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牧凡的话音未落,便见暗夜陌如龙卷风一般消失了。他不会土遁术,唯一能做的,便只有狂奔了。至于他狂奔着要去找谁,用脚趾头想也知道了。
望着暗夜陌迅速离去的背影,云牧凡的心突然间一阵绞痛,他用手紧紧摁住自己的心房,双腿一软,砰地一声跪倒在小树林中,只是,此时此刻,小树林中就只剩下他一个人了,他缓缓地躺下,双目微闭,用意念吸收着天地间的灵气,以缓解心房处传来的阵阵绞痛。
夜已深沉,云牧凡独自一人在小树林中对抗着心房传来的阵阵绞痛,而暗夜陌则躺在火绯月的屋顶上,彻夜无眠。他想要进去跟火绯月解释清楚,但是,他却没有勇气去面对即将发生的一切。
万一,青秧那丫头不搭理他怎么办?
因为在乎,所以就会患得患失,所以就会不敢面对,所以就会拖延时间,拖啊拖,一直拖到对方彻底死了心,绝了情为止。
在暗夜陌看来,什么时候解释都一样,只要到时候将事情解释清楚了就好,所以,拖个几天没有关系。
然而,人的感情却是非常微妙的,当错过了某一个重要时刻,人的心门便会合拢,封闭起来,再想将那扇心门打开,得耗费不少的精力,更有甚者,甚至穷极一生都再也打不开对方的心门了。
所以,无论是道歉,还是解释,能不拖千万不要拖,要知道,缘分,向来是过期不候的。
“屋顶上好像有人,会不会是凶手卷土重来了?”青丞低声提醒道。
“大伯,那不是凶手。”火绯月连忙出声阻止道,“既然那个人那么喜欢躺在屋顶上纳凉,那咱们还是别打扰他吧。”
众人闻言,这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只要不是凶手,屋顶上的人,爱怎么躺就怎么躺去。
第二天,当晨曦暖暖地洒入火绯月的房间之时,火绯月早已穿戴一新,出发到药店购买药材去了。
大街上人来人往,热闹非凡,城门的大墙上,一大群人围在一起看告示,火绯月也挤上去瞅了一眼。
“医术大赛”这四个字,就像一团火焰,瞬间吸引住了火绯月的眼球。
只见墙上贴着一张皇榜,皇榜的大致意思是说:为了将元祈太子的黑色肌肤变白,诚挚邀请天下医者来参加此次大赛,从中选出最优秀的医者为元祈太子医治皮肤,要求参赛者有二品以上炼药师的勋章。若能将元祈太子的肌肤彻底变白,赏赐黄金一万两!并且可以向皇室提出一个要求!
一见皇榜上的告示,火绯月两眼都快发直了!
黄金一万两啊!
发财了!
可以向皇室提出一个要求!
那她可以直接要求元祈将金元珠送给她。也不用真的嫁给他了。退一万步讲,就算元祈不肯将金元珠送她,她也完全可以以治疗皮肤为名,接近他的胸口,暗中偷偷下手啊。
如果只是简单地成个亲,拜个堂,她火绯月倒还无所谓,可是自从上次元祈告诉她,要想得到金元珠,不但要嫁给他,给他生一窝的宝宝,而且,还得一生一世待在他的身边,永不分离。
天哪!地哪!人世间还有比这更恐怖的要求了吗?
人生最可贵的便是自由,一旦失去了自由,那简直比死还痛苦,元祈他到底有没有脑子啊?两个好端端自由自在的人,干嘛非得像两个蚱蜢一样拴在一起,还一生一世永不分离,那索性还不如一刀杀了她来得痛快。
不管怎么样,这次的医术大赛,是一个绝妙的机遇,不但可以赚到一万两黄金,还可以像皇室提一个要求,最重要的,还可以趁机接近元祈的胸口,火绯月心中偷笑着,暗暗下了决心:此次医术大赛,她非参加不可!
她相信,凭她的医术,一定能够将元祈太子的肌肤彻底变白的。
自从前几天,元祈提出那个交换条件后,便闭关修炼了,或许,他是在刻意逃避,怕火绯月反悔,亦或者是怕自己反悔,总之,他的心中非常矛盾,索性将自己关进修炼室,眼不见为净,因此,昨天,火绯月当街扑倒云牧凡的事情,虽然闹得轰轰烈烈满城皆知,但是元祈却毫不知情,等到元祈知道的时候,事情已经过去了好些日子了。
时间一晃而过,这些日子以来,火绯月每天刻苦钻研,也查看了一些古籍,原本想要研究一下摄魂之术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情,然而,她翻遍古籍,发现,古籍之中,对于摄魂之术的记载,非常粗浅,几乎都是一笔带过。
仰望夜空,火绯月黯然神伤,早知道会有今日,当初就该跟离殇好好学习一下摄魂之术,就算不能学得很精深,只学个皮毛也好啊,总比现在束手无策得好。
这件事情对火绯月的刺激很大,从此以后,当她一有机会再学一门技艺的时候,她都会毫不犹豫地投身到新知识的学习中去,就算那门技艺看起来根本用不着,她也会全力以赴去学习。残酷的现实教育了她:多学习一门本事总是好的,平时多学一些东西傍身,关键时刻才能够帮到自己。
这是火绯月走向强者之路的又一个觉悟与成长,在往后一点一滴的不懈努力中,终于让她成为了举世瞩目光芒四射的绝代佳人。
就在火绯月废寝忘食地研究着该怎么对付那个杀人恶魔的时候,京城中,关于暗夜陌迷恋玫瑰的传闻还在沸沸扬扬地上演着,暗夜陌几次想要敲开火绯月的房门,进去好好解释一番,但是每一次,他修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