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小说>军事历史>南明工业设计师>一百三十六章 判案

九月初四,靖海卫堡的一间大院子中。

那间大院子完全是新建的,靖海卫堡中原先没有闲置的大宅院。决定在守备府麾下设置提刑官,开设法庭后,秦昭请人加班加点盖起了这个院子,作为法庭的所在地。

法庭外面摆着一面大鼓,若是香山县的百姓来这里告状,则可以击鼓鸣冤。

此时,法庭内外已经是人山人海,不知道多少人挤在大院子的正堂外面,看秦昭亲自审香山县的第一案。

说是第一案,当真是名副其实。因为这个案子怎么审,怎么判,直接决定了香山县数万百姓的粮食收成。

香山县还活着的八个举人以及他们的儿子、男性家人全部挤在法庭大堂外面,绸罗绫缎,和衣衫破烂的百姓挤在一起。

不过此时的举人们注意力全在大堂里跪着的原告被告身上,也没有兴致关心身边的百姓们是否一身汗臭,是否有辱斯文了。

如果秦昭一次性推翻所有投献,让投献小民把田地拿回去,那举人们的斯文哪里还有一丁点容身之处?

等到巳时,也就是早上九点,秦昭才正式上堂。他穿着自己的正三品大红官袍走上了判官席,坐了下去。看了看人头耸动,外围围得密密麻麻的法庭大堂,秦昭笑了笑,点了点头。

啪地敲了一下惊堂木,秦昭喝问道:“堂下跪着的何人?”

跪在地上的村民吓得一哆嗦,结结巴巴地说道:“小…小民是坝头村的村民冯传文,特…特来告薛举人不愿意停了我的投献,仍逼小民向他交地租!”

秦昭点了点头,看向了旁边站着的薛举人。

“站着何人?”

“回守备爷,小的是香山县城中居住的举人薛礼,这次是被告。”

秦昭眉头一皱,喝道:“你为何不跪!”

薛举人愣了愣,说道:“国朝法典有眼,有生员身份者,可以见县官不跪。”

秦昭旁边的秦宁怒喝道:“贼妄八,县令能和守备爷比吗?县令是七品小官,守备爷是正三品的朝廷命官!”

举人还要争辩,秦宁突然瞪大了眼睛,怒声喝道:“跪下!”

秦宁也是上过战场的带兵将领了,这一声怒喝显得杀气森森。薛礼被秦宁这一声怒喝喝得心里一颤,毫无预兆地就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去。

薛礼当真是吓了一跳,跪下去后还匍匐在地上,好久才抬起上身。

秦昭看了看薛礼,回头和原告说道:“冯传文,你说你是投献土地于薛礼处,可有证据,证人?”

冯传文抬头说道:“守备爷,我家十一年前向薛举人家投献土地五亩,这件事情全村人都知道。全村人都是我的证人。若是要证据,则有我家祖传的一份地契为证。”

秦昭挥手说道:“拿地契上来!”

那个冯传文从怀里掏出一份地契出来,交地契交到了秦昭手中。

那地契做得很潦草,上面写着:“万历二十一年五月二十一日,立契书人林大壮为因无钱纳粮,由中人林德、丁贵作保,正将名下五亩水田出卖本乡受契书人冯辽处。田地在坝头村村南四十丈,北至王大胆家菜地,有田埂一条。南至山坡。东至涝涝河,西至挑水小路。田价一百三十一两,一次付讫。”

地契下面有立契书人林大壮的手印,又有受契书人冯辽的手印。然后最左边签着中人林德、丁贵的签名。

地契保存得很小心,但因为上了年份,依旧很残旧,感觉一不小心就会撕破。

冯传文跪在地上说道:“守备爷,这是我家祖手上保存下来的地契。”

明代的地契都是由卖地人写给买地人的。地契一份,由买地人保存,作为土地产权凭证。地契实际上是一份合同和收据,和后世的房地产权证不同。

所以虽然把土地投献到薛举人名下了,冯传文却依旧保存着自家的地契。

秦昭看完了地契,点了点头,问道:“薛礼,你可承认这冯家土地投献之事。”

薛礼答道:“学生承认!”

秦昭说道:“那如今本官整理香山县的田赋,杜绝投献,让你把土地还给冯传文,你可愿意。”

薛礼跪在地上,大声说道:“没有这样的道理!”

“投献是我和冯传文的土地买卖。白纸黑字写了地契。如今那地契学生已经带来,守备爷要看随时可以看。既然冯传文当时不收银子把土地送给了学生,那学生在法理上就拥有这土地的产权,我给冯传文佃种是我仁义,我不给冯传文佃种给其他人租种也是我的自由,岂能说退回去就退回去。”

听到薛礼的话,外面那七名香山县举人和他们的家人们齐齐高喊:“说得好!”

“就是这个道理!”

“凡事要讲个法理,法理就是这样的。”

秦昭笑了笑,说道:“你们以为你们占着法理,我就没法让你们退还投献的田地?”

薛礼跪在地上,说道:“守备爷,有理走遍天下都不怕,这开衙门审案子,凡事都要讲一个理字,否则成何体统?”

外面的举人家人又是大声聒噪:“说得好!“

“判案要讲法理!“

秦昭一拍惊堂木。

薛礼被吓得一哆嗦。

外面的举人家人们也不敢再大声喊话了。

秦昭大声喝道:“冯传文,当初你为什么要将土地投献给薛举人。”

冯传文脸上一白,不敢说话。

秦昭恼怒地又一拍惊堂木,喝道:“老实说话!”

冯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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