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小红没有犹豫就收下了。
孙小红如果强大起来,龙骁也会感到心安。
“你去是要帮助李寻欢吧,后天就是九月十五了,你现在赶去的话还来得及。”孙白发这样说道。
“老前辈、孙姑娘保重。”
龙骁拱手向他们道别之后,召唤出爪黄飞电,快马加鞭赶去
冷风如刀,木叶萧瑟。
长街的尽头,有座巨大的宅院。
两扇刷着红漆的大门,已经有一年多没有开过,门上的红漆早已剥落,铜环上也生出了绿色的锈迹。
高墙内,已经听不到以往的欢声笑语,只有在夏末秋初,才能听到秋虫的低语,更加显托出这所宅院的萧索与凄凉。
这座宅院曾经也有过光辉的时候,这里曾诞生过祖孙三辈探花,还有一位才高八斗、武功盖世的大侠。
而就在几年前,这大宅已经换了主人,改名为“兴云庄”。
现如今,这里白天已不再有热闹喧嚣,夜晚也没有亮如白昼的灯火辉煌,只有后院的小筑上有一盏灯火整夜不会熄灭。
小筑上,正是李寻欢日思夜想的林诗音。
也不知道她是不是在等着他
无论多么卑微、多么黑暗的地方,总有人在默默地活着。
兴云庄在长街斜对的有一家客栈。
与其称之为客栈,还是叫它鸡毛小店更加贴切一点。
小店的主人叫做孙驼子,是个残废的侏儒。
他宁愿一个人在这里默默地过贫苦的生活,也不愿走出去听别人的嘲讽,只求自己心中那份小小的平静。
好几个月前,小店里来了位与众不同客人,他的穿着并不是特别名贵,但是却长的相貌堂堂。他常年都带着憔悴的病色,而且还时常弯腰咳嗽。
就在三天前,这个客人出去了一天一夜,然后又回到这里。
他的酒量非常大,通常一盘牛肉、一碟豆干、三个馒头就能喝上八壶酒。
酒喝完了,他还会叫孙驼子给他加酒。
除了喝酒外,他还有个奇怪的嗜好。
他总喜欢拿着一把锋利的小刀刻木头,但是孙驼子却始终不知道他在雕刻什么,因为他的雕像就没有完成过。
不用问,这便是李寻欢了。
小店外,传来一声马的嘶鸣。
李寻欢手中雕刻的动作戛然而止。
“李大哥!”
一声略显稚嫩而洪亮的声音打破了小店以往的宁静。
李寻欢立刻将飞刀和人像收起来,飞身出去。
龙骁正一脸傻笑的看着他。
“你你怎么来了?!”李寻欢惊愕不已。
龙骁:“这普天之下,要找别人不易,要找你鼎鼎大名的李大哥那还不是易如反掌吗?”
虽然前几天刚刚一起去救了天机老人,但是这次看到龙骁,仿佛十几年没有见过的生死之交一样。
他们也确实同生共死过。
李寻欢忍不住热泪盈眶。
他是非常寂寞的。
虽然现在身在兴云庄的对面,自己最担心的人就在后院的小筑上,但是他总感觉和她相隔的那么遥远。
李寻欢只想一个人默默地守护,来弥补自己当年犯下的错误。
十几年前,他将自己的祖宅现在的兴云庄和心爱的林诗音一起让给了一个男人。
因为这个男人曾经救过他一命。
这个男人叫做龙啸云。
李寻欢就是这样一个人,受人家滴水之恩,就涌泉相报了回去。
但是,事后他才明白了,自己报给龙啸云的不仅仅是涌泉,而且他把自己深深的伤害了。
那一夜,李寻欢的心碎的支离破碎,仿佛永远都无法拾起来
和上次不一样,上次是请李寻欢一起去帮助天机老人的。
此时此刻,如果一个好兄弟突然来专程看自己,那会是什么样的心态?
“兄弟,来,喝酒!”李寻欢拉住龙骁的胳膊,心中说不出的温暖。
龙骁一来,李寻欢的眉头确实比以前舒展了一些,特意让孙驼子多加了几个菜。
其实有一点龙骁和李寻欢很像,只要遇到对脾气的人,他们都会有一种说不出的亲和力。
孙驼子见到龙骁也很高兴,孙驼子虽然其貌不扬,但是龙骁却一点儿也不介意。三人聊了起来。
李寻欢可能不知道,但是龙骁心里却很清楚,这孙驼子不是别人,是孙小红的二叔,孙白发的侄子。
龙骁虽然看破,但是不能说。
李寻欢心情少有的愉快,咳嗽的次数也减少了。
忽然,店中进来四位怪客。
一个浑身长着爆炸型的肌肉,彰显着他非同一般的健硕体格还有一个年轻人,肩上一柄扛着银制的长枪还有两个满面虬髯,中等身材,不但打扮一模一样,就连身上挎着的刀也是一模一样的。
他们落座点了菜,孙驼子便又去后厨忙碌了。
没过多久,又进来一个人。
这个人瘦的皮包骨头,身上并没有挎佩剑或是弯刀,只是腰上鼓起了一圈,十分显眼,应该是某种软兵器。
他一个人坐在了一张桌子上。
看着他,龙骁的眸子闪了闪。李寻欢和他坐在一个很不起眼的角落里他们都不是喜欢十分热闹的人。
四人一落座年开始高谈阔论起来。
肌肉健硕的人说道:“最近有个叫龙骁的,不知你们听说过没有?”
紫面年轻人:“当然知道,这家伙现在非常有名。”
孪生哥哥:“你们说的是不是那个杀了青魔手伊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