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的年轻人都出去了,挣钱成为每一家人的主旋律,为了挣钱,一批批农村人背井离乡,到城市打拼,因为贫瘠的农村已安放不下他们的肉身,但是到城市之后,他们却悲哀的发现,城市里自己的灵魂无处安放。
好多年轻人在城里没有生存的技能,但是死活要待在城里,因为面子,自己待在村里多丢人啊。有的因为城里而在城里,一些人待在农村,其收入要比在城里好的多,但是就不待在村里,挣死亡命往城里跑,为什么?因为城里的花红酒绿。有的成了混混,有的干起了偷鸡摸狗的事情,成了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过年回家,对大多数背井离乡的人来说,这是精神里最后的希翼,是一种信仰。每年过年大批往返于城市与老家农村的“候人”,虽然居住在城市,但从来没把自己当成彻底的城里人,是标准的城市里的农村人,但在农村老家人看来,他们工作生活在大城市,可是地道的城里人。
有时候,王天顺内心也会有那么一点优越感,自己确实由农村人变成城里人了。这种特殊的双重感觉,得以让他能以一个“乡下人”的视角来看现代城市生活,同时也以一个“城里人”的视角来看现代化冲击下的农村生活。
老幼相守的村子,人们谈不上有什么希望所寄,老一辈,既使无可奈何,也是习惯了自己的故土,幼的一辈,不过是暂时寄托在这里罢了,待到上学的时候,也随父母进城了。
星散的人口,大多是老弱病残,在村子里就这么一年又一年的活着,只盼着过年的到来,因为只有那个时候,村子里会有一丝生气,变得短暂的热闹起来。可随着时光的推移,越来越多出生在城里的农村人,他们对农村老家已无感情,随着爷爷奶奶辈的老人逐步离世,这些年轻人再也不愿意回到村里,每年回去过年都感觉回来的人越来越少,未来村子的消亡几乎已成必然。
人的精力是有限的,生命也是有限的,接二连三地,留守在村里的这一辈人开始凋零,大多都是劳动到最后,也就撒手西去,随着一座座新坟的出现,乡下,就算你出息了,也已经不是衣锦还乡的去处了。