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境内的一个无名的小村庄外,温小天一身白衣,慢慢的自西而来。处理完了一元宗的事情之后,他并没有让郭襄带着他回华山,而是决定自己走既然事情已经决定了,那么自己就需要亲眼去看看。
尤其是温小天没有告诉郭襄,他要自己走一走,实际上还是有一些不可告人的目的的……杀死李自成!没错!就是杀死李自成,在得知陕西境内起了盗匪之后,温小天就有了这么一个念头。
对于灭掉一元宗,温小天是没有什么心理压力的,毕竟他离开一元宗,已经太久了,久的仅仅只剩下了一点点可怜的情分。而这个情分,在和一个民族的生死存亡起来后,就显得是如此的渺小。
李自成。
温小天只希望自己的运气足够的好。当然,为了寻找到这样的运气,他特地是在一些较乱的地方走的。
远处突然响起了蹄声……是强盗。
温小天的嘴角多出了一丝笑容,花费了这么长的时间,终于让自己遇到了这些人了。无论他们是不是李自成的人,他们也都是该死的,而他们这一次的目的很显然就是“裹挟”,温小天在等待着他们的动作。
三十来匹马冲了过来,马匪举着燃烧的火把,将村子里的茅草房点燃,将村民驱赶到了村子一头的空地上。而后杀了几个人之后,又蛊惑了几句,就带着一大帮的人要走。这个时候,温小天却走了出来,拦住了一行人的去路,没有说话。马匪中为首的人甚是年轻,声音似乎还没有变声。
“哪儿来的女人?知道我们是什么人么?竟然敢拦住我们的去路!”
另外一个人附和道:“不如将人掠去,给咱们大王做个压寨妇人……看那小脸儿嫩的,一把都能掐出水来。”
也不怪这些人将温小天当成了女人,他要是不说话,还真没有几个粗人能看出来的。温小天只是听他们说话,然后从他们的话中进行分析。不过还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他便问道:“你们的大王是谁?”
“小娘子的声音也好听啊,就是稍微有些粗……恩,告诉你听好了,我家大王李自成,是方圆数百里内,有名有姓的人物,你要是做了咱们的压寨夫人,那可是天大的福分……咱们大王,那可是天命所归,未来要做皇帝的人呢。”
“对对对,等大王做了皇帝,小娘子你就是皇后了。哎,可惜可惜,脚大了……”
“这样的大脚,有些配不上大王啊。”
“……”
温小天已经听得脸绿了,双手在腰间一抹,两柄短刃就出现在手中,身如飞燕一般,几步闪到了马匪跟前,连人带马仅仅是一个错身的间隙,两匹马的大动脉就被短刃切割开,两个刚刚说的最欢的,也被温小天切开了大腿。
血,喷洒而出。
“啊……”
一声惨叫,随着喝骂声,一个马匪举起了自己的刀,还没有劈下,眼前就见两道寒芒划出了弧线,下一刻眼前就是一黑,一头栽倒在地。温小天的武功,和他们根本就不是一个境界的,打起来的结果,就是一面倒的屠杀。
要不是温小天要知道李自成的下落,估计一个活口也不会给他们留下。温小天杀了几个人之后,脚下步伐变换,一会儿的功夫,就在众人眼前消失。
“走!”
幸存的马匪现在满背的冷汗,他们虽然落草为寇了,等于是将脑袋别在了裤腰带上,可这个却并不代表着他们不把自己的性命当回事儿。像是刚刚这种因为嘴贱就挂掉的死亡方式,实在是太过于憋屈了。
男子汉大丈夫,即便是要死也要轰轰烈烈的才成。
他们不曾注意到,温小天在后面偷偷的跟着他们。一路回到了山寨,温小天隐蔽在暗处,却并没有立刻行动。现在天还亮着,在不动用电磁力的情况下,要将里面的人杀光,这需要的不仅仅是技术,还有体力。
他需要进行一些必要的补充。
找到了山寨的方位后,温小天就近找了一个小县城,买了十来只烧鸡,一只一只的用牛皮纸包严实,然后装进了一个麻袋里,背在背上。他一边走,一边吃,直接朝着山寨而去,两个看守寨门的突然一头栽倒。
栽倒后,他们就没有再站起来,他们的脖子已经开了一个大口,嘶嘶作响,血沫子冒在地上,变得冷硬。
温小天从他们的背后出现,看了尸体一眼,他手中的短刃上,还带着血。温小天心道:“反正都是山贼,你说自己是良善百姓,估计就连你自己都不信。反正孽也作了,这么一死,也算是了却了因果。”
温小天转身就走进了山寨,正好遇到了几个出来撒尿的,再次绕到了背后,两柄短刃挥出寒光,将人无声无息的杀死之后,温小天略微将尸体拖到了黑暗处之后,就再一次前进。
夜里。
是山寨中的土匪狂欢的时刻。
白日里收获的钱粮米酒,晚上就成为了他们享乐的资本。既然做了山贼,那么就应该有今朝有酒今朝醉,明天砍头明天再说的觉悟。做着提脑袋换钱的买卖,就不要再想着存钱过日子。
一股酒气从聚义堂里传出来,远处的栅栏里,则是关押着刚刚掳掠上来的人口。这些人口,一般都要经过这样的熏陶之后,就会有人羡慕聚义堂的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然后就要加入其中。
到时候,只要将身边的同伴杀一个,就会成为山寨中的一员。
这是投名状。
这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