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曹批驳说:这户人家父母死时,他们的儿子还活着,当时的财产就是儿子的财产。所谓出嫁的亲生女儿实际上是出了嫁的姐妹,不应该得到这份财产。这两件案子大致相同,一件对活着的人有失公正,一件对死去的人有失公允。战棚的作用篇的原文为,边城守棚中有战棚,以长木抗于女墙之上,大体类敌楼,可以离合,设之顷刻可就,以备仓卒城楼摧坏或无楼处受攻,则急张战棚以临之。梁侯景攻台城,为高楼以临城,城上亦为楼以拒之,使壮士交槊,斗于楼上,亦近此类。预备敌人,非仓卒可致。近岁边臣有议,以谓既有敌楼,则战棚悉可废省,恐讲之未熟也。守具,是指防守用的设施。战棚,是指古代城堡攻守战中使用的活动装置。抗,为支撑的意思。女墙,是指城墙上面呈凹凸形的小墙,俗称城墙垛子。敌楼,指城墙上用以御敌的城楼,也叫谯楼。临,是指待在高处朝向低处的意思。梁侯景,为梁代的将领侯景。台城,指南朝国都建康,就是今天的江苏南京,城里宫殿集中的地方,即宫城,在今南京市鸡鸣寺一带。交槊(shuo),为交手,交锋的意思,这里是指用长矛交锋。槊,是指长矛的意思。悉,为全部,都的意思。讲,是指谋划的意思。全篇文章翻译过来,大意是说,边防地区的城堡上防守用的设施有一种叫战棚的,用长长的木料支撑在城墙垛子上面,大体上有点像城楼,可以拆卸或组装,架设起来一会儿就能完成,用来防备突然之间城楼损坏或者城墙上没有城楼的地方受到敌人攻击,这时就可以迅速架设起战棚居高临下地反击敌人。梁代侯景攻打台城时,架起高高的楼台用来从高处攻击城堡,而在城堡上的守军也架起楼台来抵御,双方的武士用长矛在楼台上交锋,也就跟战棚的用法相类似。防备敌人,不是仓促之间就能准备好的。近年来边防守臣中有人议论说,既然已经有了城楼,那么战棚就全都可以不要了,这种设想恐怕谋划得不够精到吧!鞠真卿巧治斗殴篇的原文为,鞠真卿守润州,民有斗殴者,本罪之外,别令先殴者出钱以与后应者。小人靳财,兼不愤输钱于敌人,终日纷争,相视无敢先下手者。鞠真卿,为人名,是宋仁宗嘉佑年间的知润州。润州,即今江苏镇江,古又称京口等。本罪,是指依据法律应判定的罪名。别,为另外的意思。靳,是指吝惜,不肯给予的意思。兼,在本文中是再加上的意思。愤,为怨恨的意思,但是根据上下文意,用这个义项是说不通的,所以有的版本据《折狱龟鉴》卷八引文将愤改为甘,可备一说。全篇文章翻译之后是说,鞠真卿任润州知州时,百姓中如有打架斗殴的,在依法判处应有的罪名之后,另外还要责令先动手的出钱给后动手的。”


状态提示:第7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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