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小说>玄幻奇幻>我喜欢的女孩子们>第68章 发热(六十八)

今天,雨儿想开了,追随着它的风儿去了远方。

阳光,自然就明媚了。

可惜,那么好的天气,我的鼻炎竟然发作……

每一次呼吸,都酸酸痒痒地想打喷嚏,而鼻涕却又是不羁放纵爱自由的鼻涕,不受我的呼吸影响,想流就流。

没办法,我怪不了它,毕竟,我也是酱紫性格的人。

嗯,典型的“上梁不正下梁歪”。

但,鼻炎是阻止不了我写东东的!

能阻止我的人,只有我自己。

就像,成也自己,败也自己。

所以,我比较崇拜那些能战胜自己的人。

一种是努力且出众的天才,一种是努力且活出自己的地才,最后一种是努力把平凡变得不平凡的人才。

嗯,首先是天才。

怎么说呢,我根据个人的喜好举例吧,在我心中,周杰伦是个音乐的天才,罗志祥是个全能的天才。

周杰伦拥有着无与伦比的音乐天赋,这就已经很天才了!更何况,他一直努力创新,以音乐为主业,伸展到其他领域,红了快二十年了依然还是那么红!他粉丝最关心的是,什么时候发专辑?

拥有着天赋且不浪费,自然就不会出现“伤仲永”的结局。

罗志祥从小就有表演的经历,他的演绎很能吸引人,这也是一种天赋。他不但不浪费,还都很珍惜了,打鼓、跳舞、唱歌、主持、演戏,他都做得很好!虽然单从某一项来说,不是绝对的顶尖,但平均对比,都已经属于很厉害的人物了。绝世神王在都市

那位大神一直都是在网上发表ta的作品,没人知道ta是男是女,只知道ta才22岁。

所有人都以为ta就是天才,但ta却表示自己过去是一位灵魂画手(画画画得很丑的画手),还把当初那些画得不好的作品展示出来。

ta表示,ta不是天才,ta只是每天努力地画画而已。

虽然没有天赋,但用努力创造了新的“天赋”,这样的地才,我也忍不住要崇拜!

最后,是人才。

嗯,把很平凡的事情做得不平凡,甚至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这是很人才的范。

这个就不需要具体举例了,就像高手在民间。

反正每当我觉得那就是一件很普通且平常的动作或事情,但有人能把其做得好神奇的时候,我都会比较崇拜那样的人才!

嗯,这三才,都离不开努力。

不是努力就一定可以走上人生巅峰,但不努力,你有可能连人生的巅峰在哪个位置都不知道,更别说去爬了。

就像珠穆朗玛峰,如果你要爬上去,或先不讨论能不能爬,最起码地,你这个人要出现在它面前呀。

努力又有方向的人,总是那么地闪亮!

我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才,或许,等我战胜了内心那个负面的自己之后,答案会自动找上来。

如果硬是要有个答案的话,现在的我,应该是个发才。

一个一不小心就会发呆而想太多的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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