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小说>军事历史>三国之西凉鄙夫>第零二一章、以智匹力

天寒地冻的时节里,有一口温热的食物过喉入腹,就会令人产生极大的满足感。

但对于吸了小半肚子狼血的华雄而言,则是难受无比。

他死死的咬着牙根,面部狰狞无比。配上满是猩红的嘴角和下巴,再傻大胆的人见了都会绕道避开。

他努力的遏制住想吐的冲动,不让狼血再度喷出来。

那是好不容易才咽进去的!而且在寒冷的天气里,狼的躯体已经有些僵硬了,想喝狼血也没有了。

当然了,华雄也不想再销魂一次。

不过呢,他马上又要开始用另一种方式来刻骨铭心:吃狼肉!

生吃!

虽然他带了取火用的金燧和木燧。

在这个时代,人们在行军或外出打猎时,总会随身带有取火器。

《礼记·内则》有云:“左右佩用,左佩纷帨、刀、砺,小觿、金燧,右佩玦、捍、管、遰、大觿、木燧,偪,屦著綦。”

大儒郑玄注曰:“金燧,可取火于日。”

《淮南子·天文训》有云:“故阳燧见日,则燃而为火。”

晴天时用金燧(实际上是一种凹面镜,因用金属制成,所以统称为“金燧”,相传发明于周代)来取火。阴天时用木燧取火。

已经入夜,只能用木燧取火,然而华雄却找不到可以生火的木柴。

爬上四五丈高的大石头,需要经过鳞次栉比的石滩,也意味着这里没有枯枝枯草可捡。唯一能找到的,只有从断崖顶垂下来干枯蔓藤。

就是太韧了。

华雄用匕首连割带锯的,半晌才扯下一条约摸两丈的蔓藤,连一块狼肉都烤不熟。

唉,算了,又不是带上心仪的女子出来野餐,哪来的那么多讲究!

他认命的放弃,用匕首刨开狼肚,取了最嫩的肋条和里脊肉,便如野兽般撕咬起来。他是怕再过一会儿,口中的血腥味淡去,就无法在鼓起勇气入口。

狼的一生不是在狩猎,就是在狩猎的路上。

巨大的运动量和经常挨饿,让它们的肉变得很柴,贼难吃。

嗯,怎么形容呢?

就连乞儿措木部落里,馋得连从身上捏住了只虱子,也不忘扔进嘴里期待声嘎嘣响的牧民,都坚持嫌弃着狼肉的难吃。

华雄感觉自己在嚼着一块老树皮,又韧又硬。

吃了约摸一斤有余的六分饱,足足用了一刻钟,加上腮帮子不停传来麻木的抗议。

不过能吃得下,总是好的。

六分饱,足够提供今夜身体所需的热量了。女权世界的偶像

而此刻,华雄嘴角浮现了杀机,右手终于捏住了一支箭矢。眼睛也微眯着,用心去感受朔风的力度。

百步外他用直射没有把握杀伤西北狼,但抛射可以!

方才的拉弓弦,不过为了让狼群在弓弦响起时不乱跑而已!

嘣!

大石头这边,再度迸发迎合朔风的声音。

以向上四十五度仰射的箭矢,急促刺进了半空,待到力道用尽便在箭镞重力的作用下,划了一道完美的弧线,落入小溪外侧的狼群中。

“呜~~~”

凄厉的低嚎再度响起,狼群又多了只伤残。

这也让头狼彻底失去了理智。

它一直迟迟未让狼群发起进攻,不过是为了等待对己方更有利的环境而已。但如今它却发现,时间拖得越久,己方的优势反而在下降!

族群的数目在减少!

无法给族群带来食物、无法避免伤亡的头狼,是会失去狼群统领权的!它不能再等、也等不起了。

“嗷~~呜~~~呜~~~”

一记高亢入云的嚎叫,直达天听。

奏响了狼群发起进攻的序章,也拉开夜月下杀戮的帷幄。

除了断崖上那只除外,仅剩的十只狼分了三个梯次,以三四只为一个小群体往大石头奔来。

既是为了用稀疏阵型躲过箭矢,也是谙合狼狩猎中的分工明确:一只证明吸引注意力,一只咬腿让猎物跌倒,另外一只发起致命一击!

无独有偶,华雄也将战术运用在弓箭上:以连珠射法,将三支箭矢都扔给了中间梯次的西北狼。

他要让狼群无法形成鱼鳞式的冲击。

为了让自己熬过第一波狼袭后,面对第二波冲击有喘息的时间。至于第三波嘛.....

先熬过先头再说吧!

很不幸,仓促射出的三支箭矢只有一支建功。

更不幸,其他的西北狼趁着这个时间差,已经奔到了大石头二十步内。正矫健的蹦过石滩,拾阶而上。

嘣!

华雄急忙引弓,瞄都不瞄就将一只西北狼钉在地上。

随即,将手中的弓往地上一惯,操起早就斜插在身侧的两支短矛迎狼而上,面目在刹那间刻满了狰狞。

在冲过去的时候,还发出了一声类似狼嚎的歇斯底里。

“阿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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