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计把菜名一一记下,核对了一遍无误,拿着菜单子去了厨房传菜。
茶水很快送了上来,是上好的菊花茶,小顺给四个人分别倒了一杯,四个人边饮茶边等着饭菜上来。
汇金饭店客人多,饭菜却做得不慢,等了没几分钟,饭菜就陆陆续续上来了,八道菜上齐,又上了主食,四个人客套了一番,便动筷子吃起来。
“嗯,这汇金饭店的菜色不比金华楼的差,这水晶鸡片嫩中有脆,果然是地道。”宋泠月吃了一口鸡肉,忍不住赞叹了一句。
其他人也纷纷附和,“不错,都说冀州的名菜尽在蓉城,果然是不错!”
四个人正吃吃说说的热闹着,包厢的门又一开,一个伙计端着一个托盘走了进来,不是刚才给点菜的活计,托盘上放着四盏盅。
宋泠月隐约记得自己上的菜已经齐了,不知道伙计又送来了什么,就问道:“小二哥,这是什么?”
伙计笑笑,“这也是您点的菜,单子上写着,没错的,”
说着话,另一个伙计走进包厢,把盅取下来,奉到了四个人跟前,弯腰说了一句,“您们慢用!”两人就离开了包厢。
宋泠月皱了皱眉,难道她记错了,不过也无所谓,多一道菜就多一道菜,反正又不是吃不完,随手打开了自己跟前盅的盖子。
原来是一道海参,海参这东西虽然昂贵,但却是不可多得的美味,营养价值极高,听闻前朝还在时,太后娘娘是最喜欢吃海参的。
她点菜时没在菜单子上看到海参的菜名,心想,或许是饭店新加的菜,没顾得上写菜单,反正自己出来带的钱也充足,就招呼了一声,让大家放心吃,就当是多加了一个菜。
其他三个人还都没吃过海参,也不知道这东西价值几何,但是宋泠月说了,他们也的确想尝尝这好东西,便不再推辞,各自掀开了盖子,品尝起来。
宋泠月吃了一口,味道的确是上佳,海参软糯,蛋皮酥脆,香气浓郁,的确有特色,比她从前吃过的还要美味,一时赞不绝口。
“没想到汇金饭店的厨子还有这样的手艺,若是在前朝,这手艺指定是能做御厨的。”
路先生吃完抹了抹嘴,笑着道:“哎呀!今天托了少爷的福,也能吃到这样的好东西,实在有幸!”
正说着话,包厢的门突然被人大力撞开,“哐当”一声巨响,把宋泠月四人都吓得一哆嗦。
撞门的是个穿着短袄和绑脚裤、黑色布鞋的彪形大汉,一张圆脸,浓眉大眼,络腮胡子,一看就是个不好惹的。
他站在门口打量了一眼饭桌上,粗声粗气的吼道:“我道是谁吃了我家老爷的参,原来是一个小白脸儿,怎么,进了汇金饭店就以为自己了不起,谁的东西都敢沾染?”
宋泠月不拿正眼瞧他,这人的打扮一看就是个有钱人家里的打手,不值得她浪费唇舌,伸手倒了一杯茶水,慢悠悠的喝起来。
路先生对这个突然闯进来的粗鲁之人十分不满,起身拍了一下桌子,没好气的道:“这位先生,你怕是走错地方了吧?四肢发达,也要认清楚自家主人才是。”
这话带着几分讥讽和揶揄,那大汉看着愣头青,却也不是傻子,自然能听出话里的意思,嘴里“哈”一声,拿起路先生跟前的盅,甩手摔在地上,张嘴骂了一句粗话,“吃了我家的东西,还敢嘴硬,干你娘的!”
宋泠月眯了眯眼睛,想也没想,起身把手里的茶杯朝大汉的脸重重砸了过去,“嘴巴给我放干净点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