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晚一些的时候,李长博才腾出功夫来问起了刺客的事情。
结果一问之下,他就皱了眉头。
因为光天化日之下又是众目睽睽盯着一路猛追,人还追不见了。
关键是,如今人不知道究竟是出了城还是躲在城里。
昨天夜里宵禁之后就没有找到,今日又找了一整天,却依旧没有找到。
杨青顶着个五颜六色的脸,气鼓鼓的说了句:“要说没有帮手,打死我也不信。”
方良听不下去了,忍不住在旁边说了句大实话:“人家肯定是一早就计划好了的,如果没有计划,谁敢来呀?而且退路肯定要有。”
没有退路,直接敢来那是死士。
但是,这些个人有那个资本去养一批死士吗?
就是很多世家大族,也不敢做这样的事儿。
这句话把杨青噎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直不楞登的看了方良半天,他才不甘心地问了句:“那我们该怎么办?”
李长博言简意赅:“将人最后失踪的地方圈出来,看看附近都有什么人居住。有没有人出过城?”
杨青还没明白里头的意思,还有点儿惊讶的说:“不敢吧,那些人怎么敢明目张胆的帮刺客?”
李长博没有多说,只是看了一眼方良。
方良无奈解释:“我的祖宗哎,你不想想他为什么偏偏就往那地方跑了?而且偏偏就在那个地方没了踪迹?人家为什么不敢明目张胆的帮?只要有那个信心,还怕什么?”
李长博等方良解释完毕之后,就冲扬青摆了摆手:“去吧。”
顿了顿又补充一句:“不要打草惊蛇。”
杨青小心翼翼的退了出来。
方良由衷地悄悄感慨:“这小地方是比不上咱们长安县。”
李长博淡淡的扫了方良一眼:“厉海不是谁都能比的。”
和厉海悄悄比过的方良,立刻点头表示赞同。
又过一会儿,付拾一送了夜宵过来。
今天的宵夜,是一碗抄手。
而且是一碗老麻抄手。
很多人分不清楚抄手和馄饨的区别,其实一句话就能总结。
抄手皮儿厚,馅儿小。吃的是汤和面皮以及调料比例。
而馄饨则是皮薄馅儿大,吃的是馄饨本身。
另外还有一种格外相似的云吞,那就讲究皮儿要薄得能看得见馅儿,而且馅里还得带点儿汤汁儿,才能够鲜香味美。
不过川蜀一带还是是抄手更多。
因为这个东西好包,而且容易填饱肚子。
关键是还便宜。
肉嘛,当个调料就行了。
肉是用最好的猪肉,八分瘦两分肥,细腻的剁成肉茸一样,再往里头添一点儿盐,葱花,姜米,酒,一起调成馅儿。
然后和面,将面擀成一大片的薄皮,最后切成一个个的方形。
包抄手是最快的,因为只需要用筷子弄一点儿馅儿,然后从面皮中间飞快的蹭过去——
再随手一捏,只要将馅儿包住了就行。
就会变成上头一点蚕豆大的馅儿,底下的皮儿变成了一个雪白的裙摆。
看着还是挺可爱的。
汤则是用猪骨汤。
煮的时候往里头加一点新鲜的莴笋叶段,最后撒上葱花,盐,以及一大勺的麻椒粉。
这也就成了。
老麻抄手,吃的就是一个麻香味。
对于川蜀地区的人来说,吃麻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吃麻椒可以去湿。
而麻味吃惯了之后,也是一种奇特的风味。
麻到了嘴唇发木,舌尖发麻,到时候就会觉得浑身通泰。
说不出的舒爽。
就跟吃辣椒是一个道理。
付拾一端来宵夜,刚一进门儿就先对方良说了句:“厨房里还有你跟春丽的,快去吃。”
方良笑嘻嘻地应一声,一溜小跑往厨房赶去。
付拾一将两碗抄手放在桌上,笑眯眯的提醒李长博:“今天这个放了许多的麻椒粉,慢点儿吃。”
李长博现在已经不怎么怕辣,好歹能吃一些,但是对于麻还是有点不适应的。
一听这话,李长博本来已经去拿调羹了,闻言手上就停顿一下。
面上也一闪而逝的是纠结。
付拾一假装没看见,只等着看好戏:每当李县令吃麻,或者辣,那个嘴唇红的唷~~~
总而言之就是两个字:好看!!!
付拾一拿起调羹,舀了一个仔细。吹了一吹,然后就塞进嘴里。
刚刚一咬,瞬间一股浓烈的鲜香就侵占了口腔。
然后还有面皮的那种咀嚼之后,一些淀粉变成糖的甜。
当这些味道都退去之后,口腔中就只剩下了酥酥麻麻的一点麻意。
到了这个时候,真正的舒爽才开始。
在这样的酥麻之下,下一个入口的抄手,会更加的好吃。
付拾一就这么一口一个抄手,吃的不亦乐乎。
最后李长博也被感染,拿起了调羹来。
刚吃了两个,李长博的鼻尖儿就浸出一层汗,然后慢慢的嘴唇也变得嫣红无比,像是染了一层胭脂。
但是世上哪有胭脂的颜色能比这个颜色还好看呢?
付拾一一面偷偷地看,一面偷偷的想:假如哪个口红出这个色号,一定能够卖断货的!名字我都想好了,就叫斩女色!
一碗抄手下肚,夜里的那一点儿凉气全都被驱散不见。
李长博微笑着放下调羹,与付拾一笑道:“可惜太夫人她们不在。不然恐怕又要与我抢了。”
付拾一微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