叫卖声,交谈声络绎不绝,整一副市井画面。
但这些却让方小可感觉无比熟悉,他所了解的古代都是从电视剧上看的,与眼前的场景几乎是一模一样,一股亲切感扑面而来,总算找到根了。
只是如此大的一个城市,想要找到女人并非易事,但从所了解的讯息看来,女人并未被那些野蛮人带走,相反,很有可能是遇上了熟识的人,才来到了这个城市。
所以方小可也稍稍放下心来,牵着马在大街上逛了一会儿后,找了间看起来热闹番茄的客栈,住了进去。
正所谓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市,只有人最多的地方,最为安全。
安顿好了住处,方小可便让店小二给自己端了几个好菜,拿了一壶好酒,打算填一填肚子。
连续的跋涉让方小可有些疲乏,尤其是在地窖中的那场“大战”,更是耗神耗力,这一下刚好能够补回来。
吃完饭后,方小可也慰劳慰劳自己,要了一个大木桶,装满热水,身子一浸在其中,感觉全身的劳累酸痛都卸下了,无比舒适。
眼看天se已经黑了下来,但这城市却跟小镇不同,热闹得很,大街上川流不息的人群依旧来往,许多地方都是灯火通明,好像正戏才刚刚开始一般。
但方小可却没那么闲工夫去逛街了,洗完澡后就直接往床上一躺,沉沉的睡了过去。
这两天遭遇的事情太多,不仅身体上劳累,jing神也大受损伤,他得让大脑好好休息,蓄、jing养锐。
第二天,“咯咯”的鸡叫声将方小可从梦中吵醒,果真是早睡早起身体好,这么一觉下来,方小可感觉自己jing神饱满,浑身充满了干劲。
随后,他便下楼吃早饭去了。
刚一下楼,方小可就看到客栈门口很多人往外张望,好像街上有什么东西吸引着他们眼球一般。
方小可顿时好奇心大起,赶忙凑了过去,伸长了脖子想要看看外面到底什么景象。无奈人群太过汹涌,让他都有些站不稳,东倒西歪的,而且前面的人都比他高很多,遮挡住了视线。
无奈之下,方小可唯有开启特殊视角,往外观察。
只见在这条街的尽头,一列整齐的队伍正缓缓走来,他们全部身穿红se盔甲,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这群队伍所过之处,围观的百姓群众无不是跪伏在地,额头与地面相接,一动不动。
就像是多米诺骨牌一般,从街头到客栈这边,所有人都跪拜下来。
终于,在这长长的士兵队伍后面,一架由十多个大汉同时扛起的华盖轿子上,端坐着一位身穿红衣的女子,目光在跪伏的人民中游荡,透露着一股坚毅。
然而方小可在看到红衣女子的瞬间,整个人都呆滞了!
那.....那.....那家伙不就是自己要找的人吗?!
坐在轿子上,穿着华贵,头戴金顶的,正是与方小可共患难许久的女人。
然而此时她的身份却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变化,脸上的容貌也令的方小可几乎是瞠目结舌!
简直比天上的仙女还要漂亮!
林今雨和宋婉清虽然美,但都不及眼前的女人,本以为她只是给被野蛮人追逐的可怜虫,到头来竟然是南部落的贵族!
方小可回想了这两天发生的事情,终于知道为什么麻烦会接踵而至了,不是别的,正是眼前的女人。
野蛮人之所以出动如此庞大的军力,根本不是为了对付自己,而是来抓她的!
正当方小可呆滞之时,红se军队已经来到了客栈门前,所有人,包括客栈的老板在内,都跪伏在地上,额头亲吻大地,不敢抬头直视。
唯独方小可一人,鹤立鸡群,尤其显眼,愣愣的傻傻的模样。
负责清理街道的士兵皱了皱眉头,赶紧出声,让方小可跪下。
无奈他们的语言,方小可根本听不懂,但却将他惊醒了过来。
士兵见方小可不听劝告,气势汹汹的走了上来,想用蛮力将其压下。
但无论他怎么用力,方小可的身体就是不动。
我这辈子除了父母亲人,想让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