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小说结缘,是因一部《诛仙》。
小学三四年级的时候在学校图书馆借书,看了玄幻小说,《诛仙》是我看过的第二部小说,初读没什么感觉,但读到后来,越发觉得这是神书,开始萌生写小说的想法,书面上写过垃圾小说,后来随着年龄增长,越发看不下去,便撕了。当时对我而言印象最深刻就是碧瑶了,她念出痴情咒后,从半空中落下,这个想象在我眼前挥之不去。(不引战,仅个人感觉)
初一结束的时候,考试太差,但父母还是为我买了全套《诛仙》,我看了半个暑假(看完了再做的暑假作业),对主角的遭遇产生了共鸣,印象最深的变成了“一个人,一根烧火棍,面对了整个世界”。当然还是极其爱碧瑶。
也是因为看了半个暑假,我终于决定写出一部完完整整的文面上开始写了。
当时寝室长就说,我的小说看上去一股诛仙味……
我追随《诛仙》的感动,但是我并不想只是个复刻品。我希望能有一段契机,让我形成自己的风格。
高中三年,对我的文笔打磨而言,是最重要的时期。在语文老师的要求下,我们每周写一篇文章。加上海子的诗的影响,我的文风终于形成了。
高中毕业,我仔细对比,选择了在起点发文。
刚发文嘛,什么都没有事先打听,一章多少字(我写过字数10000+的章节),在哪里自推小说,黄金三章,这些都不懂。所以一开始就没有达到签约标准。一年以后,我试图删除很多章节,重新改,但是因为删除章节过多被屏蔽了……穿成七零福气包
对了,男二对女主角这么好,是因为他本来就对女子好,就像我高中班级里的男生一样,那种绅士风度让我不敢相信真的在现实中存在……
回到我个人,本想写一点对故事里人物的分析,但觉得还是由读者自己去品味吧。
林涟漪渐渐习惯了孤独,为人保护和受人约束中渴望自由独行,借力一切机遇,熔铸自己的强大,如成长中的你我。
无垠有才而沦为棋子,不能与人诉说的野心始终炽烈地舞动于青穹之下,隐忍而时时显露锋芒,白手起家,如平凡中渴望辉煌的你我。
刘垣冽潇洒浪荡不知岁月流逝,有自己的爱好,有自己的欢乐,曾无数次试图找到理解他的人,可惜奇葩独秀、旁人看戏。
韩朗嫣天真单纯,出生罗马,一路开挂,一帆风顺却始终为人主导,为人主导却偏偏也活得自在。如此人生,她玩得像一场戏,也璀璨得像戏中主角。我期待着结局时,她真正面对现实的那一刻。
今日上架,也是略显匆忙。我不知道未来我的书会如何,但必然用心去写。我不知道未来我会如何,但必然砥砺前行。
《诛仙》作者萧鼎在书前写的话很感人,我亦发自肺腑地把这句话放在这里,告诉每一位看《遥魄》的书友:
有朝一日,江湖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