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疤光头走后不大一会儿,一袭黑色长袍的闫三全从楼下走了上来。
虽然秦驰书房的门是开着的,可是作为一个专业的管家,他还是先敲了门外面候着。
进去后,更是恭敬站于一旁。
如果说以前对于秦驰的尊敬,有点金刚威慑不得不尊敬的意思。
那么现在,就是出于一种内心的由衷尊敬了。
作为一个管家,能够得到主人的信任,这本身就是一件幸事。
就跟古代的谋士一样,他们最大的愿望就是主公的言听计从。
再有秦驰和吴阿妹对他的客气信任和关心,特别是在最后一刻秦驰把他留了下来,这可以说是给足了他面子。更是在大庭广众之下,称呼为他为一声闫先生,这几乎让他感激涕零。
“他们都走了?”秦驰问道。
“都走了!”
闫三全敬声回道:“袁先生早在刀疤走之前已经走了,和吴小姐袁小姐一块走的!”
不用说,秦驰也明白,袁正华肯定是被袁红玲的母亲硬给拉走的。
她们再怎么说,也知道袁正华这次确实不该来,来的真的是太不应该了。
不光说秦驰因为你借钱的事情冒险亲自走上一趟状元坊,单单吴运是你的未来女婿你也不该带着刀疤来找秦驰。即便是负荆请罪也不行,更别说刀疤还差点把你女儿卖入醉红楼了。
“公子,还有件事需要你认可!”闫三全说道。
“什么事?”
秦驰继承了原主的记忆,可以说把他原主做事的那套也部分继承了过来。
不管是说话的语气,还是说话的神态方式,处处都显示着他一个富家公子的身份。
闫三全从身上,拿出了一个个用红布包裹的小袋子。
“公子,这些都是附近的街坊凑的份子,虽然钱不多不过也是一份心意!”
“在我们大上海有这么个习俗,刚搬进一个地方,街坊邻居会来祝乔迁喜!一则上来说算是大家第一次认识,二则上也是一种互相了解,以后走动起来也方面,你看我们这……”
在原主的记忆中,确实又这么个习俗,也算是风土人情。
刚搬过去的新邻居,特别是秦驰这种刚刚盖起的新房,附近居民是会过去祝贺的。
也并完全是看在秦公馆很气派秦驰很有钱的份上,更多的是一种习俗。
“闫先生,这样吧,你挑个时间,我们秦公馆请他们过来吃顿便饭,也算是我们正式认识彼此有个了解。不过他们的份子钱就退回去吧,必定生活都不易,都挺艰难的!”
秦驰想了想,还是觉得应该入乡随俗。
既然重生到了大上海,还碰到了这样的事情,就应该遵守这个地方的风土人情。
再说了,他们刚搬到这个地方,也着实不认识谁。
正好借此有机会认识认识,以后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太过生疏了也不太好。
“这……”
闫三全听后就是一个皱眉,“公子,如果我们把他们的份子钱退回去,改天再请他们过来吃饭,我怕他们会误会我们秦公馆的人自视甚高,这样反而不利于我们之间的交流认识!”
“不如这样,公子,份子钱我们该收还收,在我们请他们过来的时候,每个人再发给他们一个红包或者礼物,这样既显得我们尊敬他们,也把他们的份子钱变相地退给了他们?”
自始至终,闫三全说话的语气都是征询式的,这并不是他的主意。
话语中处处彰显着他对秦驰的尊敬,也彰显着他作为一个管家说话的艺术性。
他给你出了个主意,还让你觉得这个主意是你自己出的,给足了你面子。
“那行,闫先生就照你说得办!”
“改天你挑个好日子,再到吴阿妹那儿领点零花钱,看看买什么礼物比较好你做主!还有我们这个公馆,你看着缺点什么我们自己能买的就自己买,不要老让金爷的人给买!”
“好的,秦公子,我知道了!”
闫三全何等聪慧之人,他一下子就明白了秦驰的大致意思。
以后尽量不要去花金爷的钱,尽量买些他们能力范围内承担得起的东西。
还有一个信号。
那就是吴阿妹似乎掌管着秦驰的财权,需要钱的时候找她要就行了。
至于秦驰和吴阿妹什么关系,吴阿妹又是不是这个秦公馆的女主人,他就不要瞎捉摸了。
同时他对秦驰的认识,再度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这个看上去什么都不懂的富家公子,似乎什么都懂的,比他想象中的还要成熟稳重。
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有着他的特定意义。
至于秦驰的真正身份,闫三全并不怎么知道详情。
就这样,秦驰继续在书房看书,闫三全就下去安排了。
直到很晚的时候,吴运和吴阿妹他们才回来,肯定的袁红玲也跟着一块过来的。
至于她的母亲和袁正华,两个都没有跟过来,可能是因为袁正华的事情影响的。
这个很正常,在秦驰的意料之中。
倘若袁红凌的母亲和袁正华两个都跟过来,那就有点不正常不在意料之中了。
这样的人,根本不值得吴运和吴阿妹他们去结交,这样没有底线的亲戚不要也罢。
可是李阿牛和他母亲也没有过来,这就有点出乎秦驰的意料了。
吴运说,是李阿牛的母亲不愿意过来住,说他习惯了那个地方的生活,不想搬过来。
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