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没有抓到人,警报是不会停的。{}
越来越多的人听到警报,听到报警电话后赶来,包括监狱的各级领导。
无论是谁,这警报都象催命的一样。因为,一旦有人跑出去,就意味着监狱的监管出现了问题,否则,犯人怎么可能跑得出去?
海东监狱最近新盖了一栋楼,一栋宿舍楼,因为在此服刑的犯人越来越多,原来的监狱宿舍已经不够用了,急需要新盖一楼犯人宿舍楼扩充容量。
这栋宿舍楼,因为建筑的时候急需人手,曾经临时抽调过一批犯人前去帮忙,邵光仁和贾一飞都曾经去帮忙过,应该对这栋新楼的结构比较了解。这栋新楼已经封顶了,内部正在装修之下,还没有犯人入驻。
因为内部的水电什么都没有配套,所以从外面看上去是黑漆漆一片。这栋新楼,和老宿舍楼是在一个院子里面,要想爬到那栋楼上去,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分管监狱长过来后,一边让管教民警两处分散兵力,对所有的犯人,一律待在宿舍内不准外出,否则一律当作越狱击毙。另一边,赶快部署得力人员新往邵光仁所说的那栋新楼去侦查。
从国内的侦查体制而言,具有侦查权的机关有限,包括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自侦案件、国家安全机关和监狱内部保卫机关。换句话说,对于监狱内部发生的犯罪事件,监狱可以自已行使侦查权,自己完成侦查取证工作。
犯人逃狱,无疑已经涉嫌构成了脱逃罪。脱逃罪和qiáng_jiān罪一样,是一种亲身犯。对于犯罪的基本理论而言,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下,一人既遂,全体既遂。因为共同犯罪人的分工是不一样的,如盗窃一样,有的具体实施,有的负责望风,你总不能说因为他没有具体实施偷盗行为而不构成盗窃罪或者盗窃未遂吧。
又或者,多人预谋去殴打一个,想把这人打成重伤。过去打的时候,总有人具体实施了致人重伤的行为,有的只是在旁边加油助威,但所有人都应当承担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责任,除非事前没有通谋。
但凡事既有规律就有例外。共同犯罪的一般理论就是,一人既遂,全体既遂。但这条理论不适用于亲身犯的情况。
什么叫亲身犯呢?
就是除了犯罪者本人,其它人不能替代完成。比如qiáng_jiān犯,只有他自己qiáng_jiān完成的时候才能称作既遂,否则别人qiáng_jiān了,他因为生理原因而没有qiáng_jiān成,你总不能说他也qiáng_jiān既遂了吧。
qiáng_jiān既遂的标准按照国内的通说,那就是对成年女性qiáng_jiān适用插入说,只要男性的生殖器插入女性的生殖器就构成既遂,不管是否射/精。qiáng_jiān未成年女性的,则是性器官接触说为既遂标准,只要二者的性器官接触了,就构成既遂。其它的一家之说还有射/精说,认为只有男性在女性体内****了,才构成qiáng_jiān既遂,这显然对于打击犯罪不利。
而脱逃,则有点类似于qiáng_jiān,只是说在刑法分类上相似,都属于亲身犯。举个例子而言,如果两个人预谋脱逃,一个人逃出去了,当然是脱逃罪既遂,另一个人没有逃出去,难道你也说他是脱逃既遂吗?肯定是脱逃未遂嘛。
举了这么一大堆刑法理论,目的就是为了说明脱逃罪是一种特殊的犯罪,一般很少见。现在贾一飞肯定有脱逃的目的了,但是不是逃出去了,还有待于对整个监狱进行核查才能得出结论。至于他是不是有同谋,也要细细侦查。
所以,在一部分警察去追查贾一飞下落的时候,还有一部分警察和武警赶到各个监区,全部持枪,枪口对准了监区的各个出口。因为就人数对比来看,犯人的数量远远超过了警察和武警的数量,万一有人趁机煽风点火,鼓动暴狱,或者根本就是邵光仁的调虎离山之计,大家都去追脱逃的贾一飞了,监区再出现异动,那后果和影响就更大了。
所有参与追捕的人心都紧绷着,这也是他们头一次遇见越狱的事情。万一犯人跑出去了,那就是整个监狱的耻辱!
等追捕警察赶到那栋新楼楼顶的时候,赫然发现,贾一飞正坐在楼顶一处,旁边还有一个自制的类似降落伞的东西。
数道强力手电筒的强光照射在贾一飞脸上身上时,多支冲锋枪的红外线瞄准红点对准贾一飞时,贾一飞这才意识到,有人上来了。
贾一飞,是海东监狱关押的重刑犯,被海东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缓,判决生效后送至海东监狱服刑。目前服刑期才刚刚过了半年,仍在死缓的两年考验期内。按说经过了入监的教育,知道死缓两年考验期内,再次犯罪,就要执行死刑,他为什么还要这样做呢?
面对蜂拥而至的追捕人员,贾一飞并不慌张,而是威胁追捕人员,如果再靠近,他就真的从这栋楼上跳下去。
这时,监狱的谈判专家出面,和贾一飞不紧不慢地聊着,试图打消他的跳楼念头。和贾一飞交谈的另一个目的,就是分散他的注意力,以使突击队员迂回后从侧面将其捕获。数道灯光,也有意识到稍微侧了一下,贾一飞并没有发觉。
果然,贾一飞和谈判专家激动地谈了起来,完全没有注意到一边突击队员的挺进。贾一飞所处的位置只是楼顶的稍微靠边地带,并不是真正在九十度的楼角,因此没有注意到突进的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