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面前有两碗茶,一碗空,一碗满。
空的是盛君千已经喝空了,满着的是薛铃从始至终都没有喝。
薛铃看着盛君千,最终还是叹了口气:“那么你就不能找个和你一起行走江湖的吗?”
“我其实有在找?”盛君千又给自己倒了一碗粗茶,别的不说,盛君千的茶量堪称一绝。“其实最早的时候我也抱着在江湖上找一个情投意合的女侠的愿望。”
说到这里,盛君千看着薛铃:“你知道行走江湖的女侠有多么稀有吗?”
“你知道那些女侠身边一堆师兄师弟吗?”
“你知道像是商九歌这种姑娘有多么罕见吗?”
提到江湖女侠,似乎就一下子戳中了盛君千的痛处,他这样喋喋不休地说了半天,然后才又转过来长叹一口气:“其实想想还是蜂巢好。”
我知道,蜂巢看起来跟发老婆差不多。
薛铃在心中吐槽道。
虽然仔细想想,和老婆真的区别很大。
看到薛铃沉默,盛君千以为薛铃有点不屑,自己摇了摇头:“好吧,还是有区别的。”
“总之呢,我现在也没有什么在江湖上收获红颜知己的心了,我只是羡慕行走江湖自由自在的感觉,有时候我也想,如果哪一天我如果厌倦了,至少还有一条后路,但是江湖儿女未必愿意和我回去过土财主的日子。”
“至少。”盛君千幽幽说道:“我家老头子那些人,一定不会喜欢我在外面找的老婆的。”
薛铃没有想到盛君千竟然想的这么长远。
有时候她确实把盛君千看的太简单了。
“那就不聊这个了。”薛铃摇头说道:“既然想不好,那就以后再想。”
“毕竟很多时候我们所规划好的事情,会被现实轻而易举地打得粉碎。”
就好像薛铃自己这样。
薛铃在人生的前十七年里,从来没有想到有一天自己会沦落江湖,并且还会成为一个最不齿的刺客。
但是当这一切真正来临的时候,可能那些曾经旁观过薛铃人生的人会感觉命运无常,但是对于薛铃自己而言,有种不过如此,这样也好的感慨。
“我们先来说说接下来的计划吧。”薛铃伸手蘸了一点已经冰凉的茶水,伸手在桌面上画着简略的地图。
在来到这里之前,薛铃已经将需要的地图基本上已经印入脑海之中,他们现在到了地图哪里,还要行进多远,是否偏离最终地点,这些薛铃都有一个基本的估算。
“我们需要在今天入夜之前进入白云山周边的嵩县县城,然后在县城休息一夜,第二天先在县城中问询一下关于天不老的消息,如果一切顺利的话,那么我们就不用进入白云山山区。”
“当然这个只是最好的发展。”
“如果说嵩县县城中没有关于天不老的下落,我们就只能进入白云山,不过要速战速决。”
“我们必须在进入白云山的五天内找到天不老,如果没有找到就需要立刻返回。”
“否则的话,我们就等于失踪。”
薛铃纤细的手指在桌面上一点点划出地图,配合着少女的讲解,让盛君千对于两个人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几乎一览无余。
他不由有些对眼前的少女刮目相看:“原来这就是蜂巢刺客的素养吗?”
薛铃听到盛君千的夸奖,真的一点开心的表情都没有:“只是努力变得不是那么拖后腿罢了。”
“不拖后腿吗?”盛君千听着薛铃这句话:“方别有那么厉害吗?”
“比想象要厉害的多。”薛铃笑了笑说道。
这样说着,她站起身来,从行囊中取出来几文拍在桌上,给店家付了茶钱。
“我们走吧。”
盛君千点头跟上,看着薛铃率先翻身上马。
枣红马的影子已经有些东斜,太阳行将落入山中。
盛君千低头笑了笑,然后上马,轻踢马腹,两个人重新踏上征程。
……
……
洛城之东,汴梁之西。
在官道之外的小树林中,一堆篝火依旧在那里寂寞地燃烧着。
那只硕大的野猪躺在一旁,两条猪后腿被卸下来之后,如今只剩下森森白骨。
所有见识过黑无胃口的人,都已经对大胃王这三个字感到麻木。
而在方别面前,他已经用细铁丝编出来一张铁丝网来,在篝火上面架着,同时在野猪身上片出一片片薄如蝉翼的猪五花肉出来,然后再铁丝网上一点点烤熟,涂上蜂蜜,蘸上佐料,那诱人的香味在空气中一点点飘散。
而方别则看着眼前的黑无:“怎么?”
“还吃吗?”
黑无从来没有受过如此挑衅,但即使是黑无,一个人解决了两条猪后腿之后,也终于露出了力战不支的败势。
但是面对美味,黑无从来不退缩。
“吃!”
“怎么不吃!”
黑无这样说着,一把抓过方别递过来的烤猪五花托盘,用手抓起那些烤得金黄酥脆的猪五花肉,放入口中大口咀嚼着。
“好吃吗?”方别静静问道。
方别自己当然也没少吃,毕竟是方别亲自宰杀亲自烹调,如果不亲自品尝的话,那就太说不过去了。
不过这一整只黑野猪差不多有三百来斤重,哪怕剔除猪骨和猪杂碎,这只野猪也不是黑无一个人能吃完的。
方别当然也吃不完。
但是方别已经差不多吃饱了。
黑无一边吃肉,一边没有理会方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