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在曹铭看来,这就是赤裸裸的挑衅。不过由于徐钦身份实在特殊,又确实没做什么不合理法的事,他还真没法反击,或者说不愿在蒋瓛的事情落地之前,过多地和徐钦纠缠。
“都察院辛苦查出来的证据,大家自然都是相信的。在整个大明朝堂之上,谁不知道都察院就是公正廉明的代名词?谁不知道都察院始终抱着一颗赤子之心?谁不知道…”
“够了!奉承的话就免了吧!我们都察院可担当不起!”被这样夸张的奉承,即使以曹铭的老脸也有些吃不住,当然,这时他也理所当然地是把徐钦的这个表现当做了是服软的意思。
“总之,根据这些都察院查证的事实,有人残暴的虐待蓝玉一案的涉案人员,这应当是无误的!”
“什么?!”曹铭不由得惊呼出声,他实在是没想到,徐钦竟然真的这么容易就认了,而且心里也愈发感到不安,只是一时间还没有发现究竟是什么地方不对。
“不过究竟是谁这么胆大包天,目的又是什么,还有待进一步的查证!”不等曹铭做出进一步的反应,徐钦当即一锤定音!
“你说什么?!”曹铭满脸的不可置信,还可以这样玩?
“曹右都,下官的意思是,既然有人受到了非法的待遇,那自然要彻查真相,还天下一个公道!”
“这,你休要为蒋瓛狡辩,锦衣卫诏狱内发生的事,若非是蒋瓛这个都指挥使,还能有谁?!”
“曹右都,您这样说就有失妥当了。既然您也知道,蒋瓛是都指挥使,那他自然不可能彻夜守卫诏狱,若是把诏狱里面发生的所有事都不分青红皂白全部归罪于蒋瓛,那是否有失公正呢?如果下官记得不错的话,洪武二十一年三司天牢也曾发生过一起虐囚致死的案件,最终查明真相,是刑部司狱三人、都察院司狱一人,贪赃枉法、敲诈人犯、折磨致死,最后的结果是,四人全部处斩弃市,而相关的上官,仅有时任刑部左侍郎高铎降右佥都御史,右都御史凌汉降刑部右侍郎,余者罚奉半年至一年不等。对吧?若是以曹右都的理论,时任刑部尚书的唐铎老大人,及时任都察院左都御史詹徽等人,岂不是都该因此而治死罪了?”
在中午和锦衣卫其他堂官商议的时候,见多识广的陆同知就报出了这一桩当年的公案。
明代律法,虽然主体依旧是秉承于中华法系的主体思想,比如:以君主思想为基础,以儒家思想和宗法为骨干。但特别之处在于,已经出现了后世英美法系的案例遵循原则。简单来说,就是以前出现过的类似案例的判决,将会作为后来对相关案件判决的重要参考。
在这件事上面,既然同样是监狱虐囚,既然三法司的天牢虐囚重处的是核心直接责任人,那到了锦衣卫的诏狱,也该同样问责直接的核心责任人。
如此一来,事情就被彻底搅浑了。
虽然锦衣卫的诏狱和三法司天牢的情况确实还是有所不同的,毕竟锦衣卫是军事机构,令行禁止的程度要较以民间案件为主的三法司严苛得多。而且三法司的几个首领官,几乎不会亲自进入天牢提审犯人,再怎么说,他们都是比较纯粹的文官。而锦衣卫的头目,则是彻彻底底的武夫,尤其是在蓝玉案这样的重大案件里,锦衣卫长官扮演的角色也是和三法司不同。
但这一切都是建立在对外的表象层面的,若是说到证据,显然除了锦衣卫之外,其他帝国机关是不可能拿出蒋瓛亲自参与,甚至直接下令对犯人动大刑的实物证据的。毕竟就在衙门里边的事情,下令也就是张嘴一说的事,根本不可能会有正式公文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