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萝从来没有因为这件事情讨厌过尉迟十夜,之前讨厌他,那是因为尉迟十夜想杀了霍廷衍,让萝萝无法原谅。
说,爸爸也差点杀了浴池叔叔,而且浴池叔叔不仅救了金鱼哥哥的命,还为了救妈妈,害自己双腿残疾,被人耻笑至今。
这种种原因加起来,使萝萝实在无法再讨厌他。
萝萝感觉,他们亏欠了浴池叔叔好多。
而且,除此之外,浴池叔叔还很可怜,可怜到让萝萝都不忍心对他不好了。
“这么说,你不讨厌我?”尉迟十夜的眸光渐深,头顶的灯光在他脸上投下一片阴影,神色晦暗不明。
“不讨厌呀。”萝萝微微摇头,两根小辫子跟着一晃一晃,看起来俏皮又可爱。
其实萝萝不好意思说,她以前讨厌过浴池叔叔,不过现在不讨厌了。
而且因为金鱼哥哥的到来,萝萝不仅不讨厌他,还感到喜欢。
没人知道,在看到苏瑾瑜好端端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萝萝的心情有多激动。
萝萝到现在还难以忘记,当初苏瑾瑜躺在医院里奄奄一息的模样,那是她挥之不去的噩梦。
而现在,金鱼哥哥不仅好好的站在萝萝面前,以后还会拥有健康的身体,可以陪萝萝一起长大,和她一起去读书。
而这一切都是因为浴池叔叔,萝萝内心对他充满感激。
“浴池叔叔,萝萝不讨厌你,萝萝喜欢你。”
萝萝忽然倾身过去,在尉迟十夜脸颊上啾了一口。
尉迟十夜瞳孔微微一缩,浑身霎时一僵。
萝萝只是个小屁孩,表达喜欢的方式纯粹又直白。
这却是尉迟十夜第一次经历这种情况。
从来没有对他说,我喜欢你,更不会有人愿意亲吻他。
小时候,因为私生子的身份,所有人看向他的目光都充满了嫌恶。
亲生父亲对他漠不关心,名义上的母亲将他视作眼中钉肉中刺,恨不得除之后快。
就连他的亲生母亲,也只把他当成争宠的工具,每每等待他的只有侮辱和打骂。
就连小时候的苏微染,也从来没有说过喜欢他这种话。
尉迟十夜一向平静的眼眸泛起了波澜,内心深受触动。
对他来说,萝萝这句话比她第一次递给他的糖果,还要甜。
尉迟十夜内心某一块地方,似乎渐渐塌陷了。
“义父,萝萝说得对,我们并不怪你。”苏瑾瑜脸上露出一抹浅浅的笑容,温声道:“我也喜欢你。”
然而——
尉迟十夜看到他那张酷似霍廷衍的脸,却觉得碍眼极了,内心一点都不觉得欢喜。
从前,尉迟十夜并未觉得苏瑾瑜碍眼,对这个孩子他的感情虽然十分复杂,但从来没有厌恶的感觉。
可是后来,得知霍廷衍的身份后,尉迟十夜每每看到苏瑾瑜,便觉得烦心极了。
碍眼,十分碍眼!
不过……
尉迟十夜设想了一下,如果在遇到霍廷衍之前,从苏瑾瑜口中听到这种表达真情的话,他会开心吗?
答案是否定的。
原来,不是所有人的喜欢都让他受用。
同样的话,从不同的人嘴里说出来的效果是不一样的!
“浴池叔叔?”萝萝疑惑地看着他,怎么感觉浴池叔叔怪怪的。
“嗯。”尉迟十夜面无表情,态度十分冷漠。
只是萝萝没有注意到,尉迟十夜的耳朵似乎染上了一层淡淡的粉色。
尉迟十夜两个心腹手下默不作声地站在一旁,见状不由面面相觑,脸色皆有些古怪。
家主替情敌养孩子就算了,现在看来似乎还乐在其中。
……
自从苏瑾瑜来了以后,萝萝终于感觉不再孤单了,整个人仿佛被注入了活力,脸上一直笑容不断,如同一朵迎着阳光的向日葵,逢人便笑,丝毫不在意古堡里那些佣人们冷冰冰的态度。
苏瑾瑜的身体还很虚弱,所以不能陪萝萝去学校读书,只能在古堡里休养。
“金鱼哥哥,等你身体好起来,就可以和萝萝一起去学校上学了。”萝萝满面笑容,围着苏瑾瑜打转,嘘寒问暖。
因为苏瑾瑜的到来,萝萝不忍心把哥哥一个人留在古堡里,担心他会像萝萝之前一样孤单,所以她决定暂时不去学校了,在家里陪着金鱼哥哥。
等金鱼哥哥身体好了以后,萝萝再和他一起去学校。
苏瑾瑜当然乐见其成,养病的日常因为萝萝而不再变得无聊。
尉迟十夜帮萝萝帮了休学手续,请了一个优秀的家庭教师,专门教导两个小家伙,满足萝萝想和哥哥一起学习的心愿。
老师教的很好,不过萝萝还是更喜欢苏瑾瑜教的。
苏瑾瑜智商高,学知识快,老师只要讲一遍他就能理解,甚至举一反三。
后来就演变成了,老师教苏瑾瑜,苏瑾瑜教给萝萝,他的讲学方式简单易懂,相比起老师说的,萝萝更能理解。
就连家庭教师也对苏瑾瑜赞不绝口:“你是我教过最聪明的学生,以你的智商不需要再学习这种低年级课程,我可以教给你更多的知识。”
“不用了,谢谢老师。”苏瑾瑜委婉地拒绝他。
他当然不会告诉老师,其实这些课程他早就学过了,只不过是为了萝萝,勉强自己坐在这里听课。
以前苏瑾瑜身体不好,没有其他事情可以做,每天除了看书就是学习,疯狂汲取知识,只为自己一成不变的枯燥生活添上色彩。
而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