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哒哒哒……”
越野车里,破碎的车窗口伸出了几支自动步枪,对着陆离之前的位置一顿扫射。
敢伸出来开枪?
陆离早就换了位置,躲在一边,放下步枪,换上了最熟悉的格洛克手枪,缓缓伸出了枪口。
“不到五十米距离,让你们看看我的枪法吧!”
瞄准了越野车破碎的窗口,陆离扣下了扳机。
“砰!”
一条手臂爆血。
“砰!”
一只手腕打断。
“砰!”
一颗脑袋上开了个洞。
“啊……”
“伐柯!伐柯!”
一阵凄厉的惨叫响起,越野车里伸出的枪口瞬间哑火了。
“去特么的条子!”
这时候,一个似乎是嗑多了粉的家伙,疯狂的大叫着,拉开了一枚手雷,准备朝陆离投过来。
然后……
陆离一声冷笑,瞄准握着手雷的手臂,狠狠的扣下了扳机。
“砰”的一声,手腕爆血,手雷滚落,掉进了越野车里。
“伐柯!”
“噢买噶!”
这下……越野车里就热闹了。
所以说,在任何队伍里,猪队友带来的杀伤力,永远比对手更大。
如同中箭的兔子一般,匪徒们惊慌失措,拼命的想要逃出越野车。
可惜……已经来不及了!
“轰”的一声爆响,烈焰翻腾而起,高爆手雷把越野车炸成了火炬。
“哇哦!”
陆离吹了声口哨,“放了一朵大烟花,爽歪歪!”
“里昂,你……”
对面的冈底斯,看到这一幕,惊得张大了嘴巴,最终……只能喊了一句:“干得漂亮!”
一个人把所有匪徒全都干掉了。里昂这小子,太特么彪悍了!
只是……fbi追缉的重犯,你把他们全干掉了,合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