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小说>仙侠修真>灯火话平生>第一百六十四章 那不要命的买卖

那剑差回到:“这江南各路,几乎都已经被黑风门的势力笼罩了,但是黑风门自然有它的软肋,这江南地广人多,若是一点受了攻击,他们可不像我们雄狮堂那样能迅速集结。而且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很是微妙,算不得上下同心。”

廖文轩听后点了点头,问到:“龙背岭的情况怎么样?”

那人说到:“你的行踪郑元昌已经知道了。”

“什么?”廖文轩吃惊到,“那该如何是好?”

“不急,我有两个消息要告诉你,还望少掌门自做定夺!”那人回到。

廖文轩问道:“什么消息?快快说来。”

那人说到:“第一,青帮有雄狮堂的人,才会将少掌门的行踪告诉那郑元昌,至于是谁,目前还不知道。第二,与少掌门同行的那女娃娃,正是郑元昌的独女郑菁菁。”

听了那剑差的话,廖文轩内心震惊了,没想到那马端的师妹,竟然是郑元昌的独女。

廖文轩问道:“你的意思是要我绑了她去与那郑元昌换回勋叔吗?”

那人微微一笑,说到:“大师给我们的任务,一是探听消息,二是保护你的安全。其他的事情,少掌门自行定夺便是。”说罢,行了一礼,一转身,身影就与那夜色融为一体。

廖文轩慢步走回了驿站,心情沉重极了,他问自己,究竟该如何是好?

走过郑菁菁的房前时,廖文轩心中杀意渐起,若是绑了郑菁菁,事情倒是变得简单了,但是一路走来,这马端与郑菁菁看起来不像是坏人呀,若是他们当真是歹人,在金刀山庄时他们要取自己的性命易如反掌。

廖文轩踏步走回了自己的房间,车国定的鼾声低沉了许多,廖文轩躺了下来,心里想起了了对策。

那青帮的黑风门卧底,他自然是不得而知,但是这郑菁菁,他又当如何呢?

第二日清晨,大壮也牵了马,穿束整齐,提了一把朴刀,便带着林菲儿过了河。

大壮说到:“前面十多里,有一个镇子,叫做梨花镇,那里的梨树遍布,每到了梨熟时分,少不了商贩去采购,卖往别处。到了那里,有许多去荆州的镖队,到那时,你跟着他们便可,下午便可以到荆州城了。”

林菲儿点了点头,说到:“实在是多谢大壮哥了。”

大壮嘿嘿一笑,说到:“我正好也要去梨花镇买些东西,权当是顺路罢了,别放在心上。”

二人走了约有二三里地,过一处密林时,一声哨响,大路两边的密林中窜出两彪人来,将二人围在了核心。

带头的是个络腮胡汉子,他瞅了一眼大壮,说到:“把钱和女人留下,赶紧滚蛋。”

大壮哼了一声,说到:“贼人,有本事就放马过来,试一试我手中的刀利落否!”说罢“嘣”地一声,将朴刀拔了出来,拿在手中。

那汉子冷哼一声,说到:“敬酒不吃吃罚酒!”说罢使了个脸色,左边两人见了,拔出刀来扑向大壮。

大壮爆喝一声,迎了上去,挥刀荡开一把劈来的长刀,抬脚就将另一人踢翻在地。

林菲儿看在眼里,这大壮的步伐稳健,的确有几分本事,只是不知道能不能打得过那个络腮胡的领头汉子。

那汉子一看手下吃了亏,怒喝一声,提刀就冲向了大壮。

而右侧的几人见大壮被其他人缠斗,便扑向了林菲儿。

大壮一见,长手一刀,逼开了眼前的汉子,一跃来到林菲儿身前,说到:“我挡住他们,你快快上马!”

那络腮胡汉子一听,哈哈大笑起来,说到:“休想从我手上逃脱了,你把这女人给我,我将他送与天哥,我叫他饶你一条狗命,如若不然,我定取了你的心肝来做了那下酒菜。”

这时林菲儿问道:“你说的天爷是张天吧?”

那汉子一听,脸色变得严肃起来,问道:“你知道我们天爷?”

林菲儿笑了笑,说到:“那侯虎都死了,你们不散伙,居然顺江而下,来这里作案了?”

那汉子一听,咬牙切齿地问道:“你究竟是什么人?”

林菲儿冷哼一声,说到:“想知道我是谁倒也容易,带我去见张天便是。”

一听林菲儿要去见那土匪头子,大壮吃了一惊,低声说到:“想办法脱身就好,莫要与他们纠缠。”

林菲儿微微一笑,示意大壮无妨。

那汉子说到:“去见天爷可以,可是我先绑了你!”说罢,喝了一声,众匪就挥刀扑向了二人。

林菲儿眼中杀光一闪,低喝一声,一跃而起,在空中双手化掌,运力打出两掌,这两掌带着寒气,其中又掺杂着一些冰针。只两掌,便将十来个土匪打翻在地,哀嚎遍野。

领头的络腮胡汉子也被打得口吐鲜血,单膝跪地。

大壮则是吃了一惊,没想到这林菲儿看起来文文弱弱,没想到是个身怀武功的高手。

林菲儿慢步向那个领头的汉子走了过去,其他的匪众渐渐失去了动静,看似都断了气。

林菲儿心中本就苦闷,那廖文轩的事情就让她心烦意乱,再加上行程被耽搁了,一肚子火无处可发,不曾想这些个不要命的土匪遇到了想要人命的林菲儿,两边这买卖做得倒是顺畅。

林菲儿对那汉子说到:“带我去见张天,我只杀他一人,其他的人你们自己散了回家去,我觉不追究。”

林菲儿自然要斩草除根,若是让张天走了,他肯定继续危害四方,倒不如一口气将他除去,绝


状态提示:第一百六十四章 那不要命的买卖--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