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小说>都市现代>清茗学院>(171)

乔十步说道。

「我还以为我穿上这身衣服,应该有一点像一个上流社会的人了。」

我轻笑道。

「衣服可以买,气质可以装,唯有习惯是改不了的。」

乔十步说道。

「前辈是说,如果是那些大少,是不会这么随便的坐到地上。」

我明白乔十步所指。

有人说,三代才能培养出一个贵族,说的便是只有从小的耳濡目染,才能把

时刻注意仪表如同血液一样镌刻在身体里。

所以很多时候,一个人的社会层次,从他的一些生活习惯中就可以看出,比

如白毛和罗索珲,他们都是衡郡市的顶尖公子,我就从来没有在公众场合见到他

们蹲下,更别说直接坐到地上,不仅仅是因为这样不卫生,更多的是因为这些动

作不雅,是他们从小接受的教育所不允许的。

即便是像李路悠,他远比同龄人要自律刻苦,对自身的要求更高,可是因为

家庭环境的不同,他在这些个人仪表的细节上,也是不如白毛和罗索珲这两位室

友注重的。

「那些人连喝杯酒,都讲究哪个年份的好,我看着都觉得他们活的累,哪像

我,想坐便坐,想吃便吃,从来都不讲究任何东西,活的最是轻松自在。」

乔十步咧开嘴笑道。

「也不尽然。」

我大胆的说道:「一个人若是孤家寡人,自然可以活的逍遥自在,可当他和

人有了亲密关系后,就需要考虑他人感受,比如说,一对夫妻,若是老婆一定要

洗脚才能上床,而丈夫喜欢不洗脚就上床,那这个丈夫,他是洗脚上床好,还是

不洗脚上床好呢。」

乔十步听了我这番话后,居然若有所思,歪着脑袋思考一阵子后,才说道:

「说来这辈子有三个女人在我床上躺过,蓝可心是允许我不洗脚就可以上床的,

还有便是蔺江仙,这个女人是李学究拜托我照顾的,虽然她三番五次爬上我的床

,不过不管我洗不洗脚,我都不会上这个床。只有张荞卿是一定要我洗脚才能上

床的,而我偏偏不喜欢洗脚,所以要我说,男人最好还是不要有老婆。」

从乔十步话中我大概听出,三位和他关系匪浅的上一代的美女,张荞卿无疑

在他心中地位最高,这世上有很多女人愿意为他妥协,可是只有张荞卿不愿意妥

协,他便认为男人最好不要有老婆,换而言之,在他心中,其她女人都不配做他

的老婆。a4d;

倌紡裙:伍妖玖叁伍伍伍柒玖

而剩下两位,我在心里揣测,蓝可心大概就是乔念奴的母亲,想必也是个身

材非常火爆的绝色美女,不然也生不出乔念奴这种极品女儿,可惜已经死了,连

见一面都不可能,实在可惜。

而蔺江仙,我只知道她和李学究离婚后嫁给了乔十步,没想到只是受李学究

拜托,倒是没想到,李路悠的母亲居然三番五次的主动往乔十步这个矮胖子的床

上爬,实在令我意外,想来必定是空旷了许多年,可是乔十步不碰她,也没有别

的男人敢给乔十步戴绿帽子。

如果我以后有机会碰到李路悠的母亲,恐怕稍加勾搭,就可以让这个饥渴已

久的熟妇乖乖奉上自己的身体让我享用了。

张荞卿在一旁,微红着俏脸,似乎因为乔十步的话而有些生气,咬牙骂道:

「无耻。」

乔十步虽然被张荞卿骂了,却没有丝毫恼火,而是大笑起来:「我便是这样

的人,小时候和野狗抢东西吃的时候,那都是直接在垃圾堆里打滚,我一直活到

八岁,都不知道什么是洗澡,再后来认识我师傅,也是一直在大山里生活,虽然

有人管束,可依旧是自由散漫,直到成年后进入社会,才有人教我学习各种礼仪

,想来也是烦躁,我耐着性子好好学了几年,可那几年始终觉得活的不自在,最

终我还是把那些繁文缛节全部抛开,活的自在舒服。」

我注意到,虽然乔十步嘴上说现在活的自在,可是当他提到那几年时候,眼

神中闪过的却是怀念,那几年或许不是他生命中最舒服的日子,却是他生命中最

开心的日子。

从乔十步这番话中,我能大致猜到一些线索,那几年教乔十步学习礼仪的必

然是张荞卿。

他从大山中出来,空有一身惊人武艺,却如同一个无知的懵懂少年,然后初

遇到十四岁的张荞卿,两人也许一见钟情,也许经历很多事情后才互生情愫,在

张荞卿的教育下,乔十步渐渐变得像个正常人,可是最终两人分道扬镳,乔十步

的内心再无约束,又变回了那个会和野狗抢食的小孩。

乔十步渐渐收敛了笑容,又对我赞叹道:「武道修行,要的便是一往直前,

你虽然其貌不扬,却对万事万物无畏无惧,实在是金玉其内,要是走上武道,是

一块绝世璞玉。」

张荞卿在一旁听了乔十步这番话,脸上都露出异色,她对乔十步了解最为深

刻,自然知道乔十步对我这番评价有多么难得,乔十步本就是惊才绝艳,不然也

不会在弱冠之年就成为天下第一高手,世人口中的所谓天才少年,在他眼中大多

都如同土鸡瓦犬。

张荞卿犹豫片刻,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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