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小说>都市现代>妈妈,所谓爱情(续)>【】(第十三章)

作者:恋母少年7/29/

少年君每写完一章,都会重复的看很多遍,然后修改很多遍,一直到看自己的文章没有感觉为止!有点麻木了。不知道大家看这个故事之后的感觉是什么,好或者不好,都可以说说。很感谢那些一直支持本文,并给我提建议的读者朋友。

因为上一期有读者留言说,希望可以把之前的文章整理成合集,少年君花了点时间,整理好了,提供附件下载。

在这里还有一个不情之请,由于少年君二十天前发表的一篇征文反应有点惨淡,还请《爱情》的读者们支持我的《大厨,请放开我妈妈》。留言和红星是我不断写文的动力这个故事算是《爱情》刘彦的番外篇,下面是链接:td-9119636-1-

不再故意躲小妮子

自打从刘彦那里了解到了林新月的家庭情况之后,我开始佩服这样一位神一般的女子。她是有多努力,才能考上这所重点高校;她是有多努力,专业成绩才能在学院名列前茅;她是有多努力,才能获得国家奖学金;她是有多努力,竞选班长才会全票通过;她是有多努力,老师们都很喜欢她;她是有多努力,才能……

我嘞个去呀!本来是想列出林新月的七宗罪的,没想到脑子里却冒出了这么多的她努力!只可惜她这么努力,就是胸部不给力啊!我终于理解了为什么说上天是公平的,这句话的含义了。

我不再故意躲避林新月,她是一个好女孩,虽然我不知道她是不是真的喜欢我,但我知道她对我没有恶意,我也不想和她像个仇人一样,整天都很辛苦的在校园捉迷藏,我希望我们还是能像以前一样快乐的玩耍!

自从我不再故意躲她之后,林新月就故意了,上课老是和我坐在一起,她居然监督我!监督我!睡个觉都会被她摇醒,醒来后我还不可以说她,因为我每一次想冲她发火,她都会提前说:读书不易,且行且珍惜!

我去,一个程教授就算了,现在还多了一个林新月,这是老少通吃的节奏吗?

还不分性别,我冷笑:呵呵……

现在去程教授的研究室,师兄师姐都会跟我打趣:小豪,你挺牛的嘛!我们学院的天之骄女天天都扭着你,你看微博上,微信上,贴吧上,可是炒得沸沸扬扬啊!够劲爆的!以后我们不叫你小豪了,叫你校园明星豪!

我以为程教授听见师兄师姐这么挤兑我,会帮我说说好话,安慰安慰这个暂时还弱弱的我。没想到拜错了师父啊,不帮忙也就算了,他居然还跟着师兄师姐落井下石道:哎哟!小豪,不错哦!

我嘞个妈呀!程教授是老年时代的周杰伦啊!

这么新鲜热辣的校园趣事,不会传到我妈妈的耳朵里吧?嗯!她应该不知道,那爸爸呢?他跟程教授可是一个鼻孔出气的啊!万一程教授走漏了风声,我岂不是要背上文章背负的罪名啊?不可以,这个真不可以!我可是一心一意对妈妈的,绝无二心。

有次去程教授家吃饭,程浩哥哥居然对我说:哎哟!小豪,不错哦!程大哥啊程大哥,你是程教授的复读机吗?哦不,你是程教授二代!

我解释说:我跟林新月只是简单的同学关系,朋友关系,你们不要误会!

程浩竟然反问我说:误会?误什么会呀?我又没说你们的关系不简单,你解释什么!

好吧!我承认我掉坑里了,还掉得那么的没头没脑。吃饭完我悄悄地跟程浩说:我不是跟你说过吗,我喜欢成熟一点的女性,林新月小妹妹太萝莉了,我不喜欢!

呵呵!程浩笑了笑:我就说嘛,我和小豪这么合得来,兴趣应该是一样的才对,果然没错!

汗颜!如果你知道了我们深爱的人是同一个女人的话,你还会说得那么的轻松吗?杀了我算了!

在家里,妈妈并没有什么异样,我们相敬如宾。很快,国庆节就到来了,王叔叔说好的安排我场地考的。我这几天要跟着他学车,为了方便他接送我,妈妈直接把我赶到了王叔叔家,说国庆节服装店可是旺季!她没心思照顾我,还不如好好练练车,一次性通过呢!

妈,你可真够爱你儿子的,等我科目二考完,看我回来不好好地收拾你!哼……小样……

学车的烦恼发现与惊喜

王叔叔是开着路虎到我们家来接我去他们家的,他知道我妈妈和爸爸离婚了,但还是叫着我妈嫂子。只是,他不知道我和我妈妈已经是名符其实的夫妻了!如果按照这么来说,王叔叔叫我妈嫂子,那岂不是要管我叫哥啊!又占了一个大便宜。

到了王叔叔家,江凤阿姨特别热情,给我煮了好多好吃的。王林风比我大五岁,大学毕业现在已经工作了,在他们的家族企业当副总,跟着他的小叔叔学习。

凤姨是了解我们家的情况的,她和我妈可是好朋友,晚饭时,还问我:你手上戴着的是你妈妈送给你的手表吧!我点点头,凤姨说:上次我和你妈妈一起逛商场的时候买的,你妈说你可喜欢卡西欧这个牌子的手表了!

我说:是啊!戴这款手表显身份嘛,比那些县长什么的要光明正大很多。

突然王林风插了一句嘴:妈!你跟媚姨一起去买表,怎么就只给小豪买呢!

我也要,我也要嘛……

天哪!声音这个嗲的呀,林风哥哥语出惊人,这个娇撒的,有点大人的模样好不啦,还不如弟弟我。突然王叔叔补充说道:嗯!林风要的话,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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