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小说>都市现代>重生之娇妻追夫记>第一百八十四章清晨的风景

“小丫头,你想吃什么?”家里有两个儿子,并且都是相差一岁,齐胜在家里俨然已经习惯了带孩子的生活,坐在棚子里面,就先问铷初吃什么。

“叔叔,我随便吃,您们点什么我吃什么。”铷初的心思,早就没有被吃的诱惑到,她这时候正惊喜地看着这一切热络的场景。

齐叔叔带她们来的刚好是桥头,这个摊子是用塑料棚子围着的,里面有四张矮桌子,边上都是一些木头板凳,一张桌子可以坐**个人。在这里吃饭的也没那么多讲究,如果桌子坐不下,好多人都是把板凳端到一边去,就这么端着碗大块吃起来,也有的把碗端到桥头一边吃东西,一边欣赏早晨的风景,这样的人还是极为少数。在这个交通不便利,步行是主要工具的年代,大部分的人都是行色匆匆,不是往家里赶,就是上班的上班,开门市的开门市。

其实,像这种摊位,一眼看下去有很多。可能是进城出城的都要经过这里,很多卖东西的这时候往回赶,都会在这里吃上一口才回家,所以,这里的生意络绎不绝,她们来的时候,也是刚好腾出一小块位置。看起来,齐叔叔应该跟老板很熟,看到她们来,还热络地打着招呼,拿起一块毛巾,赶紧把桌子擦拭干净,顺便也记下了,她们要吃的东西。

从塑料棚子,还可以看到河面上的景色,跟早上看到的不一样,这时候一只只鸬鹚已经歇在船头,它们拍打着自己的翅膀,可能是已经打捞起来了不少的鱼,它们在那里交头接耳地说着它们的话。船上的渔夫兴高采烈地,在船头的隔间收拾鱼,在那挑挑捡捡,把鱼儿分类放好。

清晨的太阳刚刚升起,那层橘黄色的光晕,映射在河面上,泛起了一层金色的光芒,就像是给河面镀了一层金色。连着穿上的鸬鹚和那低着头弯着腰的渔夫,都被金色的光晕环绕着。

河边上有晨跑的人群,他们穿着短袖短裤,穿着白色的回力鞋,要问铷初怎么知道,白色就是回力的代表。在这个时代,人们要不穿军绿色的胶鞋,要不就穿白色的回力。农村的一般都是布鞋、胶鞋、草鞋——耐脏又耐穿。城里的赶时髦的就会买回力鞋穿,紧跟流行的男人,就会买大头皮鞋穿。

无论是城里还是农村,除了一些孩子非要回力鞋,一般人家可不会给孩子买这白色的鞋子,一点都不好洗。

从小到大,铷初记得,妈妈留给她买过一双白色的回力鞋,那还是上初中快毕业的时候。学校要举行运动会,她缠着妈妈买了一双,回家过来,摸来摸去实在是耐不住心中的兴奋,从袋子里面吧鞋子拿起来就穿上。结果,还没到一刻钟,鞋子就脏了。第二天就是运动会,她这就弄脏了,又怕同学笑话,更多的是怕被妈妈骂。

脱下鞋子,光着脚跑回家,结果,一脚踩上一块玻璃,当时她都没感觉,是大伯在后面看到她,说她脚下流了一路的血。回头一看,地上一条血迹,那鲜红的血液直接吓得她当时哇哇大哭起来,有一种自己快要死去的感觉,自此以后,她是再也不敢光着脚丫到处跑了。

“两位先生,这位小小姐,你们吃的来了,一碗肥肠面,一碗肉丝面,一碗米酒汤圆,一瓶诗仙太白,几位慢用,有需要的话再喊我。”老板左手托着一个红色的长方形木盘,走过来的时候,伸出右手将盘子上的食物都一一放到对应的顾客面前,动作娴熟一气呵成。

一盘子大概有十碗左右,他都准确无误地找到对应的位置上,看得铷初都傻了眼,一副不敢相信的表情,这人的臂力肯定很好。

“初丫头,要不要吃个桐子叶粑粑,还有三角粑粑,土豆饼都很好吃的。”齐胜一边拿起桌上的二两半的诗仙太白酒,一边看着铷初问道。这丫头乖巧懂事,不多话,不到处乱跑,是个听话的女孩子。

“叔叔,不用了,我这一碗就够了。”其他的小吃,她都不是特别喜欢。唯独这个汤圆可是一个另外,这是她的最爱,一颗颗拇指大的汤圆,软软糯糯入口香甜,再配上香气四溢带着点酸甜的米酒,吃上一口,就像是甜到心里去了一样。

“铷老弟,你看你家丫头喜欢吃什么,再给她加点,小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可不能饿肚子,别的山珍海味我请不起,吃这么点我还是请得起的。”齐胜吃了一口银丝面,拿起酒杯跟铷文强碰了碰杯。

他就是好这一口,平时忙的话,他都要抿上一口解解馋,就算不能大口喝上一杯,他也要过过嘴瘾。

“她小孩子,这一碗都够她吃了,哪还能吃得下那么多,今天真的是让你破费了。”铷文强拿起桌上的瓷杯子抿上一口,这火辣辣的味道真带劲,还是这地地道道的老酒好喝。

“爸爸叔叔,我吃饱了,您们慢慢吃。”餍足地摸了摸自己的肚皮,还真的是小孩子,这么一碗她都吃撑了,要是还在三十岁的时候,这么一点都不够卡牙缝。

“初丫头,你可别客气哦!”齐胜看了看小丫头,这孩子吃那么一点,他是真的怕她没吃饱。

“吃饱了,叔叔,我真的饱了,嬢嬢煮了好多,她们看起来跟你认识呢!”铷初观察了一会儿,早就确定他们肯定认识,只不过,几个人不可能干坐着,肯定要找点话题聊一聊呗!

“鬼精灵一个,叔叔在这里做了十五年的生意,跟她们都是老熟人了,以前叔叔的那个店,就跟这里大差不多,后来才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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