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的时间,行走在路上,孙明已经看不出来是孙明。
穿上褴褛布衣,披头散发,浑身都是泥土,脚上的草鞋露出两个脚丫子,散发着霉臭的味道。
路上行人避之不及,似乎看上一眼都会恶心的哪种。
就是这一身一文不值的行头,孙明可是花了足足一块仙晶和一个乞丐换的。
路上可以避免很多麻烦。
加上刻意改变了下容貌,盘查士兵略微比对,就放他离开。
甚至来说,有的士兵看见他,就掩鼻挥手示意他滚远点,不要污了军爷的鼻子。
没谁细查。
出了最后一座城池的城门,孙明已经抵达三不管地带。
之所以三不管,倒不是不好管辖,而是这方圆千里的地界物质贫乏,没有丝毫灵气物资。
光秃秃一片,连树木都很是罕见。
又是正处在三大元帅正中的位置,谁霸占也不合适。
正好给三大元帅作为缓冲地界。
有两千里的缓冲时间,哪怕哪位大帅大军压境,也有缓冲的时间。
人以类聚,物以群分。
孙明这身行头自然是和诸多的乞丐混迹在一起,虽然说不是扎堆在一起同吃同睡。
但基本休息的地方都相隔不远。
辗转几天下来,孙明在离无忧候辖地城外一处山坡附近落足。
这里他认识了几个乞丐朋友。
闲聊之下,知道他们做乞丐的理由,不由的有些瞠目结舌。
还真是各行各业最不缺的就是人才。
这些人做乞丐的理由也是五花八门,什么样的都有。
生活所迫的只是少数,多数人并非是这般。
有的曾经是富家大少,看破了红尘才做的这乞丐。
而有的债台高筑,干脆拿起破碗行乞为生。
有的原因就简单质朴的多,就是懒。
还有一位更加的奇葩,是一名很有学问的书生,而且还是一名修士,修为虽然不高,但好歹也是一名修士。
辛辛苦苦读了几十年的书,蓦然回首,发现这是兵痞子的世界。
空有一身学问,却没有用武之地。
心灰意冷之下,看破了红尘。
最终挂上一句很时髦的口头禅,‘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
’ 然后就穷游了起来。
孙明在这些人里面很受欢迎,倒不是长相好看的缘故。
都做乞丐了,长相好看有什么用处。
主要是乞丐,天被地床的,日积月累下来总会生病什么的。
而孙明总是能在山里早些草药将他们的病痛给治好。
自然是受欢迎。
又是一天的夜里,离无忧候苏牧州和军武侯赵志比武的日子还剩下五天。
孙明躺在一块干净的石头上休息,双手枕着脑袋。
心情有些糟糕。
这么多天下来,废弃之城附近都找遍了,孙明依旧没有找到皱白的踪迹。
很怀疑他可能已经死了。
皱白死不死的孙明倒是无所谓,和他又没有什么关系。
可是和苏荷关系大啊! 和苏荷相处了一年的时间了,他知道这位鬼医不是传闻的哪样性情古怪,反之是一位善良的女人。
一年的时间,他们救治的病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
分文不取不说,有的时候还倒贴钱给病患买补品。
活命观音! 恐怕世人谁也不会想到,十大美人的鬼医和活命观音是同一个人。
一个人霸占了东炎域十大美人的两个位置。
要不是身在其中,孙明也想不到。
好人当有好报。
孙明不想她伤心,所以才会一路逃亡到这边来。
不然,孙明吃一颗辟谷丹,就在巨树上呆到比武的时候,再伺机离开无忧候辖地不就行了。
可.....终究是没找到啊! “野郎中,快来、快来,有人发病!”
突然,一个蓄着短胡的乞丐跑过来喊孙明。
孙明无奈的从石头上起身,皱眉,“秀才,怎么回事?
大家伙不是身体都好好的,谁犯病了啊!”
乞丐们给孙明起的绰号是野郎中,而这位绰号是秀才,就是‘看破红尘’那书生。
乞丐也是人,总是有点过去。
但沦落到这田地,很多人不愿意再用真名了。
“谁知道,要不是那家伙犯病的厉害,大家也不知道丫头竟然藏了一个男人! 丫头也是,春心萌动了也该找你这小郎中啊。
竟然找一红脸的丑八怪!”
“别胡说,带我去看看!”
孙明正色道。
这丫头是一个双十年华的女孩子,也是一个可怜人,家里穷,母亲生病没钱医死得早。
父亲有染上了赌瘾,要把她给卖给一老头子做如夫人。
不愿意就逃出来了。
“好,带你去。
刚才就是玩笑话,不过真的,别看这丫头脏兮兮的,要是洗干净脸换上漂亮衣服,不比那些大家小姐难看。
野郎中你也是人模狗样的,要不....”秀才露出男人都懂的表情。
一边走,孙明好笑的瞪了这秀才一眼,“你就不该叫秀才,叫媒婆才对。
什么姻缘线都乱牵。”
“嘿,我是给你考虑啊!你说说你,五体健全,医术了得。
随便开家医馆,都能丰衣足食的,干嘛非看不坐这劳什子的乞丐。”
两人拌着嘴到了一处小山洞前,这处山洞只有半人高,里面只能容纳一个人,两个人都显得拥堵。
是大家主动让出来给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