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卖人市场鱼龙混杂,所以钱有财就带着吴氏一个人过去了,依然是由之前的牙侩介绍的中人。
为了镇子上的上的房子,他们买了一家子人,是一对夫妻,他们家里头有一个比多金大三岁的儿子,要是以后表现好,正好可以给多金做书童。
那对夫妻男的叫孙良,女的是罗氏,是一对儿本分人,不太会说话,收拾的倒是利利索索的,让人一看印象就不错,他们没有自己的田地,又是外乡逃难出来的,最后实在过不下去了,才自卖自身的。
正好孙良可以帮着钱有财跑跑腿,罗氏帮着家里头洗洗补补打扫打扫卫生。
吴氏还买了一对儿小丫头,给女儿出门跟人家聚会的时候长面子用的,平日里也就帮着端个茶送个水,毕竟岁数不大,还派不上大用。
然后还专门买了个会伺候马的马夫,这可是个手艺活儿,马也金贵,没有专人不行。
给二老那里,买了一个三十多岁的寡妇刘氏,买个太小的怕老人家不舍得使唤,买个岁数再大一点儿的,还不知道谁伺候谁呢,这个岁数正好是能帮忙干点活儿,又能定下心的年纪。
他们也没有签死契,而是签了二十年的契约,要是存够了赎身的银子,到时候想要离开说一声就可以了。
这是在把人都买回来之后就商量好的,钱有财把事情都给人家说了,听说以后能赎身,大家都很激动。
不过激动过后也就算了,现在生活大不易,能找好伺候的主顾不容易,先把钱攒起来再说其他吧。
钱多多就收到了她人生中的第一个丫鬟--------小樱桃。
为什么会起这么一个名呢?
那是因为她馋啊,上辈子她最喜欢吃樱桃了,结果到了这里之后得知这里根本就没有这么个水果,在别的地方倒是有,可是她去不了啊,只能给这个八岁的小丫头起了这么个名字,纪念一下自己那触不可及的思念啊!
人家钱珍珍取的名字就文艺多了,叫绸子,就是绸缎的绸。
真是什么人起什么名儿,这个名字充满了钱珍珍的本土特色,只要是跟她认识的人,几乎都能知道这是她的丫鬟。
钱珍珍的丫鬟也是八岁,跟钱珍珍的性格一样,喜欢叽叽喳喳的,两个人凑在一块就热闹了,一天天的说不完的话。
小樱桃就沉稳一些,至少钱多多跟她相处就和谐多了,不该说话的时候绝不多话,而且还很有眼色,是个早熟的孩子。
也不知道爹娘是怎么选的,总之,选的这两个人都很合姐妹二人的心思。
刘氏被钱有财和吴氏一起送去了老屋那里。
王氏还以为是哪家的亲戚呢,这些年找上门来的亲戚都数不清,有些自己家都没有听说过的也能找过来。
“这是我给爹娘找的伺候的人。”吴氏伸手一指,这种表功的事儿她肯定要抢着来的。
钱有财不跟她抢,稳稳的站在一边。
王氏听了差点从炕上掉下来:“啥玩意儿?不是说了不让买嘛,怎么净瞎花钱。”
她把目光转向刘氏,刘氏挺紧张的,赶紧行了一个礼:“见过老夫人。”
王氏听了连忙摆手:“当不起当不起,可别叫我老夫人,人家官宦人家才那么叫呢。”
“那不用叫老夫人,就叫老太太吧,听着亲切。”吴氏赶紧让人改口,这送礼没送到人家的心坎上,回头别再落埋怨。
刘氏赶紧跟着叫:“见过老太太。”
这老太太一叫,王氏听着怪别扭的,别扭里头还带着那么点子高兴,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的性子能这么拧巴。
把人退回去估计也不行了,王氏想着,不如......就收下?
这个念头一动就一发不可收拾了,她的岁数也不小了,天天的做饭收拾屋子也收拾够了,要是能有个人帮帮忙也不错。
“那就留下吧。”
吴氏高兴坏了:“哎,到时候就让刘氏住我们那间屋就行了。”
刘氏也非常激动,这户人家一看就是好人家,她还真怕人家不要她呢。
王氏也不是个扭捏的人,既然收下了人家就不能藏着掖着,她当天就带着刘氏出去乘凉去了。
村头的大树底下是大家的聚集场所,只要天热,大树底下就一定有人。
大家伙远远的看见王氏带着人过来了,还以为是她家的儿媳妇呢,结果一看不是。可了不得了,钱家居然买了下人伺候了。
大家伙像是看西洋景儿似的看着刘氏,刘氏也不是个怂的,当着大家的面儿大大方方的,该咋说咋说,给王氏挣足了面子。
王氏听着这一群人转着圈的把她赞了一通,这才心满意足的回了家中,至于那些说酸话的小人,她又看不着听不着,爱咋咋地。
家里头多了个人,钱富贵的感受是最深的,吃惯了老婆子做的没滋没味的饭菜,忽然换了一个手艺好的,他这日子一下子就美了起来,饭前还要喝上二两小酒,惹得王氏直调侃他。
王氏对于刘氏的到来,也是从开始的抵触到后来的欢迎,刘氏把她从成堆的家务活中解放了出来,如今她是想干点就干点,不干活天天出去跟人唠嗑也是可以的,还不用担心回家去吃不上饭,日子也是过得美滋滋儿。
看见大家的日子都过得这么好,老二一家子心里头不是滋味儿了。
当初是分了十五两银子没错,可是建了大房子就花去了一半,当时为了跟三房攀比,他们可是照着三房的房子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