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过了一周,这起绑架出租车司机岳杰明的案子还没有破,涉案的赵生金和周九效还没有抓到。.
虽然对各个娱乐场所的盘查一直在进行,但始终没有两人的消息,抓捕又再一次陷入了僵局。
萧云天预感到,这两个人并没有跑远,甚至还有可能再次作案。但下一个作案目标是什么,却无法做到防控。
还要再干些什么,恐怕只有犯罪嫌疑人自己心里最清楚。
这期间,各分局刑警队破获了一些小案,但均没有上述两人的消息,重案侦缉队做好了几种监视工作后,就暂时先去忙些别的案子。
又过了一天的一天早晨,郊区派出所又来了电话,说出事了,又发生了一起命案。
命案就是警情,就是命令,又到了重案侦缉队重装出发的时候了。
到达现丑,派出所所长介绍是早晨有人散步时候发现有辆车着火了,过去一看,车里好像还有人,就报警了,现在火已经灭了。
萧云天观察了一下现场,真的是惨不忍睹。
这是一辆已经被烧毁的桑塔纳轿车,周围的地面上布满了灰烬及燃烧残留物,轿车的前后车牌都缺失,不知是被犯罪分子摘去,还是本来车主就没有安上去。
轿车左右侧中间车门窗及后侧车窗边框脱落在地上。前后四个车轮轮胎都已经烧没了,只剩下四个轮毂留在原位。
四个车门关闭完好,在副驾驶座处有一烧焦的尸体,看样子为男性,头部枕于座位边缘处,头骨暴露破裂,脑组织外露,面部呈黑炭状,面部缠绕一烧成碳状的纤维残片。
尸体两手屈肘在后,手臂骨外露,尸体衣服及外部组织被烧碳化,其腋下缠绕一烧成碳状的纤维残片,小腿骨外露断裂,小腿西侧有一被烧裂开的石头。双手及双脚好像烧得都看不到了。
是什么凶手这么残忍,竟然要连人带车一起烧?与被害人什么关系,又有什么仇恨?使他凶手下此毒手?
萧云天问郊区派出所所长:“是谁先发现这辆车的?”
所长指了指,民警正在给两个人分别作询问笔录,就是这两个人首先看到的。
萧云天过去,问了问两名首先看到这一幕的人,刚开始是个什么情况。
郑人甲说道:“我早晨起来散步,发现有一辆形车着火了,看车型象是一辆桑塔纳轿车,火势很大,根本靠不了很近。我怕车爆炸,也没敢很靠前,就打了119火警电话,打完后在一旁看着。车两侧的玻璃都没有了,车的颜色已分辨不出来了。”
“过了一会,又过来一个散步的人,我们就绕到车前头往车里面看看,发现车副驾驶座上有东西,好像是个人,这样我才打电话报的110。周围就这一辆车,不象是发生了交通事故。”
郑人乙说道:“我出来散步时,看到远处冒着黑烟,当时认为是烧废品的,也没在意。慢慢走过去以后,发现是一辆形车着火了,整个车都快烧完了,火势已经渐渐小了下来。有个人还在旁边看着,说也刚散步过来看到车着火了,已经打了119和110报警电话。我俩等火小了的时候上前一看,有个人在里面已经烧得不成样子了。”
询问完两个目击者,这时,技术人员也已经赶到了。柳如雪指挥技术人员在仔细地勘查现场,并准备在勘查完现丑将尸体运回实验室进行尸检。虽然现场的情形让人乍看起来,这个人好像是被烧死的,但为了进一步地查明死因,还要尸检后才能确定。
从现场的情况看,不好判断究竟死者是死于自杀还是他杀,尸检的结果,将会对判断死亡的性质有所帮助。
萧云天看到车周围有一些烟头,嘱咐技术人员搜索范围扩大一点,把能够提取到的烟头全部提取了。
安排完这些事,萧云天又到现场周围更大的地方看了看,点着了一只烟,慢慢地细看周边的环境。刚才看到那些烟头,自己又点着了烟,不由得又想起了不知道从哪部电影里看到的桥段。
犯罪嫌疑人供述中提到在现场抽烟了,但是在现场勘查也不知道是不是粗心呢,还是已经被风刮跑了,总之是没有提取到犯罪嫌疑人所吸的烟头,提取到的都没有检出犯罪嫌疑人的dna。
这个消息当然不能事先通报给犯罪嫌疑人,否则那不相当于告诉犯罪嫌疑人:我们没有掌握你什么证据,你也可以说也可以不说,既然那样,还有谁会愿意说呢。里面的男主角心生一计,因为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时间非常长,犯罪嫌疑人烟瘾犯了就会忍不住要烟吸。
男主角聊天似的套出了犯罪嫌疑人平时都是吸什么样的烟,于是让人去买了一包同样的烟,让犯罪嫌疑人吸了个够。等犯罪嫌疑人被押回羁押室后,男主角偷偷地把地下的烟头捡起来,放到了那现场提取的一堆物证里面,然后建议技术人员再重新鉴定一下,那自然是最终检出了犯罪嫌疑人的dna。
这是不是为了追求实体正义而不择手段?为了正义的目标而违反程序,甚至伪造证据?对于这样的行为如何评判?
是坚持程序正义的标准,即使明知犯罪嫌疑人就是凶手,而因为证据不足放了他?还是违反法律规定,捏造一些证据坐实犯罪嫌疑人的罪证?
孰轻孰重,孰是孰非?如果非要你选择一个的话,你选择哪个?
还有一些电影演的是地下判官,对于那些证据不足、法律规定必须无罪释放、而确实是他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