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五章在路上
马车在蜿蜒的山道上飞驶。
“奥斯克大叔,你赶的太快了吧,这样马车太颠了……”克洛德从车厢里爬出来,坐到赶马车的奥斯克大叔身边。
“驾,驾。”奥斯克大叔在空中抖了两下响鞭:“没办法,早上耽搁的时间太久了,不赶快的话晚上就得在黑森林那边露营了。那边有狼群出没,如果晚上不能赶到黑森镇的话,恐怕会有危险。毕竟我们不是商队,一辆马车两匹马两个人,万一被狼群追上的话很难照顾的周全……”
克洛德汗颜,没办法,说起来都是他的错,早上耽搁的时间都是因为大家送他的缘故。今天是八月二十日,是克洛德预定启程前往卡菲莱兹特郡应征的日子。虽说按照地图上的里程估计只需要五六天的时间就能赶到,但为了保险起见,克洛德还是决定今天就出发。这样就算早几天报到也可以熟悉一下新的环境,另外还可以预防旅途上发生意外的情况延误几天的时间……
克洛德为此雇佣了奥斯克大叔的长途马车,花了两个金克郎的高价,让奥斯克大叔一直将他送到卡菲莱兹特郡,哥尼加达城,富克比山丘军营报到。只是原本预定九点就出发,结果没料到送行的人会这么多,一直耽搁到将近十一点,克洛德才好不容易告别亲人和朋友,上了马车起程出发。
其实一大早母亲就起来了,抹着眼泪准备给克洛德制作一份离家前最后的爱心早餐。结果发现克洛德拥着凯芙妮从药剂实验室出来,一问才知道凯芙妮昨天晚上没回去,和克洛德在药剂试验室过夜。于是母亲转忧为喜,连克洛德准备出发的事都忘了,围着凯芙妮打转,甚至还问克洛德万一凯芙妮有孕了那孩子该起个什么名字……
克洛德是哭笑不得,凯芙妮是又羞又躁,只能在桌下用脚踩克洛德的鞋子出气。看这样子母亲已经把凯芙妮当成了自己的儿媳妇,甚至想让凯芙妮搬到林场来和她一起居住。
好不容易才让母亲冷静下来,克洛德用过了早餐,回到书房拿起自己的双肩包就准备出发。结果母亲又提了一个大包出来,准备让克洛德带过去。打开一看,母亲准备的还挺齐备,连冬天的毛衣外套手套围巾都叠得整整齐齐的放在里面。
克洛德只好耐心的和母亲说清楚,他是去从军入伍,不是出门旅游。军队里有军服发放,不允许穿别的衣服,不管是夏天还是冬天,都只能穿军服,所以自己这双肩包里放了套换洗的外衣和两套内衣裤就足够了,别的什么都不需要带,他已经打听清楚了,连毛巾肥皂这些洗涤日用品军队里都有发放……
就这样等克洛德驾着马车带着家人和凯芙妮赶到镇上和奥斯克大叔约定的出发地点时,已经是上午九点半了。没等他和亲人说声再见,结果托马斯叔叔和路德安管家等人也赶了过来送行,于是再次寒暄和问候,时间就这样延误了下来……
奥斯克大叔也是国民身份,和维里克罗的父亲库伯里克大叔一样,当兵十五年成为国民后退役回乡。与库伯里克大叔成为猎人不同,他成为一名雇佣护卫,和商队一起走南闯北。后来年纪大了,就用积蓄买了一辆长途马车,自己做马车夫和护卫,生意不多,但生活还是过的下去。
这次克洛德出了两个金克郎的高价雇佣了他的长途马车,算一算他来回最多半个月,最少也有一个金克郎的纯收入,所以他答应的很痛快。只是没想到来送行的人有那么多,把出发的时间给延误了近两个小时,由于来送行的都是白鹿城有头有脸的人物,再加上克洛德又是雇主,他也不好说什么,只能在上路后加快马车的速度来弥补被耽搁的时间。
克洛德在奥斯克大叔的身边坐稳后好奇的问道:“怎么黑森林里还有狼群?好长时间都没听人说起过了。”
白鹿城往东就只有一条山道,这是目前整个西南三郡唯一的陆上出口,翻过两座大山之后就到了安布里泽郡。不过要到达安布里泽郡的人烟地带还需要穿过原始的黑森林地带,幸运的是,通往黑森镇的道路是在黑森林的边沿,只需要花费五六个小时左右,而不需要穿越整个无边无际的黑森林中心地带。
克洛德要抵达卡菲莱兹特郡,中间一共要穿过安布里泽郡,库克利亚郡,查尼亚拉尔郡,科鲁斯格郡和利马索斯亚郡这五个郡才能到达。按照奥斯克大叔的说法,如果一路顺利的话,六天时间足以赶到卡菲莱兹特郡。因为除了利马索斯亚郡之外,其余四个郡都是平原地带,交通设施极其便利,道路维护很好,很方便马车行驶。
“黑森林里一直有狼群,只是它们不会很轻易的靠近人烟稠密的地带。”奥斯克大叔说:“大概是七八年前,黑森镇守备队曾经组织了一次大规模的猎狼活动,雇请了近四百名猎手进入黑森林狩猎狼群。那次一共打死了三百多头野狼,几乎将游荡在黑森林边沿地带的狼群都猎杀光了,一举荡平了黑森镇周遍的狼灾。后来就连十来岁的孩子进入黑森林边沿地带采摘蘑菇都不会碰到什么危险。
不过两个月前,有个商队说是在前往黑森镇的路上碰见过狼群,有七八只左右,它们只是远远的看着商队,并没有靠的很近。接下来这些日子也不时有行商说听到了狼嚎,虽说现在没接到什么被狼群伤害的报告,但黑森镇那边已经发了通告,提示前往白鹿镇的行商和旅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