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沈曦和小兔子联手驴了一把的初七默然扭头,他很想知道,如果沈曦得知她养的大毛虫被小兔子啃了,会是什么表情。
半年时间一晃而过,六套衣裳被咬破、不计其数的蛊虫被吃掉之后,沈曦终于下了决心。
——兔子养肥了就该吃肉了。
得到这个消息的初七第一时间找出了他藏在厨房里的菜刀。从小兔子被沈曦买回来那天起,他的日常里就多了一项磨菜刀,虽然觉得钝刀子割肉更解气,但这么一来,处理过的肉就不好吃了……
一边想着,他用没拿菜刀的手托着下巴,非常认真地盯着尚不知大难临头的大白兔,比划着从哪里下刀更合适。
被咬坏的衣服、还有用许多珍贵药材喂养的蛊虫,一笔笔算起来,哪怕是先前睡觉都要抱着兔子的沈曦,面对严重超支的费用,也不得不痛定思痛了……初七觉得,就这么宰掉兔子吃肉,似乎太便宜它了。
于是他暗搓搓地通知了上次来串门时同样被兔子咬坏过衣服的清和。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既然是大快人心的事,把受害人都找来围观,这样才解气。
剥下来的兔子皮还可以给曦小姐做毛绒绒的帽子,曦小姐一定很喜欢。
初七手起刀落,愉快地决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