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这样吧,我给你个办法——我过几日就离京回南郑,正式具表章上奏征西将军及幕府诸将佐功绩,并传国玉玺,一并送回长安。司徒可以说服天子,第一道诏书先愿封征西将军为汉中王。
诏书到南郑后,征西将军自当以朝廷礼法辞让,咱也不用再辞了,就辞一次,而朝廷也在第二道诏书中改封蜀王,兵附加‘朝廷新定未久、道路不靖,四方依然扰攘,此非拘执虚礼之时,不得再辞’,而后征西将军便拜受蜀王之封,如何?”
这里必须提一句,蜀王虽然是一个字的王,但李素说的蜀王显然是封地一郡的常见藩王,就跟“中山王”、“河间王”、“东海王”一样,没什么特别。
这里的蜀指代蜀郡,而非蜀地甚至益州。
王允当然知道这些常识,所以他的关注重点不在这儿,而是李素提出的“辞让之后,朝廷诚恳减封,以此诚意让受封者别再辞了,一锤定音”。
封王虽然不比王莽已经有先例的“篡位禅让”那样要“三辞而后受之”,但稍微辞让辞让的姿态还是要摆的。
当然了,分两种情况——如果是因为血缘,比如你是皇帝的儿子或者亲兄弟,那直接封王是没有辞让的。但远一点的汉室宗亲,因为对于挽救大汉有重大功劳,这种封王是要谦虚的。
王允也就明白,如果朝廷第一封诏书给汉中王,第二封再给蜀王,那刘备是不敢第一封不辞就直接接受的,那样会被天下骂,对名声的损失说不定比封这个王得到的好处还严重,得不偿失。
“你真能确保刘备会接受第二道改为蜀王的诏书?”念及此处,王允忍不住问。
李素笑了:“你应该问,征西将军会不会在拿到第一道诏书的时候,就交出玉玺——至于第二道,还不是任凭司徒改换名分?”
王允一想也对,刘备手上的筹码,在交换第一道“册封汉中王”的诏书下发的同时,已经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彻底交付干净了。第二道的时候刘备手上又没筹码了,还不是任由自己稍微压压价?
至于郿坞府库里那些钱财,等刘备的玉玺送到时,肯定也早就全部运回长安了,所以第一道虚高的诏书,只是一个“确保对方交付的框架协议”,交付之后自己还能压价出“实施细则”,对方却不能抬价了。
这么一想,虚情假意先表态给汉中王,倒也没什么大不了了。
“好,这两日,李中郎先在京城盘桓一阵,明日、后日我带你赴宴几场,与马日磾、士孙瑞等朝臣共饮,老夫也得取得他们的谅解。
三天后,就请李中郎回去另写征西将军的表功奏章,并传国玉玺一起送回,表功奏章与玉玺到京之日,就是封王诏书下发之时——放心,你与征西将军麾下其他将佐,也都另有升赏。李素,我倒是想问问你的真心话,你是想一直跟着刘备,还是入朝为官?”
李素深呼吸了一口:“我为征西将军效命,一为报恩,二为除国贼、却外敌,扬大汉威名于异域。不过如今大功基本告成,未来当然也会希望入朝,三公九卿,谁人不想。”
这番表态是必须说的,这样才能降低王允对刘备割据的怀疑。而且李素也不怕说话说满了不好收场——他连“辞汉中王改蜀王”这样的条件都敢答应,显然是因为李素知道王允活不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