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哥,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我们可是最亲密的兄弟,你为什么要背叛大哥?”四人中唯一的一个女孩道。
白发男子闻言,眼神中闪过一丝的痛楚和迷茫,不过很快就被他给压制了下去。
“我原本就是倭国青木家的人,现在我做的,不过是多年之前既定的目标而已,又何来背叛一呢?”
“哈哈哈,好,好,好一个何来背叛一,你走吧,我今天不杀你,但是下一次见面,你必死无疑!”男人道。
白发男子脸色一再变幻,最后还是离开了。
他知道,自己肯定不是面前男人的对手,更别提还有另外两个人帮忙,强行动手,最后吃亏的可能就是自己了。
看到白发男子离开,男人的眼神越来越犀利,可脸色却越发的难看,最后猛的一口鲜血喷出,倒了下去!
……
高耸的群山,参天的巨树,这是一片大森林。
这里人迹罕至,几乎很少有人过来。
但是,谁也不知道,就在这森林之中,有一片被开垦出来的区域,住着两个老人。
只是,老人们在一年之后走了,而他们的坟墓,就在活着的时候居住的房子门口。
此时,青年人正在坟前喝酒,喝一杯,倒两杯,一直喝,一直喝,也不知道喝了多久。
“师父,我要走了,离开这里,回到那一片生我养我的土地,不知道时候可以再回来,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祭拜你们,今天,就让我们师徒三人喝一个够。
还记得第一个看到您二老的时候,将你们当成死了骗子,是奇怪的人,不然的话,怎么会有住在这么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呢?现在看来,师父您当初的是对的,人啊,这一辈子,有一个地方可以开心的呆下去就已经好了。
师父,如果没有你们,我或许已经死了吧,你们放心,我不会轻易的死掉的,我要比被人活的更好,我要将你们的那一份也活出来。”
……
风起云涌,血雨腥风,三年时间倏尔而过!
下午六,刚入秋,明珠的天气不温不凉。
男人孤零零一个人走出明珠国际机场的出口。
依然是三年前在旅馆里穿过的白色体恤衫和深蓝色牛仔裤,只不过,三年的时间,亮白的体恤已经变成了暗黄色,而深蓝色的牛仔裤也被洗得泛白,再配上那双踩得变形了的人字拖鞋,整个一农民工进城大打扮,与周围衣着光鲜的人是那么不搭调。
除了衣服裤子穿老旧了之外,男人原本很白净的皮肤也变成了古铜色,那双曾经泛着童真的眼睛,此时坚毅如刀锋。
随波逐流来到公交车站台的时候,男人看着日星月异、陌生中透着几分熟悉的明珠市,忍不住扯开了嗓子狂笑:“哈哈,老子又回来了!”
男人冷不防这么一叫,立时遭来了其他等公车的人的白眼。
男人倒是无所谓,假装没有看到那些人瞪他,非但如此,他还自顾自地抽烟,把整个公交车站台熏得那叫一个乌烟瘴气。
在二手烟的轰炸下,有一个坐在公交车站台座位上的胖妹受不了了,嘀咕着暗骂了男人几句没素质后就捂着鼻子离开。
男人见那个座位空出来,想都没想,屁、股一挪就坐了过去。
“哈!还是坐着舒服啊!”
男人显然对自己能够在电光火石之间抢到座位非常满意,不过,他很快就发现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要知道,公交车站台的作为一般都是铁制的,硬邦邦的,而刚才那个胖妹坐的时候男人也清清楚楚地看到是铁制的座位,怎么他自己坐上去的时候就这么软和了呢?
男人心中狐疑,忍不住伸手去o之下,男人更是觉得心惊肉跳,不由一脸忘情地脱口而出:“好柔,好软,好滑!”
……
明珠市武家庄,一个标准的待改建城中村,放眼望去,尽是自建的二三层楼,人来人往,喧嚣不断。
楼的后面,是数排农村家庭式的庭院,在男人的记忆里,这些庭院尽是他对儿时的怀念。
此时,西装革履的他站在一个略显破败的庭院的红色木门前,远处的街道上,停着他刚刚开来的宝马车。
时隔三年,再一次站在家门口,男人的心中唏嘘不已。
这个院,承载了自己十几年的全部记忆,养父,妍姐和妹妹。
男人和这一家虽然并没有任何真正的血缘关系,但浓浓的亲情,是自己生命中最贵重的东西,这里,就是他长大的地方。
虽然之前极爱的生活有条件很差,但是穷人家有穷人家的乐趣,清苦的生活也促进了一家人的感情,在这个院里,留给男人的只有欢声笑语,只有甜蜜的回忆。
……
“王,现在鬼王已经死了,我们下一步应该怎么做?”
高瘦男子查尔斯看到洪萧死了,眼神中充满了兴奋,这一次,他的功劳很大。
“当然是赶快离开华夏,我有一种预感,如果在这里久留,变数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将暴风女带上,咱们离开。”
听到亚历山大这么,两个女人直接走上前,拉起暴风女往外走。
此时的暴风女已经呆滞住了,眼神空洞,根本没有任何的反抗。
谁都没有管洪萧的意思,一具尸体而已,放在这里也就放着了,等到有人发现,也许已经腐烂了。
堂堂鬼王,竟然死在了这个院子里面,而且尸体都腐烂了,如果别其他人知道,肯定要笑掉大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