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一鹤刚走到单元楼门口,天空便下起了雨。
他一仰头,“你啊你,简直成精了。”
天气预报虽说有雨,可他一个大男人没有带伞的习惯。
今天下班没换衣服,他径直去的酒吧。
所以,现在还是衬衣加西裤,没有遮雨的衣帽。
哎,果真是下雨天和失恋更配噢。
复合不成,淋淋雨,洗刷一下郁闷的心情。
他步入雨中,朝别墅区缓步走去。
他不想像其他人一般,在雨中奔跑,他程一鹤本就是与众不同的。
天降雨水,不妨以欢迎的姿态迎接它的来临。
雨水从他的头顶一滴滴落下,打湿了他的头发、肩头和鞋子。
再过会儿,将会淋湿他的全身。
刚刚要不是他脖子上有那个红红的唇印,他能确定,越冉已经原谅他,并准备接受他的吻了。
看来,那小刺猬还是爱着他的。
想到这儿,哪怕淋着冰冷的雨水,他的心里还是一阵温热。
想着刚才那暧昧的一幕,他嘴角又不自觉地向上弯起。
刚刚撩拨得她,竟起了生理反应,太好笑了。
想到这儿,他的心里就一阵遗憾。
可恶,要不是酒吧那女人意外的一吻,兴许他现在正跟他的小刺猬滚床单呢。
快要进入别墅区时,他忽然感觉头顶没有雨了。
有人拿伞挡住了他头顶的雨。
他转过身,一张化着精致妆容的脸出现在他的眼前。
李恋籽眼带笑意,“你啊你,哪怕每次知道要下雨,却总是不带伞。
还是不会照顾自己,淋了雨会感冒的。”
“你这大半夜的,才回?”程一鹤问道。
“没办法,要赶两部戏。”李恋籽的话语中透着淡淡的无奈。
程一鹤微微摇了摇头,“拼命的女人最是可怕!”
“我又不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千金大小姐,当然只能靠自己拼命打拼才能过上自己想过的生活。”李恋籽眸光清亮地看向程一鹤。
“可是你现在完全能够过上你自己想要的生活了呀。”
“我觉得还不够,我还不够优秀,只有我自己成为更优秀的人,才能配上我喜欢的人。”李恋籽望向程一鹤的眼里满含着柔情。
程一鹤知道她口中喜欢的人指的就是他。
他眸光移向别处,“好了,时间不早了,早点回家休息吧。”
说完,他轻轻推开她的伞,继续在雨中走着。
李恋籽跟了上来,伸手又将伞遮在他的头顶。
他抬眼,“这伞我不需要,我喜欢淋雨。
淋雨内心畅快,更能保持思维清晰。”
李恋籽愣了会儿,她拿开伞,随即收了起来。
见李恋籽那举动,程一鹤不解,“你干嘛?”
“既然淋雨有这么多好处,我也要好好儿感受一下。
我也不打伞了。”李恋籽回答道。
雨水慢慢滴落下来,打湿了李恋籽的头发,有几缕头发被打湿后贴在她的脸上,倒更显得她风情万种。
程一鹤忙移开视线,人生处处是诱惑啊。
稍不注意,就会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如若没能把持住,还怎能求得小刺猬的原谅。
心里有底线后,便会稳如泰山,不惧任何诱惑。
“那你好好儿淋吧,我就不奉陪了,我得回家睡觉了!”甩下这一句后,程一鹤快速跑了起来。
李恋籽万万没想到结局会是这样,她愣了片刻,才反应过来。
她忙追着程一鹤,“一鹤!等等我!”
程一鹤此时,跑得更快了,丝毫没有要慢下来的意思。
到了他的别墅,他一拐弯便进去关上大门。
进了底楼的门后,他背抵着门竟笑出了声来。
“程一鹤啊程一鹤,你也有今天!
居然看着美女像看到野兽一般落荒而逃。
人家又不会把你给吃了!
再说了,人家出现在你眼前就是送给你吃的。
可你这是什么态度?
哎~漫漫长夜,何人来聊以慰藉啊?
何以解忧,唯有越冉!”
他无奈地抓挠了一下头发。
李恋籽累得喘着粗气,还是追不上程一鹤。
那道大门已经被他死死地关上了。
这是明显的拒绝。
看来,程一鹤这抗色诱的本领竟与日俱增啊!
以前,他可从不是这样的。
想当初那威武霸道的模样,别提有多帅气了。
可如今,见着美人儿竟像见着女鬼一般。
跑得比兔子还快!
李恋籽脱下高跟鞋,重又撑起雨伞。
“越冉那小妖精竟那么好吗?
不就是有一副装清高的样子嘛。
我主动送上门来都不要。”
今天她在剧场听杜焕尔说越冉和程一鹤正式分手了。
她想着这可是绝佳的机会,在男人伤心寂寞的时候,最是适合女人前去抚慰的。
于是她今天下午早早的就下班了。
她说拍夜场戏其实是骗程一鹤的,偶遇不是更能说明缘分?
谁能想到,她为了等到程一鹤回来,已经在山水谣这些路上晃了有五六个小时了?
她还踩着十二公分的高跟鞋!
脚痛到麻木,再加上刚刚跑步追程一鹤,此时她的脚都快废掉了。
可是呢,她等来的是什么?
想想就心酸,此时泪水不听使唤地涌了出来。
和着刚刚脸上的雨水,一起一滴一滴流入地下的雨水中。
她看见程一鹤分明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