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了没有?谭志你跟我去一趟后门那里,当个靶子。”安仁囫囵喝一口粥后,走到谭志的后面说道。
“呜呜呜,好了好了,不过你这个病人去真的好吗?在未知的情况下,还是机动性比较强的人一起去比较好,人多不行,人少就亏,我和清雅去吧,我在我们之中是比较了解她的。”谭志喝碗粥,思考了一会后说。
看向细嚼慢咽的清雅,她点点头,确实如此,灵活性来说,她是很强的,虽然没有和在座的各位比过,但这点自信还是有的。
安仁也思考了一下,也点点头,同意了他们,看向挂在壁炉旁边的两件雨衣,现在已经烤的差不多了,穿起来十分暖和,虽然有一些汗臭味,但是现在也不是计较的时候。
七人被困在一座山上,只能打倒已去世的女主人书上写得怪物才能获得拯救的机会,趁厨房里面的储量吃光之前,趁自己还有士气之前,一切的探索就此展开。
安仁坐在沙发上,打开了红梅所写的那本书,第一段就描写了幽灵的形态:它通体幽白,可以穿过一切的实体,但有生物靠近它时,它会将内心的所有想法向它倾述,但生物的大脑并不能一时间接受这一中信息的传输方式,之后不是变得疯癫,就是死亡。
如果说这些怪物具现在这个世界的话,那能不能说明红梅的手稿就是一个所有者物品,我们也许是进入时触发了启动的契机,也许是上山,也许是在搜索的时候碰到的一个什么东西,总而言之,至少这也是一个方向。
接下来,安仁并不是去寻找藏在这个宅子里的手稿,而是继续往壁炉里添上几份信的木材,他发现,空气中的冷气开始变多了,原本晚上也没有这么冷,往窗户上面哈一口气,会迅速成雾,久久不散,在这栋宅子里找了几件装饰用的皮草披在肩膀上,翘着二郎腿坐在英式沙发上,若不是衣服裤子鞋等不衬这环境,这完全是一个富家子的气质。
估摸也就一个小时,跳着看这本连书名都没有的书,从飞翔的老鼠到土里雕刻着图腾的土拨鼠,再到似铁坚硬的甲壳虫,倒是见识到了这位女士不俗的想象力,而水里的怪物的名字叫做水怪,只能生活在水中,厌恶陆地上所有的生物,一有船只经过,他们都会在一个没有人迹的地方将船上的人杀死吃掉,且品质还是毫不畏惧。
是一本有意思的,故事的梗概大概是一个乡村老师带着自己的妻子来到一个度假的仿古式城堡酒店度假,和一群旅客朋友遇到的各种匪夷所思的生物的事情,最后结尾在后院里的一个名叫墨菲斯托的怪兽面前全军覆没。
但全军覆没这个结尾是有待商榷的,因为很明显的文笔用词有很大的不同,完完全全是两个人写的,中间的分割应该是下面一段:
他用眼睛看着后院的怪物,内心深处的孔距被完全勾引出,他明白这样的怪物是不可能被自己打败的,被妻子打败的,被所有人打败的,它就是人内心深处最深的恐惧,能吞噬你,埋没你,上百年后,没有人将记得你的光荣,因为你输给了恐惧,没有一个英雄败落在恐惧面前。但我不是英雄,他紧接着想到,我不是英雄,所以可以转身就逃,逃到天涯和海角淡忘这个怪物带给我的伤痕。
至此,本书应该就完结了,后面的文笔完全不同,最后主人公打败了怪物,落得个好结局。
挑选一些段落看下去,没有记住细节,但剧情是了解的差不多了,主要还是要提防其中的怪物。
安仁放下书本,问了吴克书房的位置就前去查看,他想要找出其中的原稿出来,或许这就是整件事情的起因,但只有他能想到这件事吗?不见得,可能昨晚他们已经完全找过一边,带着捡漏的心态,走进了书房。
谭志两人穿着笨重的雨衣出了后门,一脚深陷在泥土里,一个身形不稳被清雅抓住,另外一脚踩了踩石板路面,将深陷的小腿拔起来,带动了一团团的泥浆出来,然后是踩了踩另外的泥土,发现并没有这种那块泥土的松软。
用一支树枝捅了捅刚才的坑,发现这是一个大约三乘四的一个不规则的坑洞,将石头丢下去,慢慢的,石头沉了下去,确定了这是一个小小的沼泽。
打雨打在两人身上,只好尽量不要踩在泥土里面谭志用全身压断两根比较长粗的树枝,递给了一支清雅:“给,走的地方先用这探一下路,遇到情况直接说出来就行,这鬼天气雾气怎么变这么大,尽量不要离的太远吧。“
清雅点点头,用一颗小石头扔在前面,测了一下视距,说道:“我找一下右边,你找一下左边,我们不要离开超过十米左右的距离,以安全起见,你的能力没有战斗的能力,一遇到情况就往我这边跑。“
谭志翻了一下白眼,拿出纸笔,在笨重的雨衣下还是能拿稳,牛皮外包下的本子相当于给了一个雨伞,他也做好了作战的准备,一有情况他都能瞬间感知,然后跑道清雅的身边,且清雅自身的实力他都没有搞懂,有机会的话,还是探一下底。
至于两人在没有任何请报下,只在一本的指导下能在这里找到什么线索,且的城堡完全和这里对不上,唯一可以对上的就是风格,至于院子在哪,还是要再分析一波,或许更要找到原稿。
这样乱来没有意义,至于安仁为什么要来这里找,纯粹是来碰运气吗?他昨晚说了一些关于红梅和张科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