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小说>仙侠修真>年代大佬的锦鲤娇妻>172,种冬小麦(5更)

秦亦灵笑答,“这芦荟啊,可是个好东西”

芦荟,多年生草本系,一年四季都能生长,是一种集食用,药用,美容,观赏于一身的植物,被视为美容,护发和治疗皮肤疾病的天然药物。

总之好处多多,最重要的是特别的好养活。

“这么好啊,真看不出来,我们平时也没注意过这个。”

闫泽听完了介绍,拿着芦荟的手不禁带着几分小心,谁会知道这造型奇怪的东西,竟然会有那么多的效果啊。

秦亦灵笑了笑,“那是因为你们不了解,没注意也很正常。”

深山里的药草真的是处处可见,可对名山村的村民来说,压根就不认识,所以放着满山是宝的药草,他们只能无缘错失了。

不过这倒是便宜了自己,以后不管制做什么药物,药材都不用发愁了。

只是制做药材的一些机器设备,就成大问题了。

闫泽听闻她的困扰,立马说道,“你别担心,我已经找人去县城打听了。”

在昨晚得知多多想要制药的想法后,他今天去镇上的时候,就特意安排了人去办这件事情。

安居镇就是一个小乡镇,日常的买卖不是问题,但在医疗这方面是直接就没有,只有一个中药铺子,以便平时大家拣点药,回家熬了喝。

闻言,秦亦灵抬起头来,给了他一个赞赏的眼神。

这男人真心不错,不仅细心体贴,还能考虑周全,都不用她特意强调或交代,他自己就能把后续的事情办的妥妥当当的。

就是那种自己才走出了第一步,他就把后面的路都给铺平了的感觉,什么都不用自己费心了。

被人宠着纵着,原来就是这样美妙的感觉呀。

她现在有点明白,为什么她家母亲大人一涉及工作就是一副大佬女强人的形象,而一旦回到家里,在她老爸的面前,又是一副四肢不勤,像个娇气包似的。

敢情是因为有男人骄纵着啊。

啥事都有自家男人做了,女人能不懒散娇气嘛,这就是恃宠而骄最好的体现了。

老天爷果然带她不薄,让她也有了一个宠着自己的对象,这跨越时空,真是太值了。

得到多多的赞赏目光,闫泽浑身顿时充满了力量,挥舞的锄头更加卖力了。

突然,秦亦灵想起了一件正事,立马停下了手中的动作。

“泽哥,你们这里不种冬小麦的吗?”

闫泽直接摇头,随即想到多多的来历不同,瞬间有些激动起来。

“冬小麦?小麦还可以在冬天种植?南来北往走货,我真还没听说过,一般都是在年后播种,月收割。”

如果冬天也可以种植小麦的话,那就意味着一年可以收割两次粮食。

这代表着什么?

这表示着老百姓可以增加创收,家里的粮仓可以加厚一层了。

民以食为天,粮食就是一个人活着最大的保障跟底气了,只有吃饱肚子,自身才能有精力创造出更多的价值。

想到这种可能,他能不激动嘛,即便他自己并不缺吃少喝,但他还是感到很激动,很高兴。

一个人过好,算不上什么好日子,只有大家的日子都过好了,那才能叫太平盛世。

“对,可以冬天种植,在十月前后的时间就可以种植了。”

这下,秦亦灵终于可以确定,这个异世的人还不知道冬小麦这类的粮种。

准确来说,应该是还没有人发现小麦其实在某些地区是可以过冬的。

从地理学角度,种植冬小麦的适宜地区是亚热带、暖温带和中温地带,在她的那个世界,像长江中下游平原、华北平原等地区,以及黄土高原、盆地等部分地区,都是适合种植冬小麦的。

这些地区的冬季并不严苛,气候跟土壤环境都是适合种植冬小麦的,比如他们现在所处的地理位置,就属于盆地地区。

虽然时空历史有些不一样,但地理分布在大致上还是差不多的。

这个省城叫蜀都,相当于后世的川省,气温还算比较暖和,完全可以利用春小麦后的空余时间再种植第二季的冬小麦。

闫泽更加激动了,“真的?有没有什么要求?那现在还来及种吗?”

“现在已经算是十二月初了,晚了一个多月,我也不知道行不行,如果你想尝试的话,可以试试看。”

至于具体的播种方式,秦亦灵不由沉思,仔细回想了下她们临海度假村的乡亲们操作的步骤。

她小时候爱玩,也时常爱跟在她家母亲的身边,去周围几个乡村实验地里看各种新育苗,渐渐的也听到了不少的知识,也见到了乡亲们的一些操作步骤。

“我没种过,但还大致记得一些步骤,你可以找个种庄稼的高手交流看看”

小麦的播种方法主要有,条播、撒播、穴播。

其中条播的产量是最高的,但条播需要借助于机械化播种,行距都是计算好了的,不过在她很小的时候,村里似乎都还是撒播的方式,后来她母亲提出了机械化播种的概念后,她父亲发明了农业机械后,村里就开始了机械化的播种。

以目前这个年代的条件,只能选择撒播最方便了,除了产量偏低外,其实撒播也是有优点的。

撒播多用在麦棉套种或稻麦轮作的地方,土质粘重时宜撒播,有利于抢时、省工,苗体个体分布与单株营养面积较好,但种子入土深浅不一致。

简单来说,就是把土地分成一行行的,直接在每一行的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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