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翠幽颇为不屑,比起做族长来,她更喜欢研究医药。
原本翠幽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只是后来遇见了白云初,所以就变得不一样了。
林月乐文攥着那封信,手指都都跟着颤。
拿起又放下,放下又拿起,瞧着那信封背面朱红的封蜡,她咬着唇,心里泛着酸。
记得出嫁那日,翠幽一身红衣,独立猎猎西风中拗。
凄艳至极。
她心里“突突”地不安跖。
渡江之途,卓远亭中,翠幽早已等在那里,一脸凛冽,一脸决绝。
那样的一身红,如此耀眼,如此夺目,林月乐文蓦地觉得自己都黯然了下来。
这一身红,其实是属于翠幽的。
而自己这个姐姐,是这世间最可耻的窃贼。
她自是知道小妹是家中最有气节的女子,那时候还少不得隔着马车窗户泪光点点。
“翠幽,我……”
她咬着唇,再说不出一句话,一点点泪花轻轻落下,化作朱红。
她以为翠幽必定是等着羞辱一番自己,所以她也一直安安静静地等着那一番羞辱,又或者是等着翠幽给她一个了断,一个心安,但是翠幽却看都不看她一眼,径直走向白云初,一把夺过白云初手中的马缰。
“白云初,今日一别,怕是此生难再见,这杯酒,你不能不喝。”
林月翠幽一脸俏然,一脸骄傲,面对着如珠如玉的白云初,再没有往日的娇羞使然,这一身的红更显得风姿飒爽。
这才是林月翠幽。
这才是林月家最骄傲的三小姐啊。
“翠幽敬的酒,我不能不喝。”
白云初勾了勾唇,一脸灿然,翻身下马,随着翠幽走进卓远亭。
林月乐文坐在马车中,瞧着那一白一红两个身影翩然向前,心中有些默默。
这真是一对璧人。
就如同从前的大姊和成家大哥一样。
那一年,成家大哥将大姊送到这里,也是卓远亭,也是一场有去无回的别离。
林月一家,似乎都和这卓远亭或多或少有些牵绊吧。
林月乐文瞧着有些衰败了的卓远亭,心中不乏感慨。
瞧着翠幽的模样,这个时候自然是希望自己打扰的,林月乐文瞧着那石桌上摆着的两只青花瓷酒杯,抿了抿唇,将窗帘缓缓放下。
她自小就知道自己容貌逊色,才情不及大姊,聪慧比不得小妹,所以总是如此小心翼翼。
一直以来,她都是极为自卑的,因为逊色,所以越发谦卑,倒也博得了个贤惠知礼的好名儿。
但是,谁又在意呢?
偏偏白云初……
偏偏白云初带着自己走上了这样的一条路。
必定沿途密布荆棘坎坷,但是只要跟着他,只要他愿意一路这样的陪伴,她愿意啊。
即便是如此被世人嘲讽不耻的飞蛾扑火。
她真心愿意。
林月乐文轻轻拭去眼角泪痕,瞧着手帕上一针一线密密绣成的并蒂莲,努力让自己安宁下来。
过了这卓远亭,自己便就是正正经经的白夫人,而翠幽也需恭恭敬敬地称白云初一声姐夫,所以,她并不在意。
纵然仍少不得心有戚戚,她还是努力的坐直了身子。
……
“白云初,过了卓远亭,你便是林月族的女婿了,虽然此生我并不会叫你一声姐夫,但是你到底是她的夫君,你到底是让我们姐妹反目的恶人,如今你已做出选择,所以白云初,这应该是我与你最后一次见面,”林月翠幽手执青花瓷的酒壶,缓缓从中倒酒,蜜色的酒浓香扑鼻,这样的好酒,必是世间少有佳酿,林月翠幽垂着头,一边又道,“十六年的桂花酿呢,二姊出生的那一年,爹爹娘亲二人亲手所酿,纵然他们并不认同你这个女婿,但到底还是不能糟蹋了这样好的酒,白云初,你说呢?”
白云初瞧着林月翠幽十指纤纤递过来的酒,缓缓接过,并未着急去喝,却仔仔细细地好一番打量,林月翠幽倒也不闪不躲,也直直地瞧着白云初。
过了卓远亭,各自天涯,终其一生,难再见。
“白云初,时至今日,你可否告诉我,我到底输在哪里?”
说到底还是不甘心,林月翠幽咬着唇问。
白云初抿了口酒,转身瞧着朱红的马车,必定与京师相隔千里,且又要渡江,虽然是朝中大将,这一场婚礼,到底还是简单了些,尤其是林月族并未准备一针一线的嫁妆,就连婢女都每一个愿意跟随远嫁,所以这个迎亲队便显得更加的萧索寒碜,这并不是他心中所想的婚礼,必定也不是她所想的。
白云初瞧着那朱红的窗帘,良久不语,虽然瞧不见,心中却也知晓,那窗帘后,必然是她小心翼翼的模样。
堂堂林月族二小姐,
大姊是前朝国母,生前受尽富贵荣华且冲冠六宫,小妹是林月族最骄傲的掌上明珠,一身才貌无双使得如今这样骄纵傲气,平日也必定也是张扬跋扈。
可是她呢?
楚楚可怜,患得患失,如何不心疼。
“白云初,如今这般时候,你心里却还惦念着她,竟连个答案也不愿给我,你到底有多爱她?还是你究竟为何恨毒了我?!”林月翠幽蓦地扳过白云初的脸,怒目相视,“你说,我到底哪点比不上她?!论容貌,但凡长眼的就看得出,她林月乐文尚不及我一半!论才学,我是林月族最聪慧的女子!三岁识千字,五岁习医理,八岁开医馆,连爹爹都道我是林月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