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在冈底斯身后的匪徒,同样抱着脑袋惨嚎。
另外两个藏在仙人掌后面的匪徒,也在这个突然袭击下,本能的跳了出来,抱着脑袋尖叫。
五到十秒的时间,在闪电反射之下,足够陆离杀他们好几次了。
陆离满脸冷笑,伸手抓起了冈底斯留下来的步枪,对着匪徒扣动了扳机。
“砰!”
一枪爆头。
押解冈底斯的匪徒当场击毙。
“砰!”
躲在仙人掌丛林里的一个匪徒应声而倒。
“砰!”
抱着脑袋惨叫的另一名匪徒,已经不用再抱脑袋了。
自动步枪单发,打出了狙击效果。
“嘘”的吹了声口哨,陆离提着步枪,朝冈底斯走了过去。
“噢嘛噶!我的脑袋要爆了!”
就算冈底斯的身体素质强悍,面对这种直接轰击耳膜,震荡神经的攻击,也挨了一下狠的。
直到现在,他眼前都有重影,走过来的陆离都变成了两个。
“只是有点痛而已。总比真让人爆掉脑袋要强得多了。”
陆离朝冈底斯笑了笑,转身搜索三个匪徒的物品。
一支手枪,两支步枪。手枪是沙鹰,又是一把噱头大,实战价值不高的装逼利器。
步枪一支是常见的ak47,还有一支就很不错了。
sd-r,精确射击步枪。
这特么已经可以算是弱化版的狙击枪了!
看到这支精确射击步枪,陆离额头上冒出了一股冷汗。
要不是一直谨慎,要不是“苟术”精通,要不是一直躲在巡逻车后面没露头,我特么差点被人爆了。
果然,苟才是王道。
在枪支泛滥的米利坚,鬼才知道匪徒手里拿的是什么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