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辅助形式
摄政
摄政是一种代行元首职权的官职。一般来说,有两种情况需要摄政。其一为前任君主逝世,而新任君主幼弱不能治国;其二为现任君主突然因某些原因,例如患病、被绑架、出逃、被推翻等不能履行职务,而又未能即时选立继承人。在上述两种情况下,均须由摄政暂时代理政务。在古代,摄政可能是朝廷重臣、太后或者太上皇,有时某些夺权者未能即时篡位,也会以摄政的名义代君主处理政务。在近现代,摄政制度更加规范化,摄政者会组成摄政团,有些国家称为副君团,由他们集体行使权力,以防出现独裁。
代国君处理政事,叫做摄政。古代国君年幼不能亲自处理政事时,由其亲族暂代执政,如周成王时周公代行政事,春秋时鲁隐公代太子轨,清初睿亲王多尔衮代清世祖福临,清末醇亲王载沣溥仪等,这些均是长亲代幼主摄政。英国还制定有专门的摄政法。
摄政的可能是太后、皇后,也可能是摄政王、外戚权臣、辅政大臣,摄政王只是对摄政的是皇族亲王时的一种称呼。
摄政是皇族充当皇权势力的一种主要形式。摄政的问题在于,很容易蜕变为兄终弟及,将皇位留给自己的子孙,而不是还政于上一代皇帝所指定的继承人。所以纵观古代历史,摄政王能够善始善终的没有几个,往往是入主中原的王朝建立之初,比如周公。多尔衮勉强算一个“向使当初身便死”,反过来说,豪格就是多尔衮的管叔鲜、蔡叔度。至于溥仪的父亲醇亲王载沣为儿子摄政的,就属于特例了。辛亥革命后,总统因故缺位时,由内阁代行职务,亦称摄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