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沈光便到了乌鸦家的货栈,那货栈门前停了长长一列车队,货栈养着的力夫们正在卸货,沈光上前看了看发现都是些鲜果蔬菜还有干货,却没想到乌鸦家里竟然是开菓子行的。
“不知郎君大驾光临,张某有失远迎,还请郎君见谅。”
乌鸦早派人回了货栈报信,因此一行人刚到,他父亲便已亲自出迎,似他们这等胡商,虽然家财万贯,可是在身份上却称不得贵重,就好比乌鸦父子想要结交都护府里的大人物都找不到门路,而封常清只要愿意,几乎能整死延城里九成的胡商。
沈光最近风头极盛,而且高仙芝这位副大都护对他的看重简直是溢于言表,这对于挖空心思想要攀附贵人的胡商们来说,沈光可不就是最好的结交对象,而且比起那位封二来,沈光不但长得好看,还是能制雅乐的大家,就自然更叫胡商们趋之若鹜了。
进入货栈内后,乌鸦父子自是领着沈光直往后面的兽栏而去,他们家是开菓子行不假,可也兼做贩卖牲口和货物的其他生意,丝绸之路上骆驼是消耗量最大的牲口,同时也是财富的象征。
尤其是对那些往返于河中和长安的胡商们来说,衡量身家最好的标准可不是看自家在长安城购置的产业,而是商队里拥有的骆驼数。
丝绸之路上,牵着几匹骆驼跑单帮的小商人多如牛毛,稍微规模大些的也就是几十头骆驼,只有那些动辄几百上千头骆驼规模的商队才称得上是真正的豪商大贾。
兽栏里,几头神俊的白骆驼,正自惬意地由着专门看管骆驼的奴隶帮它们冲洗干净。
沈光晓得,这年头的白骆驼就好比是骆驼里的兰博基尼,是安西这边权贵们最喜欢的坐骑之一,这东西也算得上是身份的象征,高仙芝府里就养着好几头白骆驼,只不过他从没见过高仙芝骑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