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初的石河县城,已经初见夏的端倪。刚刚经过一波暖脊抚慰,即便入夜,也是闷热如刚刚闭火的炭炉腔。
程鹏刚刚结束一天的工作——今天他爆单,而且都是大单,赚钱赚到兴致高昂,入夜了才想起要下班。
骑着小电驴,吹着口哨,任凭暖风吹拂着面庞,程鹏算计着口袋里的资金。三万六,还掉欠款,还能有一万多。再加上这个月的工资,下个月的工资,以及万老三个月给的一万五,足足能有四万呢!
四万,又回到人生巅峰的感觉。这一次拥有四万元,程鹏已经没有最初的那股不可一世的激动。他想的更多是未来的发展:“我不可能在城里送一辈子外卖,得回乡去发展,不能浪费了上天赐给我的镜子。”
至于怎么发展,他已经有打算。就从舅舅的那些鸡开始,万老是他的一个机遇。当初和万老签协议,答应帮他打这一场比赛,好处就是万老再和他签订一份合同——野味销售。
对,就养殖野猪吧!程鹏想,有钱人喜欢吃野味,圈养的野猪没什么味道,可是他不一样,他有镜子啊!
有了一个模模糊糊的目标,程鹏心里越发地高兴。他松开电门,卖力地踩起脚蹬子。
这段时间他送外卖,都是靠双脚来踩。这可不是受虐倾向,而是一种锻炼。
靠脚踩电动车,程鹏的体能比以前又强了两倍不止。强悍的腿部肌肉,也让他的摔跤训练进展顺利。这不,倘若只算技巧,那大师兄都不是他对手了。
“你的酒馆,对我打了烊~”程鹏哼着小曲,沐浴着月光和路灯光芒,心情无比舒畅。
同样的时空下,有一个人心情却不怎么好。
万芸瑾刚刚下飞机,本来家里的司机小刘是要来接他的,但是车子在半道上却抛锚,小刘只好叫拖车。
虽然事后小刘又给她叫了一台专车,但是不知何故,专车与她错过了。此后她的两部手机都没电,又拖着行李箱,好容易打车从机场回县城,那无良司机又把她丢在城入口,便跑掉了。
一系列的麻烦事,让本就旅途疲倦的万芸瑾,心情越发不好。
“真搞不懂,爷爷为什么一定要死守着这座小城,不肯去市区、省城居住呢?我们的公司,也完全可以往省城走啊!”她第一万次想到这个问题。
然而,爷爷一向都是个念旧的人,这里是他的根,他要把赚到的每一分钱,都回馈在这座小城。渐渐的,他的执念也感染了万芸瑾,只是她自己还不知道罢了。
从城郊一路步行,万芸瑾也不知现在是十一点还是十二点,总之夜幕下的小城静悄悄的。她烦躁的心情逐渐平复,甚至开始享受这座小城。
轰隆隆!
偶尔有炸街党飙车,从她身边呼啸而过,那些年轻仔冲她打呼哨,会让她的心情短暂波动。除此之外,她心里剩下的,就只有归乡的宁静了。
行走小城,万芸瑾才意识到,这几年小城发展迅猛,城区居然扩展了数倍。
平日里她是车进车出,去外地都有人送,从没意识到这点。
轰!
又一声马达轰鸣从背后传来,万芸瑾对车略有了解,听得出这不是炸街党改装的摩托车,而是十分高档的汽车发动机,是一台跑车。
她下意识地往路边靠了靠,那声音越来越近,始终尾随她,她再往路边走,几乎快贴着绿化带了。
一道强光从她背后打来,恶作剧一般。这无礼的行为,终于惹怒了她,也让女孩的心咚咚狂跳。夜深人静,哪怕是在城区,也难免会发生什么不可预测的事。万芸瑾再强势,始终都是女孩。她停下来,转过身看着那台车。同时眼角余光留意退路,随时打算情况不对就逃跑。
那是一台鲜黄的跑车,司机开着远光灯,强悍的侵略性的光芒,令路灯的光溃不成军,也刺激着万芸瑾的视网膜。
她眼花了,却还是看清楚车子——法拉利488。她吃惊不小,这一台车可值不少钱,落地少说四百万吧。
小县城虽然有几个富豪,但是能张狂到这种程度的,大概就只有一个人了。
车子一颠一簸,耸动着向她靠近,故意挑衅。万芸瑾倒是没那么怕了,毕竟知道这人是谁。她索性走到车头前,把引擎盖一拍:“沈听潮,你下来!”
车子熄火,车门打开,一个身高近一米九,颀长而健硕的男子下车。
他留着莫西干发型,眼神狂野不羁,穿着牛仔裤、白色休闲衬衫,左耳挂着一枚耳钉。凑着车头灯光,隐约可看到他的两条花臂,甚至于他十根手指都蚊满了图案。
外表的不羁,掩饰不住他五官的俊朗,老天爷算是赏了他一副好皮囊。
“万大小姐,这么晚了,你怎么一个人拉着行李箱走在街上?是不是被你爷爷赶出来了?”他走到车头前,往引擎盖上一坐,还是比万芸瑾高出一截,依旧能够低头看她。
这让万芸瑾十分不爽,她努力昂首挺胸,盯着男子道:“这个和你有关吗?”
“怎么没关系?你可是我未来的老婆,我关心关系老婆总没错吧?”沈听潮眼神充满挑·豆意味,微微向后仰头,“要不要我送你一程?当然,我们也可以提前练习如何洞房~”
“你做梦!”万芸瑾道,“我和你的人生永远都不会有交集!”
“是么?”沈听潮的眼神变得犀利起来,“你知道吗?这句话听起来很耳熟的,知道为什么吗?”口气也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