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一刻钟就失去了外围的城墙,不到半个时辰,总督府外就传来的杀喊声。
这个时候,他的副官、参谋们开始向他建议:“投降!”
为了争取获得体面的投降,普特曼斯身穿礼服,戴着礼帽,带着精神抖擞的副官、参谋以及官员们,来到总督府的门口。
面对全家军的枪口,普特曼斯毫无惧意。
不是他害怕,而是怕没有用,丢了台湾,东印度公司的股东们,不会放弃他,如果他死了,或许那些股东们会出于人道主人的考虑,给他的家属一笔小小的丧葬费。
如果他投降,王室更加饶不了他,如果他敢就这样灰溜溜的逃回巴达维亚,唯一的下场就是被绑到火刑柱上文火煎烤,直到把他烤成喷血多汁的牛排为止!
所以他努力让自己维持饱满的精神,大声朝着全家军道:“你们赛里斯人霸占着这个世界已经太久,这个时代是属于我们欧洲人的!从伟大的哥伦布船长发现新大陆以来,我们欧洲人一次次扬帆出海,探索新世界,让人望而生畏的艰难困苦被我们一一克服了,一个又一个看似无比强大的敌人在我们小小的探险队面前覆灭了,无数次冲突,无数次恶战,笑到最后的始终是欧洲人,而在欧洲笑到最后的,是我们伟大的荷兰人!”
蒋百胜不懂荷兰语,他望着身边的舌人林阿水问道:“他说的是什么?”
林阿水接着道:“他说,荷兰人拥有了全世界最强大的舰队,最庞大的贸易船队,他们支配着全世界的海洋,我们注定是要征服所有大陆,把荷兰王国的光辉散播到地球的每一个角落的……”
事实上,普特曼斯所说的是:“我是文明人,请允许我们体面的投降!”
“播你娘!”
蒋百胜听到这话,肺都气炸了,他指着普特曼斯道:“是不是爷们,给句痛快话,投降不投降!”
林阿水望着普特曼斯道:“总督阁下,听说你们荷兰人崇尚骑士精神,我们伟大的将军要与你展开骑士决斗,如果你胜了,他就接受你们投降……”
普特曼斯听到这话,比吃了黄莲还苦。
他已经快五十岁了,而对面的蒋百胜比全旭还要小四岁,今年堪堪二十六岁,虽然他不算是最高大的,身高莫约一米七五左右,关键是他的体重足足有两百斤,身上没有赘肉,披着全记的重铠,毫不费力。
“怎么打?”
其实,全家军这边不是没有人发现林阿水在加油添醋,可是谁也没有反对,他们太恨荷兰人了。
“将军,他要跟你决斗,说你不是真正的军人,是懦夫,是小偷,劫匪,妓女的后代……”
蒋百胜怒了。
正所谓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
蒋百胜身上背着小偷的贼名,当年他的媳妇生下儿子,身体虚弱,又没有钱请奶妈,儿子太小吃不了东西,他也没有钱,无奈之下,只好偷了地主家的一只羊。
结果被抓住打得半死,儿子也因此夭折,他就讨厌别人说他是小偷。
蒋百胜望着身后的炮兵:“准备开炮,轰他娘的!”
一零五门野炮,迅雷炮包括飞雷炮,都被排在面前。
面对密密麻麻的炮管,普特曼斯的脸色瞬间煞白。
“投降,我们投降!”
只是,他的声音被炮声淹没了,事实上没有林阿水的翻译,蒋百胜还以为他在咒骂他呢。
“轰轰轰……”
炮弹落在混乱的人群中间,掀起一片血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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