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雪还在下,林末央和莉莉尔在这里停留的几天已经换上了冬装,免得被寒冷的北风吹得感冒。
“我们在这里停留了不少天了,不知道半神域怎么样了。”林末央几乎是掰着手指头在数日子,他们只有半个月的时间,现在他们在这里就已经停留了十多天了,根本没有时间去寻找如何回到半神域去的方法。
“我们知道啊,不过没关系,我们不是已经见过了吗”莉莉尔说,“这里的时间和那边的时间没有关系,我们随时可以被传送回我们迷失的时间点。”
两人坐在酒馆的房间里。他们没有这里的金钱,还好的是修丁艾尔奇不知道是不是抢了银行,他的钱包里从来不缺金币。林末央和莉莉尔的房间费用一直是这个年轻的时空王掏的。这段时间林末央一直在听贝瑞特利尔讲故事。应该说,他故事里的时空王修丁艾尔奇,与林末央见到的这个时空王修丁艾尔奇相比,完全是两个人。
在这个世界的一万年前有一场旷世的激战。在经历了千年的准备和积累之后,人类向着恶魔以及神灵举起了反旗。神灵与恶魔只想要杀死对方,却忘了要防备最为弱小的炮灰:人类。
72位魔导之魂将自己的魔导城升上了天空,向着神灵和恶魔发动了攻击。那场战斗撕裂天空,扭曲了时间,无数高阶魔法师陨落,大地被人类的鲜血染红。72位魔导之魂竞相陨落,战斗即将失败,就在这个时候,那位时空王如同救世主般降临大地,诛杀剩余的3位神王和7位地狱魔神,平复时空的混乱,将剩余的人类一并拯救。此乃真正的伟业。
而后天神与恶魔共同降下了诅咒,人类失去了使用魔力的能力。这位时空王又强行更改规则,与幸存的魔导之魂们一起将世界规则改变,让世间出现了名为元素的施法媒介,让人类在重新迎来阳光之后,在失去了所有的魔导之魂后还能靠元素的力量再次站起。
“这就是所谓的天命”林末央自言自语。修丁艾尔奇的经历太过于奇幻,一个普通的四阶魔法师,掉入了时空裂缝,来到了一万年后,然后在这里成为了时空王,之后再回到一万年前拯救了世界。故事里的时空王在去世之间曾经说过“我的过去被我留在了未来,我的未来用来偿还我的过去。”
无数学者想要参悟这一句话的意思,都不可得。哲学家们认为这是在表明时空王陛下永远与人类同在,护佑着人类的关系,但是林末央现在明白了,这货说的就是大白话,他表明的意思真的就是字面意思。
“怎么样那队搜查的人怎么样了”林末央问。
“就快到村子里了,不过我们已经做好了应对准备了。怎么了末央,总感觉你心神不宁的。”莉莉尔握住了林末央的手。
“我总觉得,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了”
时间过去了十多天,那群名叫朝圣者的神秘人员在何齐天的伤势好转之后就快速为他订好了机票,甚至还出动了专车将他送到了机场。
何齐天还是有些不敢相信这几天发生的事情。海里出现的怪物,那些被输送进他身体内的炼金药剂。他的世界观已经不仅仅是在崩塌了,而是在一点点地被重塑。
他坐在飞机头等舱的前排,手脚不知何处安放。他自己打工的钱绝不够一张头等舱的机票,而免费升舱的事情他自认没有这么好的运气。飞机在云层中来回穿梭。
他的身边坐着一个眼神犀利的年轻人,从他上飞机的时候,这个年轻人就一直坐在他的旁边,耳朵里塞着耳机听音乐。不知道是不是何齐天的错觉,他总觉得这个年轻人在悄悄地注视他。没有视线的交集,也没有刻意的探视,但这种感觉却萦绕在他的心头,轻易挥之不去。
他看向年轻人的视线带上了戒备,而年轻人微微一笑。
年轻人将杂志塞回了背包里,很难相信这么一个年轻人居然乘得上头等舱,却还穿着一件洗的发白的t恤。
何齐天畏惧地用余光偷偷撇这个让他不安的人,年轻人却欣然向他伸出了手:“您好,阁下。您的感觉果然敏锐,原谅我不礼貌的窥视行为。”
何齐天注意到他使用了“the h”,这在英语中往往是用来称呼身份特殊且高贵的人臣时使用的敬称。无论如何,这样的词语不该用在他的身上。
“你好,那个,我们认识吗”何齐天伸出手,手心里全是紧张渗出的汗水,可这个年轻人毫不介意,伸手和他紧紧相握,脸上是一片激动的红晕,好像握住了总统的手。
“是的您太客气了,自我介绍一下,我是自由猎人,马乔里邓肯,这次夏威夷事件我没能帮上忙,真是万分抱歉。”年轻人自我介绍时对自己的职业描述十分古怪,猎人难道是深山中打猎的听说外国因为动物数量激增,经常会有政府雇佣猎人通过猎杀来控制动物的数量。现在看来,这个马乔里邓肯应该也是这些猎人中的一员可是,看他举手投足间又不像是个靠狩猎维持生计的猎人。
等等他提到了夏威夷事件何齐天瞬间反应过来,这个人和朝圣者一样,也是一个知晓世界秘密的人。那么这个猎人会是什么赏金猎人甚至有可能是里的吸血鬼猎人,这些都有可能
“你在这里,就不怕泄密么”何齐天压低了声音,头等舱间虽然有隔间,相对宽敞,但并不是完全隔音。朝圣者们为了保守秘密不惜修改目击者的记忆,而他生活了这么多年,完全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