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兰夹一块红薯,筷子抬的高高的,拔丝成功了,罗兰笑眯眯的把筷子放到凉水里面沾了一下,就看到刚才还密密麻麻的银丝没了,这东西能放到嘴里吃了。
金芳率先开口:“罗兰,你这是什么魔法,你已经练出来了。”
申屠都皱眉,这算是什么魔法。不过手上的筷子蠢蠢欲动。看着就好玩,不知道好不好吃。
罗兰:“不是魔法,这个叫拔丝,糖化开之后就是粘的,在合适的温度就能扒出来这些细丝,大家赶紧吃,很不错的。”
金芳:“我家罗兰可真是了不起,竟然能够做出来这样稀奇的吃食。比魔法还厉害。”
罗宾笑眯眯的表示赞同:“不过学习魔法依然很重要。”
申屠也觉得这个拔丝不错,至少花里胡哨的,不过要说到魔法那可就有点夸大了,若是用魔法来做这个拔丝,他能把罗兰家的屋子,还有庄子都变成这样的拔丝。
扫一眼一家三口,这就是全都非常没有见识的。众人皆醉自己独醒,其实没有什么意思的,索性不如一起没见识。不然显得自己是个傻子。
申屠先生对于吃食总是有一种勇于尝试的精神,拿起来筷子,夹一块红薯,然后抬起,扒出来丝很是让他有成就感,这就是一边吃一边玩的吃食。还挑眉看了一眼罗兰,这一眼的意思,罗兰根本就不想理解。
吃个东西也至于如此。这东西我做的好不好。
最后放在水里粘一下,懂了,这个就是用来隔断那些细丝的,然后放在嘴里,申屠先生脸色凝重,仔细品味。
这时候摸着胸口说一句,其实自己好像也没什么见识。这东西味道竟然如此的美妙。
自己用魔法可以把任何东西拔成丝,可绝对做不出来这种味道。
扫一眼罗兰,这个抠唆的厨娘,既然是这么好吃的东西,为什么早早的不给他做。
还有,都是自己留一半的,哼,他申屠能差了这些东西,要知道申屠先生可是去地里把罗兰耕种下去的花生种子,挖出来看过的。
万一种不出来,那不是以后都吃不到这种食物了。这种后患绝对不能有。
所以不管是花生还是红薯,申屠先生都在自己宝库里面找了出来,不过这点什么都不算的小玩意而已,要多少有多少,亏得这个厨娘还当成好东西一样,舍不得给他吃。
当然了,眼下,申屠先生没有往外甩东西的功夫,嘴巴忙着吃。
罗兰帮着金芳同罗宾都夹了一块,这要是慢一点,怕是连味道都吃不到。申屠先生在吃的问题上,那是眼到手到,让人佩服。
申屠先生看上去,不管是哪方面,都还凑合,可这个护食那是真的一点都不掩饰的,他喜欢的食物别人多看一眼,都能被申屠先生凉嗖嗖的看好几眼。你说这东西怎么同狗一样。
申屠抬头扫一眼罗兰,罗兰感觉后背汗毛都竖起来了,所以说这东西就是护食吧。
因为申屠先生半日没有窥探她心思,差点就忘记申屠先生这讨厌的技能了。
罗兰心虚了那么一下下,应该是屏蔽了吧,不然就凭这申屠先生的破性子,怕是早就给她好看了。
话说那个打着马赛克的东西可真好用,这不是立刻就看到成效了。
罗兰想到这里,自己挑挑眉毛,喜色溢于言表。
申屠心里不痛快,这个厨娘脑子不好使就算了,偏偏还有事没事就瞎想,可真是让人烦恼。
他申屠还能被几个繁衍的画面整害羞,想多了,不过到低头吃东西,不在搭理罗兰,想想就闹心。
吃过饭,罗兰被申屠先生揪着去练习魔法。两人之前就像抓着犯人奔赴刑场一样。
金芳担忧的说道:“我看着罗兰不是多喜欢魔法一样,不然就算了。”
罗宾:“既然有这样的能力,那就不是能够随便算了的。她有自己的未来,咱们不能因为心疼她,就任由她随便。这事听我的,学了魔法,才能更放心的让她在这片大陆上闯荡。”
金芳:“我就是觉得太为难孩子。不闯荡也挺好的。咱们不是有自己的大路。”
罗宾愣是被金芳给噎到了,那倒也是,都是大陆(路)不过它真不能放到一起掂量。
知道媳妇心疼孩子,劝着说道:“若是咱们家罗兰没有本事,就在庄子上一辈子,我也无所谓她学不学魔法,可是你看看现在外面那条街,还有咱们家里这些东西,她若不好好学习魔法,怎么守得住,给了别人咱们倒也不心疼,可你能肯定,她自己舍得,不会觉得伤怀吗。”
所以才要逼着孩子也要好好的把魔法学习好,学习到顶尖,这样才能护住自己一手操办起来的街道,还有这一切的劳动成果。
有本事的人扔了东西,那叫不要了、不稀罕。
没本事的人丢了自己东西,那叫败家。怕孩子自己会纠结,会失落。
金芳:“我就是心疼罗兰,才多大的孩子,才学会了几天魔法。不要给她太多压力。”
罗宾:“早晚都要如此的,我看着罗兰还成,适应的挺快。”
金芳当母亲的只能跟着叹气:“我去捡鸡蛋,对了,罗兰又帮着我孵化了十几只鸡蛋。过几天咱们家的小鸡仔会更多的。”
罗宾:“你喜欢就好,捡蛋的时候忙不过来,我去帮忙。我看着小屠喜欢吃鸡,不然咱们每天都宰一只,你别心疼,回头让罗兰帮着多孵化一些小鸡。”
金芳:“现在的小鸡仔乖的,捡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