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魔法界的混血儿会继承父母双方的长处,变得更加优秀和强大,但血族却不是这样。万年来,血族一共有四例巫师与血族的混血儿,前三个都没活过百岁就夭折了。而阿维似乎特别受到撒旦的眷顾,她平稳地度过了幼年期,顺利地成年长大。”
“除了这些,阿维思想也不同于血族的幼崽,她很成熟,知道自己要什么,她总是会循着目标前进。她的成长非常惊人,力量比起成年血族也不遑多让,更让人惊喜的是她的精确度,她总能更好地控制力量,比起那些成名已久的成年血族也不遑多让。”
爱德华公爵回想着当年,那么大一点点的小人儿,穿着嫩嫩的公主裙,小脸还鼓鼓的,一本正紧地坐在书房,抱着一本比她半个身.子还大的书籍观看,那认真的小模样别提多萌了!
“但她毕竟是新生的物种,她身上可能发生任何一种意外情况,是血族历史上所没有的。好在,这次阿维大出血并没有伤及根本,只是因为她身体成熟而作出的自我调节,等她自我修养好,就会醒来的。”
“修养?要多久?”听到这样的秘辛,阿罗对阿维是既担心又庆幸,庆幸她的长大,又担心她未来不知名的变化。
“少则十年,多则百年。”
爱德华公爵估算道,这还是考虑到阿维另一半巫师血统的结果,如果是纯血族,失去了三分之一的血液,不躺上个千八百年,别想活蹦乱跳。
“那如果能给维补充血液,她是不是就会醒来?”阿罗想到这个主意,问道。
“理论上是这样,但是普通的人类血液很难满足小维维对能量的需求。”爱德华公爵摸着下巴道,考虑着是不是要找点珍贵的银龙血来。
“恩,我知道了。”阿罗像是坚定了决心,坚毅地点头。
爱德华公爵似是能看透他的心思,但他什么都没说。
此后,每隔三天,阿罗就会从手腕取一小杯血,因为血族的皮肤是很坚硬的,所以他不但要用锋利的刀具划破手腕,还要一直撕裂伤口,不让它愈合,直到血积累够了。
这个过程十分痛苦,阿罗不但要忍受手臂的剧痛,还会感受到生命力的流失,这才是最可怕的。
阿罗的行为,爱德华公爵也是知道的,毕竟那么浓重的血味,以他敏锐的嗅觉,怎么可能不闻不到。
对此,爱德华公爵沉默了,只是每天会提供大量的新鲜血液给阿罗,还给他安排了一间画了聚能炼金阵的房间。
对血族来说,放血等同于自杀,不是万不得已,不会轻易自残。
至少,爱德华公爵他自己就没想过用这个方法唤醒阿维,对他来说,女儿只是需要时间就会醒,还不需要用放血着么极端的方法。
况且,形势也不允许爱德华公爵如此。他是特瑞多家族此代最杰出的血族,不出意外,他将会是特瑞多族的族长。
放血,不只意味着生命力流失,还意味着力量降级,他的伯爵等级是震慑其他氏族的有力武器,一旦传出他降级,那么托瑞多族极有可能面临着内部动荡和外部入侵。
正因为知道自身责任之重大,爱德华公爵更加能理解阿罗对阿维的真心。身为沃尔图里的王,力量是必须的,要是阿罗在回去之前还没恢复力量,那么他极可能被赶下王座。
幸好,阿维只昏迷了半个月,阿罗损失的也不是特别多,但是短时间也也恢复不过来。
阿维得知这件事后,心中有些愧疚,她望着阿罗道,“你怎么这么傻?我只是需要时间修养罢了,只要几十年,我一定会醒来的。”
况且,她还有鸡蛋君这个秘密武器,它可不会让她躺上几十年不做工的,只要几份特级补血药剂,她又是生龙活虎的混血儿一枚。
阿罗却摸摸她的脑袋说,“我怎么忍心让你沉睡呢,一天看不到我最爱的笑容,我可是会睡不着的。”
“噗,去你的!”阿维笑出声,他又不是人类,才不需要睡觉呢。阿维顺顺头发,对阿罗的玩笑话表示不屑。
阿罗不说话,只是将头埋到她的颈中。
想到阿维苍白着脸,毫无知觉的躺在那儿的场景,阿罗就止不住的心痛,他无法忍受那种几近死寂的沉静,他爱的阿维是活泼、狡猾、贪吃、爱撒娇的,才不是那么毫无生气的。
也许是三千年的生命太长了,也许是爱得太深,阿罗发现他已经无法忍受单独一人的生活,他的生活有她才算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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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姜新禹,是一个乐团成员,很会吉他和唱歌。不过在乐队里,我只是担任了吉他手而已,主唱的位置被更有才华的家伙给占据了,虽然有些失望,但是还是很服气的,那家伙可是在用生命唱歌呢!我的乐团很有名,叫a.n.jell,大家都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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