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小说>都市现代>悠闲桃源>第22章斗野猪

魏明成当即和程小麦换了手里的鸡蛋,两人再次喊了起来:“斗蛋,斗蛋,斗的是开心蛋,蛋撞蛋,蛋挤蛋,谁赢谁是大蛋王,碰!”

嘭嘭!

两人手里的鸡蛋撞击在一起,依旧是魏明成败了。

魏明成望着程小麦手里一点损伤都没有的鸡蛋,笑道:“小麦,你行啊,在读书的时候,你成绩在班上名列前茅,连斗蛋你也最厉害啊!”

程小麦已经弄清楚是怎么一回事了,鸡蛋在自己手里因为灵气的缘故,变得非常的坚固,而到了别人的手里,立即就原形毕露了。

他哈哈大笑,说道:“老魏,我小时候经常和村里的小伙伴玩斗蛋,这种游戏看上去很简单,但特别讲究技巧,在这一方面我是老手了,你们怎么能玩得过我呢?”

听他这么一说,方海生笑道:“算了,看来我们怎么玩,都不是程小麦的对手,还是开吃吧!”

他剥了一只鸡蛋,咬了一口,刚咀嚼了几下,旋即眉飞色舞地叫喊道:“天呀,这鸡蛋的味道这么好?”

在座的人吃了鸡蛋,没有一个不夸好的,还说他们从来没有吃过这么美味的土鸡蛋。

只有程小麦心里清楚,老妈是用井水煮的鸡蛋,井水里含有灵泉,这味道不美才怪呢。

吃过饭后,程小麦抢着要买单,可硬是被魏明成给推开了。他说这次是你程小麦到县城里来的,当然由我请客了;什么时候我去水阳了,你再买单。

程小麦急着要赶回去,魏明成开车将他送到了车站。

从水阳镇的上街头下车后,程小麦到街上转了一圈,索性花了八百多块钱,买了一辆二手摩托车,以后后上个街什么的,也方便多了。

除此之外,他又买了一些玻璃缸,找个没人的地方,放进空间里了。这些玻璃缸是专门用来在空间里酿绛珠果酒的。

他想给姐姐酿制几缸绛珠果酒,也给伍夫之弄一缸。

想了一下,他又给爸妈各买了一款手机。

回到家里时,爸妈都正忙着,一些事情轮不到他插手,他索性往后山那里赶去,想在那里看看能不能寻找出新的物种。

比喻新的野生水果。

程小麦对于这种东西,还是非常感兴趣的。

来到后山,他正往里面走,忽然听到从不远处传来呼救声。

他连忙向那里赶了过去,发现有一头野猪正追着一个孩子。程小麦认出那孩子是村民罗成的儿子,叫罗晓松。

罗晓松一眼看到程小麦,哭喊道:“小麦哥,快救我!”

程小麦赶上前去,急忙喊道:“别怕,你躲到一边去,我来对付这野猪!”他抓起地上一块石头,朝野猪身上砸去。

野猪身上挨了重重一击,发出一声嚎叫,抛开了程晓松,恼羞成怒地向程小麦扑了过来。

罗晓松躲过一劫,撒开两条腿往村里跑去。

程小麦也准备往回撤,不料,野猪动作比他想像中的还要快,一下子就追上了他,一头向他撞了过来。

他慌忙往旁边一闪,脚下却被石头绊了一下,一跤摔在了地上。

野猪一看程小麦摔在了地上,嘴出一对獠牙,向他顶了上来。

在山里流行着这么一种说法:“一猪二熊三老虎”,这猪指的就是野猪。野猪之所以被排名第一位,因为这种动物最常见,破坏力也非常的强。

特别是生长在野唇外的那对獠牙,这人要是被它顶中了,恐怕连小命都难以保住。

好在程小麦条件反射力过人,身体快过脑子,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个侧面翻身,滚开了。

野猪扑了一个空,收脚不住,从程小麦身边冲了过去,带起一股恶风,卷起地上的腐叶,漫天飞舞。

程小麦坐在地上,正喘着粗气,谁知,那只野猪迅速掉过身子,“嗷——”地怪叫一声,再次向他扑了过来。

野猪性子凶悍,一旦将它惹恼了,会和你不死不休地纠缠下去。

这次,程小麦再想躲开已经来不及了,好在他反应还算快,发现身边不知被谁丢弃的一块长竹片,迅速捡了起来,朝野猪脖子划了过去。

如果这一幕情景若是被别人看到了,真的会笑倒的,这野猪身上的皮是特别坚韧的,一般的刀子都难以刺进的,用一块竹皮对付野猪,这与以卵击石丝毫没有什么两样啊。

就连野猪也觉得这小子肯定是吓傻了。

咔嚓一声,竹皮划过野猪的脖子,从脖子处传出骨骼断裂的声音,野猪惨嚎一声,带着竹片奔了几步,一头栽倒在地里,四肢一阵剧烈的抽搐后,就一动不动了。

“真是吓死我了!”程小麦全身酸软地瘫坐在地上,抹着脸上的汗,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过了好一阵子,他这才缓过一口气来,来到野猪身上,心说真死了?

看着那野猪被深深划开的脖子,以及从嘴里溢出来的血,分明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当程小麦从野猪身上拨出那块竹片时,就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了,这种竹片能够给野猪割喉?

想到在县城里与老同学斗蛋的事情,这才明白是右手的灵气,救了自己的一条性命。

这时,程小麦发现左手擦破了一块皮,手腕处也疼痛的厉害,想必是刚才摔跤时受了伤,他从空间倒出了一点灵泉,抹在了伤处。

疼痛立即止住了,连伤疤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痊愈了。

想到黑皮被治疗好腿伤一幕的情景,程小麦心中暗暗震惊,这灵泉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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