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嘉说:“王爷,不如让梅园政事堂颁布一道政令。”
让刑部完善刽子手制度,坚决杜绝百姓代劳的可能。
百姓不可以成为诛杀明正典刑的罪犯的执行人。
毕竟人人有私心,要是有人挟带私货,那可就是混乱的开始。
法不责众,这可是一把双刃剑。
刘正说:“想不到刘虞之死,还能有这样的贡献哪?”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咱们可不能走蓟王的老路,不管怎么说,王者的尊严不容践踏,法律的存在不可削弱。
黄舞蝶问:“王爷,是依法治国重要呢?”
还是以德治国重要呢?
刘正说:“当然是依法治国重要!”
兴汉国只有一套法律,一个标准,按照这样的标准一刀切,对就是对,错就是错。
要是再冒出一个以德治国来,那标准可就多了。
昏官心中的德,肯定与清官心中的德不一样的。
一旦执行双重标准,那受苦的可就是普通百姓了。
也许某些人可以因为某件事情获利,然而利用民心民意的人,终究会倒在民意的潮流之中。
咱们得给天下人树立一个是非标准,通过法律的手段告诉他们——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从来都没有中间路线可走。
陈到说:“王爷说得不错!”
“军令如山,违令者斩”的道理,相信天下人都可以理解。
军法只问对错,不问因由。
要是有人以各种各样的正当理由破坏军法,难道要为了那些人修改军规吗?
就像两年前的一桩公案。
红衣卫军中的一名校尉,因为帮助百姓而耽误了集结,所以应该撤职查办。
当军法官宣布执行命令的时候,很快就人都不能理解,甚至是上书请愿,替那名校尉求情。
我当时只说了一句——其情可悯,其罪难容。
一个不能执行军令的校尉,留下来又有什么用呢?
校尉掌军三千人,这耽误了集结,就相当于破坏了红衣卫的全盘计划。
今天这名校尉可以名正言顺的推迟集结时间。
到了下一次集结的时候,就有可能换成别人了。
难道军法官每次都得让步吗?
那样还要军规军纪有什么用呢?
一个能征善战的校尉,就那样退役了。
我虽然很伤心,但是绝对不后悔。
维护军法,我损失的不过是一名校尉。
放弃军法,就有可能在将来的某一天,无法指挥手下的部队,甚至是失去整个部队的指挥权。
兴汉军壮大至今,靠的是铁的纪律。
没有人可以肆无忌惮的破坏军规,哪怕他的理由看起来无懈可击。
同样的道理,法律才是约束百姓的唯一准绳,那些打着道德的旗号干坏事的人,一个都不能饶恕。
赵云刚要开口说话,廖化却走了进来。
廖化问:“王爷,燕军大将刘平,带着一千燕云骑来投,我们要不要接纳他呢?”
刘正想了想,才回答说:“元俭,刘平既然来投,那就意味着咱们与蓟王公孙瓒的战斗,要提前开始了。”
能够有机会了解公孙瓒的兵力配置,当然不能放过。
让燕云骑放下武器,到安次劳动改造营接受改造。
刘平到中军大帐听用。
郭嘉问:“王爷,刘平带兵来投,咱们这样削了他的兵权,真的好吗?”
刘正反问:“奉孝,刘平诚心诚意的投靠,你能保证那一千燕云骑也是真心真意的投效吗?”
所谓的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那简直就是一个笑话。
兴汉军自有规矩,所有的军队都必须要经过思想教育,然后再按部就班的进行选拔。
要是今天刘平来投破了例,就相当于兴汉军中出现了两种军队体系,进而可能演化成嫡系和非嫡系。
然而经过劳动改造营的改造之后,再由新兵训练营走出来的军队,都只有一个称呼:兴汉军。
囫囵吞枣固然在速度上占有优势,然而在指挥体系上肯定会存在缺陷,甚至会出现指挥不畅的问题。
把一千燕云骑将士的忠心,都寄托在刘平一个人的身上,那是要出大问题的。
家长式的带兵办法,在兴汉军中行不通。
不要认为刘平忠心了,燕云骑就一定会忠诚。
今天收了燕云骑,以为是精锐舍不得打散重组。
明天收了白马义从,是不是得全盘接收。
再要是得了徐州的丹阳兵,兴汉军是不是得主动修改军规,以此来适应他们呢?
兴汉军只能有一个体系,保证新兵接受思想教育的一致性,才是确保兴汉军永不变质的最佳办法。
刘平走了进来,大声的说:“燕军降将,燕云骑统领刘平,拜见兴汉王,众位大人!”
刘正说:“不用多礼,看座!”
燕云骑肯加入兴汉军,我本人是十分高兴的。
只不过兴汉军自有规矩,燕云骑的人都得到安次,接受改造和思想再教育。
至于能不能重新加入兴汉军,那就得看改造的效果了。
燕云骑在曾经的燕军中,是唯一的一支抵抗乌桓人的队伍。
我也不想一支功勋部队就此销声匿迹。
我决定:
兴汉军重组燕云骑,刘平依旧任燕云骑统领。
燕云骑的编制一万人。
计划从白马军中抽调三千人,作为燕云骑的底子。
再从红衣卫中抽调三千人,搭起燕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