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玩命的做了一下午的日常任务,天一黑,林野就化了妆准备去蓝城最大的酒吧碰一碰运气。
根据他对黄毛打扮和性格的剖析,这种人属于行事十分张扬的人。
二十出头,天选之人,性格张扬,还有钱。
酒吧、夜总会这种地方,应该会是他经常去的。
甚至于说地下赛车之类的场合,他也有可能会出现。
而且以他的性格和现在的身份,要去这些地方,绝对不会是小场子。
所以林野判断,去蓝城排名前三的大酒吧里转一转,就算碰不到他,估计也能打听点关于他的消息。
当然,能够往这方面想,最主要的原因是林野在审问他时,无意间从他的口袋里见到了一个酒吧的打火机
晚上十点,正是蓝城夜生活的开始。
蓝城最大的酒吧名字很有个性,一个字:众。
装潢的极其奢侈,坐落在蓝城最繁华的街道正中心。
宫殿般的门口上挂着一个硕大的众字。
林野曾听王静说起过这家酒吧。
当年王静突然爆富,第一件事就是满世界买楼买大厦。
众酒吧作为蓝城最大的酒吧,地势处于黄金地段。
王静来过一次就十分喜欢。
想要买,但不管出多少钱,对方就是不卖。
而且从头到尾,王静都没见到过这家酒吧老板。
传闻之中都说这家众酒吧背后势力极大。
因此但凡是来这里寻乐子,没有一个敢闹事的。
对着镜子墙简单的整理了一下妆容,确定不靠近自己,熟人也认不出来,林野进了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