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县城,我并没有所谓的故乡情结,也无所谓伤春感秋,倒是三叔一路上很激动,随时喜形于色。.d.
他每隔几年都会回家看看爷爷,所以对县城的变化很熟悉,随时告诉我们,这条路又是新修的、这什么地方往年还是池塘、今天就变成高楼一类的话。
而且,三叔还很熟练让欧柯南把车停在路边,放下车窗,对着那边用本地话喊了两声,那边立即回应,很快就提来了一个竹筛,上面摆着一些特色食物,递给我们。
“烧豆腐、烤辣椒、油炸犀牛,哈哈哈哈,好久没吃过这些东西了。”三叔大笑着,把东西一一翻了出来,同时分给我们。
车里的人都是跟着三叔走南闯北的人物,基本也是百无禁忌,所以大家都不客气,拿起来就吃。
其实所谓的油炸犀牛,并不是炸真正的犀牛,而是一种沾上了糯米面的辣椒,在阴干后再用油炸形成的食物,咬下去咯嘣作响,好吃的很。
这边的食物还算正常,记得当年我小的时候,在姥姥家住的那段时间里,在农忙季节里,有吃过各种各样的稀奇玩意儿,比如说什么油炸蚂蚱、油炸蜘蛛,那才叫鸡肉味、咯嘣脆。
眼见着基本已经到了目的地,大家心情也都放松下来,杨幕和林芝玲也开始有说有笑,胖子龚路杨和欧柯南也偶尔交谈两句,不再沉默。
上过一条岔路,前方远处,一个巨大的木质小竹楼进入了眼中。
小竹楼类似于门楼的形式,上方挂着一道大木匾,木匾上写着几个大字:“花溪人民欢迎您!”
前方,就是花溪乡了。
才走一小段的距离,我们已经可以见到美丽的乌江就在我们的旁边。
乌江江畔,满是漫山遍野的牡丹花,这里有个名字。叫作牡丹园。
牡丹在五月开花,这个时间里,正是牡丹开的最艳的时刻,群芳斗艳,美不胜收,让两个女人直接尖叫了起来。
这天地间自然的美,绝对要胜过人工园林里的十倍。
在牡丹园的后方。有一座将军山,爷爷就住在山上。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汽车却忽然停了下来。
在我们的前方,那块巨大木匾的上面,这时候正坐着一个人。
那人白衣飘飘,怀抱长剑,长发在风中飞扬,犹如出尘的侠客,颇有遗世独立的姿态。
可我们都不认为这家伙是什么侠客,因为我们以前见过他!
妖王穷奇!
他被我斩断了一只手臂。这时候却根本看不出来,一手抱剑,斜斜依在木楼的上方,一只手里握着一小个陶土坛子,正在往嘴里灌。
“好酒!”见到我们,穷奇哈哈一笑,大喝了一声:“几位。好久不见!这是上好的女儿红,可要饮上一口?”
躲是躲不过去的,这家伙一看就是专门找上门来,把我们堵在了牡丹园的外面,这一劫,怎么都得去面对。
“三叔。等下我出去拖住他,你们走。”我低声的说着。
“那怎么行,这家伙厉害的很!”三叔听我一说,立即急了。
“听我的,你们先走,我边打边退,直接退到牡丹园去。而且我会飞,比你们快,等下我一出手,你们就赶紧走!”我解释这么两句,也不等三叔再说,直接一把推开车门,跳了下去。
“来来来,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我来陪你喝酒!”我也大笑了一声,振臂而起,后腿用力在地上一跳,已经纵上了前方的木楼,站在了上面。
“哈哈哈哈!后卿果然豪迈!”穷奇身子一弹,人已经站了起来,挥手弹剑,酒坛就已经落在剑鞘的顶端。
再挥手,酒递到了我的面前。
尸力涌遍全身,我也无所谓什么毒酒鸠酒,直接一把抓了过来,仰口喝了一口。
酒色纯红如血,味道芳香浓郁醇厚,是好酒。
“不够辣。”我说,看着眼前的穷奇:“我家有上好的六十年状元红,就在这牡丹园的后面,你敢不敢跟我去喝?”
我没有骗他,爷爷喜欢喝酒,所以也有自己酿造美酒,在爷爷的家里后院中,满地都是储存的美酒。
“此地有花有酒,你我对饮,又有酒友,唯一不好的,就是少了下酒菜。”穷奇哈哈大笑一声,目光往下方一扫:“鲜花美酒,当有佳人衬托,方不无味。下面车里有美人儿两个,肤白貌美,香肌柔嫩,不如我去抓来下酒,你我各吃一个,如何?”
好嘛,妖怪都是重口味的家伙,居然喜欢吃人。
站在人的思维,觉得吃人好恶心好bt,可站在妖怪的角度,却觉得这是天经地义很正常的事情。
感情这穷奇还真想跟我喝酒?
“我不喜欢吃人。”我笑着,摇了摇头。
“僵尸不喜欢吃人?哈哈哈哈!”穷奇似乎听到什么莫大的笑话,大笑了起来。
他一边笑,一边问我:“那你喜欢吃什么?不喝人血,难道你喝动物的血?”
“是的,”我五指尖利爪暴涨,一把捏碎了手中的酒坛,随即双翼一展,飞到了半空,拦在他的面前:“我喜欢吃动物,而且,还是成了精、变成妖的动物!”
“可惜了这坛美酒。”穷奇看着我手中滴落的酒,满脸惋惜。
见我撑开双翼,三叔他们立即发动汽车,飞速的向前离开。
我目光死死落在穷奇的身上,只要他一动身,我就出手。
然而穷奇并没有出手,甚至根本没有理会三叔他们,他一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