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这首虽不及《观沧海》磅礴大气,却也清新细腻,也让二人心醉,看过去的眼神愈发炙热。
不住赞赏下,宣纸被传到了亓老将军手中。娟秀的字,优美的诗,让他不住点头,抬头深深看了眼谦虚摆手、淡然微笑的宝儿,此人不简单!
“王公子好生才华,不知师陈何处?”
“家师乃隐居山林的闲士,机缘巧合之下,王玉才能得兴向他学习一二。只是王玉爱好经商,做学问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实在不敢班门弄斧,今儿也是看着满园美景,才来了兴致。”宝儿谦虚的回道,表明自己做出这诗只是偶然,学问是有些,不过只是皮毛,登不了大雅之堂,这样一说,倒也符合商人的身份。
众人了然,面上的崇敬却未减半分。
“王玉,你这字是如何写出来的?可否教教我?”千之百思不得其解,果真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也激起了他学习的兴趣。
“说来惭愧,大少爷是知道我写字习惯的,握笔手势不对,写出来的字也甚是奇怪,倒是感谢他这么多年来的不嫌弃。”宝儿看向梁煜轩,恭敬点头。
哪里有嫌弃,她的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就如同美玉让人爱不释手,可这块玉带着滚烫的热,你无法触摸,只能远远观望,否则伤了自己也会伤到他,梁煜轩无声叹了口气。
亓炎晟看着她的笑脸,脑海里皆浮现出了圆圆滚滚的字,不由得一笑,她竟知道自己的怪异,倒是谦虚。
众人不解的看向梁煜轩,纸上的字不是写得很好吗?却见他无奈笑笑,点点头,也因此更加疑惑了。
“王玉自小家贫,学字皆是以竹棍为笔,以沙盘作纸,无师指教。日积月累也就形成了自己的一种习惯,登不了大雅之堂。而今握着这笔,就似握着竹棍一般,写起字来,也是万般熟悉、自然、流畅。”
怪不得她的字体自己从未见过,原来如此,亓炎晟了然。也感慨于她竟能这般吃得了苦,贫苦家的孩子,只知道温饱,她一个姑娘竟有这般情怀,实属难得,让人心疼。
“其实这笔用处大,一本册子,若是能用它来写,便可节省许多空间,且省纸又省墨。每一页容纳字数增多,字迹清晰,便于阅读。”
宝儿的话又将众人拉入更多的深思,若这笔能广泛应用,却是有优于毛笔的好处。
后续的这些事自是不由宝儿来考虑的,大家的注意力都被那只怪笔给吸引去了,纷纷使用一番,都能写出字,可就是不如宝儿的好看。
宝儿落得清闲,安坐一旁,吃起了点心,喝起了茶水。
钢笔过后,大家又看了看匣子里别的物件,无非就是一些胸针,发卡类的,其中还有一枚指南中。虽然很想看,却还是坚定装做不知,面对他人怂恿,也是无动于衷。任由他们去胡乱猜测,竟然还能猜对几样,几人的聪明才智,让宝儿敬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