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爷,多年不见,您可好?小人给您请安了。”朴叔施礼。
林崇庭乍看到朴叔这张脸有一种恍然隔世的感觉,没有久别重逢的喜悦,而是淡淡的厌恶。
是的,林崇庭并不喜欢朴叔。
他明明是金家的姑爷,朴叔不过是个奴才,可他看他的目光却充满审视和轻慢,还有排斥------当今,林崇庭知道金家是不同意金蓁蓁和他的婚事的,后来他娶到金蓁蓁后,心里便有一种奇妙的快感:你们反对又怎么样,老子还不是一样娶了金蓁蓁?
一个奴才,他还得叫叔,还管到主子头上,简直是没规矩。
此刻再次见到朴叔,林崇庭就想起了流放漠北的那些不愉快,这种感觉并不好。
“是多年没见,朴叔身子骨倒是挺硬朗的。”
朴叔不卑不亢,“小人很好,劳侯爷惦念。”
林崇庭端茶杯的手顿了一下,又道:“漠北之于京城何止千里?这一路车马劳顿的甚是辛苦,九音这孩子也太不体恤,累朴叔千里迢迢跑这一趟。”
朴叔垂下的眸子里闪过冷意,他抬起头,道:“侯爷此言差矣,姑娘现在就算姓林,但她身上也有金家的血脉,老主子临去留下话,姑娘是金家的小主子。主子出嫁,小人就算是爬,也要爬到京城送她出阁。”
林崇庭的手紧了一下,“朴叔还是这样忠心哪!”心里却更加厌恶了,身为奴才,却敢顶撞主子,这是从没把他放在眼里啊!可这一番话他又挑不出毛病,只能自己憋气。
“不过是为人奴仆的本分罢了,不敢当侯爷称赞。”
什么意思?这是暗讽他没尽到父亲的责任?也不瞧瞧死丫头那脾气,哦,明白了,有这样的奴才在身边,难怪那死丫头这么不讨人喜欢。
林崇庭脸上的表情僵了一下,很快就恢复了自然,心下一动,试探道:“听说金家在京城有宅子?本候倒是不知,若是知道这些年也能帮着照看一二。”
金蓁蓁是独女,他既然是金家的女婿,自然要继承金家的一切。倒不是他觊觎金家的家业,金家有什么?不就是一家破客栈,牛家村一个破院子吗?送给他他还瞧不上眼呢。可他们这种防着他的态度让他气愤。
十几年了,他都不知道金家在京里有宅子,金蓁蓁居然也没提过,“本候倒是不知岳父是京城人,蓁蓁也没提过。”
朴叔深深看了林崇庭一眼,道:“老主子只是在京城住过一段时日罢了,也不是多大的宅院,离京时老主子没想再回来,就当是送与看宅子的老仆了。别说侯爷不知道,就是小姐和姑娘也不知道呢。”
“这次进京小人也没想再拿回宅子,是那看宅子的老仆忠心。”顿了下又补充一句,“一家人宁愿过着清苦的日子也没动宅院里一草一木,每年的房屋修葺反倒还往里头贴了不少。”
“倒是难得的忠心。”林崇庭的脸色又僵了一下。
“可不是吗?小人也这样觉得,不过这也不算什么,只是守住了做人的本分罢了。”
林崇庭那叫一个心塞,这个老奴才是在指桑骂槐说他不本分?他怎么敢?林崇庭真想让人把这老奴拉下去打一顿,可对上那双和岳父一样深邃淡然的眼眸,只能把火气往下压,再往下压。算了,一个老奴才而已,不跟他一般见识,林崇庭可不会承认他是胆怯。
本来还想打听些其他的事情的,现在是什么心情也没有了,草草就把人打发了。
朴叔从侯府出来,扭头看了一眼,平静无波的眼眸里闪过冷意,当初姓林的要回京的时候,他就该弄死他的,姑娘丧父也比眼下这般恶心人强。
还好姑娘自个争气,要不然他哪敢让她一个人回京?
庆宁候府,林妃娘娘的娘家,大皇子的外家,呵,好大的来头!朴叔眸中闪过嘲讽。
大皇子!朴叔若有所思,当今圣上可没有嫡出皇子,这个居长的大皇子登顶的希望倒是很大的。他若登顶,庆宁候府的地位必定水涨船高,所以为了姑娘以后的日子过得舒坦,这个大皇子还是不要登顶的好。
他金朴虽然老了,但谁让姑娘是先生唯一的血脉呢?为了小主子他这把老骨头还是能拼一把的。
程子骞不是要请他喝酒吗?那就去见见吧!一晃三十多年过去了,也不知道那些贵人还认不认他这个故人?
回到金家宅子朴叔就把金小风和金小颂两个人喊过来了,关在屋里也不知说了些什么,反正自那之后金小风哥俩就忙得不见踪影。
钱小康有些失落,金小风是哥仨团聚,二贵叔是一家三口,唯独他爹娘没来,算一算他都两年多没见他们了。还有妹妹,她出嫁的时候他也没能回去送嫁,她嫁的那个马浩川也不知可不可靠?
“我一猜你就在这。”金九音抬头望着坐在屋顶的钱小康,踩着木梯就要往上爬,吓得钱小康赶紧道:“姑娘您别上来,我这就下去。”
要是顾伯他们看到姑娘上房,不得揭了他的皮。
金九音一眼看穿了他的心思,“放心吧,今儿顾伯他们都不在府里。”顺着木梯就爬了上来。
钱小康赶紧拿袖子把旁边的地儿擦了擦,金九音瞧了一眼,坐下来,道:“怎么,钱叔钱婶没来你心里失落了?”
钱小康点点头,又不好意思地摇摇头,“倒也没有,就是有点不得劲。”
“不得劲就对了!钱叔和钱婶守着客栈了,来不了。锦绣那丫头嫁了,更不好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