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志呈死后第十天。
想改变做事的方式,遂没像以前追魂那样,成天守在赵志呈身边叨叨一些自己都不信的宽慰话。
想开点?
事情已经至此,何不释然?
没经历过别人所遭受的痛苦,作为旁观者,有什么资格去劝人想开,释然。
天将将亮,日未出。
位于巷子里的小卖部早早便开了门,不是为做生意,只是为等人来。
旁边一棵两人抱的大树,此时,离地最近的树枝上吊着一个人影,这是附近日日来锻炼身体的王大爷。
由于天是刚刚亮,被茂密枝叶遮盖的树下还有些幽暗,无人声的安静中似有门扉“咯吱咯吱”响,风旋过,几片树叶落下。
就这么一个场景,老大爷一大清早就挂树上,轻飘飘晃荡,看着,真有点渗人。
看不见身边诡异一幕,店老板拿着手机,却看着对面光秃秃的墙壁发呆。
另一边,与往常一样,女孩叼着面包边走边把从家里带出的餐里,小跑下建在缓坡上的巷子后,她沿着这条直通大街的巷子往外走。
走到小卖部边上,看见了那个基本上日日都会早起坐窗口发呆的年轻男人,她笑挥手,喊道:“清风老板好。”
女孩年纪不大,眉目清秀,笑起来白净圆脸隐现两个小酒窝,今个是星期一,她穿着白蓝两色的高中校服。
清风收回拿着手机搭出窗台的手,开屏瞄了一眼时间,还未到六点,上学、上班什么的这个点去实在太早了些。
但清风没多问,守小巷边上闲来无事便与人聊天,他知道,这女孩是即将面临高考的高三生,现下,他真正在意的是另一件事。
不见同清东明子相处时的流里流气,此时的清风就是一个成熟稳重的男孩,他问同自己打过招呼便着往巷口去的女孩:“妍妍,你怎么又吃面包?”
由于赶时间急着去学校,女孩快步时而又小跑几步沿着巷子往外走,对于关切,她头也不回道:“面包吃着简单。”
头伸出窗口看了一眼,视线能所见的巷道已经看不见妍妍的身影,清风起身走到厨房拿了灶台上两熟鸡蛋走到了小卖部外面,边在树上磕碎鸡蛋,随手就把另一个鸡蛋递给了吊树枝甩腿的王大爷。
不知为什么,忽然有点不高兴,王大爷斜睨清风,不踢腿,不说话,也不从树上下来。
手上东西没被接过去,专心吃着鸡蛋的清风纳闷抬头,忽恍悟,他“噢”了一声:“呀,大爷,你看我这记性,真不好意思,我看你精神头好得很,吊树上甩得挺利落,忽然忘了你已经是个死了快一百年的鬼了。”
最后一个字了,反应过来自己对鬼说了不该说的话,清风捂住嘴,对王大爷“呵呵”干笑,赶紧跑回小卖部关好了门窗,并拿出自己从清东明子那里抢的符纸与一把桃木剑。
没想着和小屁孩计较,冷哼一声,王大爷横了清风的背影一眼。
如此反应,不为什么,只为清风提到了他的死因。
毕竟已经是个老鬼了,该有的气度得有,他倒是不会因为怨恨失了理智为恶鬼,只是,忽然又有些感伤而已,而这伤感是因为清风话多起。
没有人间一百年,大致是九十多年前。国还不是现在的国,位于大都市中心边界的街巷还只是个村。那时正值乱世,有外敌入侵,仅仅半年就侵占了大半国土,内即有军阀遍地起,各位当家意在学古时乱里血杀称王,而王大爷,就在这么一个局势下,就在这棵树下,被人一枪打死了……
王大爷至今也还清楚记得,自己死的那日,也是夏日,风和日丽。
那头清晨,天是别样的红,红得有些异常,血色,就像姑娘的抹脸红的胭脂撒出去了一样。
不知是哪家大户办事,从半夜起,到现在都还有鞭炮、烟花“咻咻”不停响,有点奇怪,这鞭炮声越来越近。
没过一会儿,啐骂烧缺德钱的人才知道,这不是鞭炮、烟花响。
如同今日一样,那日他早早便起了床,出门到了小坝子便吊在那时还只有大腿粗的树上踢腿活动筋骨。
住村口刚嫁过来的小媳妇穿着花衣拿着洋糖回娘家,成天与他作对的张老头和他一样起得早。
刚嫁过来的小媳妇打扮得很妖艳,觉得默言端庄的女子好,王大爷不是很喜欢她。
可没过一会儿,王大爷才知道,比起那些只笑不说话看着顺眼的女子,打扮妖艳不像个正经人的她,是好的。
看见了老伙计,张老头叼着烟杆走到树下,咧嘴笑露出被烟熏黄了的牙,他笑话吊树上的王大爷像肉摊上的死鸡鸭、像菜市被官人处绞刑翻白瞪凸眼的死鬼。
百年,代表了一个人生到死的漫长过程。在浩浩荡荡历史长河中,闲话说来是短短一百年左右,对于活在当下,漫长,苦熬,死中求新生,争得五十年一个翻天覆地大变化。与如今不一,那时处于封建社会,说话做事有很多忌讳,特别,是对于“死”。
所以,王大爷很不高兴,咬牙回应了一句“狗儿子”的他正准备发脾气骂张老头个狗血淋头,这时,刚穿花衣扭着大屁股走过新媳妇哭着跑了回来。
半盏茶的时间而已,为回娘家精心打扮过的她变得蓬头垢面,花衣沾满了鲜血。她大声尖叫,手中不见装着洋糖的红色纸包,吓得直哆嗦快站不稳,却还挥着被污泥弄脏的手嘶声喊着、催促人们快跑。
不相信祸及家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